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祈禱
我們所做的一切事若都與主商量、表達由衷的感激、並且真心誠意地為他人祈禱,祈禱就會變得更有意義。
在上次總會教友大會中,我的信息著重在「憑著信心求」這項福音原則上。今天我則想談一談另外三項原則,可讓我們的祈禱更有意義。我祈求聖靈能幫助你我。
原則一:我們所做的一切事若都與主商量,祈禱就會變得更有意義(見阿爾瑪書37:37)。
簡單來說,祈禱就是天父在世上的兒女與天父溝通。「我們一旦了解自己與神的真正關係(即神是我們的父,我們是祂的兒女),我們的祈禱就會立刻變得自然且出乎本性」(Bible Dictionary, ”Prayer,” 752)。我們受到吩咐要奉子的名經常向父禱告(見尼腓三書18:19-20)。我們獲得應許,我們若真心誠意地祈求正當、良好的事情,並且依照神的旨意祈求,就必得到祝福、保護及指引(見尼腓三書18:20;教約19:38)。
啟示是天父對祂世上兒女的溝通。我們若用信心祈求,就能獲得啟示上加啟示、知識上加知識,使我們能知道奧祕及令人平安的事--帶來喜樂及永生的事(見教約42:61)。奧祕是指那些只能透過聖靈的力量來知道和了解的事(see Harold B. Lee, Ye Are the Light of the World, [1974], 211)。
父與子的啟示是透過神組中的第三位,即聖靈來傳達。聖靈是父與子的見證人及使者。
神在創造地球時所用的模式很具啟發性,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如何讓祈禱更有意義。我們從摩西書第三章中學到,萬物在自然地存在於地球上之前,已在屬靈上被創造了。
「現在,看啊,我告訴你,以上就是我,主神,在造天地的日子,創造天地的來歷;
「地上的田野還沒有植物,田野的草本植物還沒有長起來。我,主神,在我說的所有的事物還沒有以屬世的狀態存在於地面上之前,我已在屬靈上創造了它們」(摩西書3:4-5)。
我們從這些章節中學習到,屬靈的創造先於屬世的創造。同樣地,每天早上有意義的祈禱正是屬靈創造的一個要素--應先於屬世的創造,也就是當日所要實際進行的活動。誠如屬世的創造是屬靈創造的延續而且相互連接,早晨和晚上有意義的祈禱也是互相延續而連接的。
請思考這個例子。我們在自己的個性、行為或個人屬靈成長方面,都可能有一些事情需要在早上的祈禱中與天父商量。在我們為所獲得的祝福表達適當的感激後,我們祈求能獲得理解力、指引和協助,去做單靠我們自己的力量所無法完成的事情。例如,我們在祈禱時可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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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我們有時對心愛的人說話太嚴厲或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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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我們雖然知道該怎麼做,卻往往未能按照自己所知道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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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己的種種弱點和未更認真地脫離自然人而表達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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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定決心要在生活中更徹底地效法救主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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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求自己能更有力量去實踐並成為更好的人。
對於我們每天的靈性準備而言,這樣的祈禱是很重要的一環。
在一天的過程中,我們繼續在心中祈禱,祈求神持續提供協助和指引。如同阿爾瑪所建議的:「讓你所有的思想都對準主」(阿爾瑪書37:36)。
我們注意到在我們這麼做的日子裡,當我們處在一些我們通常容易說話傷人的場合時,我們不說了;或者我們原本容易動怒,卻沒有發怒。我們察覺到來自天上的幫助和力量,並謙卑地體認到我們的祈禱得到了答覆。甚至在察覺出這些祝福的那一刻,我們會默默獻上感謝的祈禱。
一天結束時,我們再度跪下來向天父回報。我們回顧當天發生的事情,並為我們所獲得的祝福和幫助獻上由衷的感激。我們會悔改,並且透過主的靈的幫助來找出可行的方法,使我們明天可以變得更好。因此,晚上的祈禱是以早上的祈禱為基礎,並且加以延續。晚上的祈禱同時也是為有意義的早上祈禱作準備。
早上和晚上的祈禱,以及一天當中的其他所有禱告,並不是毫不相干的個別事件。相反的,它們在一天當中相互連接,可以跨越許多天、許多星期、許多個月,甚至許多年。這麼做可以多少幫助我們履行經文中要「常常禱告」的訓誡(路加福音21:36;尼腓三書18:15,18;教約31:12)。這種有意義的祈禱最能幫助我們獲得神為祂忠信兒女所預備的最高祝福。
我們若記得自己與神的關係,並留意以下的忠告,我們的禱告就會變得很有意義:
