在愛中共同生活

「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翰福音13:34)。在這簡單的一句話中,蘊藏著每一個婚姻與家庭成功的秘訣。在基督愛的光中,我們看到了家人神聖的潛能。我們全心全意地愛著家人,只要這麼做,我們平凡的一家人就會變成不平凡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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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從配偶、父母或子女身上感受到始終不渝的愛和安全感,是一項豐厚的祝福。這樣的愛會滋養及鞏固對神的信心。這樣的愛是力量的來源,能去除去懼怕(見約翰一書4:18)。這樣的愛是每個人類靈魂所渴望的。

因為家人關係會讓我們體驗到最大的喜樂和憂傷。喜樂來自將他人的福祉看得比自己的福祉更重要,那就是愛的真諦;憂傷則多半起因於自私,那是缺乏愛的表現。神的理想是要我們用最能獲得幸福、避開憂傷的方式來組成家庭。

由於愛是最大的誡命,因此愛應當成為我們一切作為的核心,不論是在家庭、教會召喚及生活中。愛是醫治的油膏,能修復個人和家庭關係的裂痕。愛是凝聚家庭、社會和國家的力量。愛的力量能開啟友誼、寬容、禮節和尊重。愛是化解歧見和仇恨的開始。愛是熊熊的火焰,溫暖我們的生命,為我們帶來無比喜悅和神聖的盼望。愛應當在我們的言談舉止中展現出來。」

「愛能安慰、勸導、治癒和撫慰。」


 

「若要培養穩固、和樂融洽的家庭關係,我們就必須一起作一些簡單的事,像是全家共進晚餐、開家人家庭晚會,或一起同樂。在家庭關係中,表達的方式就是共度珍貴時光彼此撥出時間給對方乃是家庭和諧的關鍵。彼此間的談話是為增進了解和默契,而不是在數落對方。我們互相學習,欣賞彼此的差異處和共同點。藉由家庭祈禱、研讀福音和主日崇拜來一同接近神,便能培養家人間的神聖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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