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會強化社會的道德力量,克里斯多長老如此說道

陶德‧克理斯多長老

宗教信仰有其「獨特的力量」能激發人的「道德責任感,並逐漸引領其達到自制的地步。」十二使徒定額組的陶德‧克里斯多長老。「我指的是道德選擇權這項宗教概念,我們每個人都要就我們與政府和彼此間的選擇和行為向神負責。事實上,對於有效能的法治社會,出於宗教信仰的自發性自制是不可或缺的。」

10月21日,百翰‧楊大學管理學會舊金山灣區分會頒贈克理斯多長老2011年年度卓越公共服務獎章,以表揚他在商業及宗教領導上的成就。他在頒獎典禮上就這項主題發表演說。

他繼續說:「很諷刺的是,雖然政府認同道德價值觀與義務有助於減少法律的使用,但是他們依舊認為有必要增加法條與法規來維持社會秩序。然而長期來看,單單靠著法律並不能彌補公民個人在道德和自制上的不足。」

克理斯多長老在蒙召擔任總會持有權柄人員之前,曾在法學界成就斐然。他畢業於百翰‧楊大學,並自杜克大學取得法學學位,而後在華盛頓特區擔任法務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