「為你所需要的一切援助呼求神;是的,讓你所做的一切都為了主,無論你到哪裡去,都在主裡面;是的,讓你所有的思想都對準主,是的,讓你心中的愛永遠放在主身上。
「你所做的一切事都要與主商量,祂必指導你做有益的事;是的,晚上睡眠時,將你交給主,讓祂在你睡眠中看顧你;早晨起身時,讓你的心充滿對神的感謝;如果你這樣做,你必在末日被高舉(阿爾瑪書37:36-37)。
原則二:我們若表達由衷的感激,祈禱就會變得更有意義。
貝納姊妹和我在百翰‧楊大學愛達荷分校服務時,經常會在家中招待總會當局人員。有一天晚上我們與一位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跪下祈禱時,我們家庭在有意義的祈禱方面學到了重要的一課。
那天稍早,貝納姊妹和我聽到一位好友意外死亡的消息,我們當下的渴望是想為這位好友的遺孀和子女祈禱。當我邀請內人祈禱時,這位毫不知情的十二使徒,親切地建議貝納姊妹在祈禱時只為所得到的祝福表達感謝,而不要祈求任何事情。他的忠告類似阿爾瑪對古代教會的教友所說的:「要不斷祈禱,凡事感謝」(摩賽亞書26:39)。我們在聽到那場意外的悲劇時,原以為為朋友祈求祝福似乎比表達感謝更為迫切。
貝納姊妹用信心回應了所獲得的指示。她感謝天父使我們能跟那位好友有許多深具意義的難忘經驗。她表達了誠摯的感謝,感謝有聖靈作為保惠師,也感謝能擁有許多屬靈的恩賜,使我們有能力面對逆境和為人服務。更重要的是,她表達了對救恩計畫的感激,感謝有耶穌基督的贖罪犧牲,感謝祂的復活,更感謝能有復興福音的一切教儀和聖約,使家庭能永遠在一起。
我們家庭從那次經驗中學到了重要的一課,了解到懷著感恩之心,說出有意義的祈禱是很有力量的。透過那次祈禱,我們家庭蒙得了祝福,在許多令我們擔憂的事情上得到了靈的啟發。我們學習到,對幸福計畫和救主的救恩使命心懷感激,確實為我們提供了必要的保證,並且強化了我們的信心,使我們感覺到我們的好友一切都將很好。我們也獲得了理解力知道該為哪些事情祈求,以及該如何運用信心適當地祈求。
我所體驗過最有意義且最有靈性的祈禱,都是表達了許多感激之情,而且即使有所祈求,也祈求得很少。如今我蒙福能與眾使徒和先知一同祈禱,我從救主教會中的這些近代領袖身上所看到的特質,就像摩爾門經中描述摩羅乃隊長的一樣:他們的心中都因神賜給他們同胞的特權和祝福而充滿了感謝(見阿爾瑪書48:12)。而且,他們沒有重複許多話,因為已經告訴他們禱告時該說些什麼;他們滿懷願望(見尼腓三書19:24)。眾先知的祈禱都如小孩般單純有力,因為他們的祈禱是真誠的。
在我們努力讓祈禱更有意義的同時,應當牢記:「除了不承認神能主宰一切、不服從祂的誡命以外,人不會觸犯神,祂的憤怒也不會對任何人燃起」(教約59:21)。請容我建議你我定期地獻上一個祈禱,在那祈禱當中完全只表達感謝。不要祈求任何事情;單單讓我們的靈魂感到歡欣,並且用全部的心力表達感謝。
原則三。我們若真心誠意地為他人祈禱,禱告就會變得更有意義。
為我們個人生活中所渴求的祝福向天父祈求,是件良好及適當的事情。然而,真誠地為他人祈禱,為我們所愛的人,或為那逼迫我們的人祈禱,也是有意義的祈禱的一項要素。正如同更經常在祈禱中表達感激會使我們更容易獲得啟示一樣,全心全力為他人祈禱也會加增我們的能力,使我們更容易聽到和留意主的聲音。
我們從摩爾門經中李海的榜樣裡學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李海用信心回應了眾先知有關耶路撒冷將被毀滅的教導和警告,於是「全心為他的人民」向主禱告(尼腓一書1:5)。神答覆了李海熱切的祈禱,李海蒙福在榮耀異象中看到神和神子,得知耶路撒冷很快就會被毀滅(見尼腓一書1:6-9,13,18)。李海由於看見主向他顯示的事情,感到歡欣不已,整個心都被充滿(見尼腓一書1:15)。請注意,神賜予這異象是為了答覆他為別人所作的祈禱,而不是因為他尋求個人啟示或指引的結果。
救主是真心誠意為他人祈禱的完美典範。在祂被釘十字架前的那個晚上,祂作了一個偉大的調停祈禱,為祂的使徒和所有聖徒向父祈求。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您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您的。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
「……使您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約翰福音17:9,20,26)。
救主在美洲大陸傳道時,指示人們要沉思祂的教導,並且祈禱以尋求了解。祂醫治病人、用一種無法寫出來的話為人們祈禱(見尼腓三書17:1-16)。祂的祈禱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我們聽祂為我們向父禱告時,那種充滿我們靈魂的快樂,也沒有人能想像」(尼腓三書17:17)。請想像一下,聽到世界的救主為我們祈禱會是怎樣的情景。
我們的配偶、子女和家中的其他成員是否也同樣感受到我們祈禱的力量,知道我們曾為了他們的特別需求和渴望向父祈禱?我們所服務的人是否聽到了我們運用信心,真誠地為他們祈禱?如果我們所愛和所服務的人未曾聽到我們為了他們的益處所作的真誠祈禱、沒有感受到祈禱的影響力,那麼現在就是悔改的時刻。我們若效法救主的榜樣,我們的祈禱確實會變得更有意義。
我們受到吩咐要「常常祈禱」(尼腓二書32:9;教約10:5;90:24)--「要出聲禱告,也要在〔我們〕心中禱告;……在世人面前,也要在隱密的地方,要在公開場合,也要在暗中」(教約19:28)。我見證,我們所做的一切事若都與主商量、表達由衷的感激、並且真心誠意地為他人祈禱,祈禱就會變得更有意義。
我見證天父活著,祂聆聽並回答每個真誠的祈禱。耶穌是基督,是我們的救主和中保。啟示是確實存在的。圓滿的福音已在這福音期復興到世上。我如此見證,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