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9年
在家裡更加勤奮、關心
10月 2009


2:3

在家裡更加勤奮、關心

只要我們更忠信地學習、實踐及熱愛耶穌基督復興的福音,就可以在家裡變得更加勤奮、關心。

第一項建議:表達愛,並化為行動。

第二項建議:作見證,並按照見證生活。

第三項建議:要持之以恆。

見證

先知約瑟‧斯密在1833年接受到一項啟示,主在啟示中嚴厲指責了教會幾位居領導地位的弟兄,要他們整頓自己的家(見教約93:40-50)。我今天信息的主題就是取自這項啟示中的一句話:「在家裡更加勤奮、關心」」(第50節)。我要提出三項建議,使我們每個人在家裡都能變得更加勤奮、關心。我要邀請各位不僅要用耳朵聽,也要用心體會,我祈求主的靈能與我們每個人同在。

我們可以開始在家裡變得更加勤奮、關心的方法,就是告訴我們的家人,我們愛他們。我們不需要用花言巧語或是長篇大論,只需要真誠、經常地表達我們的愛。

弟兄姊妹們,各位上一次把永恆伴侶擁入懷裡,說:「我愛你」,是什麼時候?父母們,你們上一次誠心地向子女表達愛是什麼時候?孩子們,你上一次告訴父母你愛他們,是什麼時候?

每個人都知道,我們應該告訴我們所愛的人,我們愛他們。但我們所知道的,並沒有一直反映在我們的行為上。我們可能會感到沒有把握、彆扭,甚至有點不好意思。

身為救主的門徒,我們不僅要努力學習,更需要持續不斷地將我們學到的那些對的事情付諸行動,成為更好的人。

我們應當記得,說「我愛你」只是個開始。我們需要說這句話,需要真心誠意,最重要的是,我們需要持續不斷地付諸行動。愛需要說出來,也需要用行動來表明。

孟蓀會長最近勸告我們:「我們往往以為〔周遭的人〕一定知道我們有多愛他們。但是我們絕對不可以這般認定,我們應該讓他們知道。……我們絕對不會後悔說了親切仁慈的話或表達了感情。相反的,如果我們在和自己最在意的那些人相處時忽略了這些,我們勢必會後悔」(多馬‧孟蓀,「在人生旅途上找到喜樂」,2008年11月,利阿賀拿,第85-86頁)。

有時候,我們會在聖餐聚會的演講或見證中聽到這樣的話:「我知道我不常告訴我的妻子我有多愛她。今天,我希望她和我的孩子,以及所有的人知道,我愛她。」

以這樣的方式表達愛或許是合宜的。但是,每次聽到這樣的話,我都會坐立不安,並在心裡吶喊,他的配偶和孩子不應當在教會的公開場合中聽到這類顯然不常聽到而且應該私下表達的話!希望他的孩子們在日常生活中,能經常聽到並看見父母彼此表達關愛。然而,若是在教會中公開表達愛意,卻讓妻子或兒女感到有點訝異的話,那表示他的確需要在家裡更加勤奮、關心了。

經文中不斷地闡述愛和與適切的行動之間的關係,最顯著的便是救主賜給使徒的這項指示:「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正如我們藉由遵行主的道來證明我們對祂的愛一樣(見申命記19:9),最能有力展現我們對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愛的方式,就是在我們的思想、言語和行為中表露出來(見摩賽亞書4:30)。

能從配偶、父母或子女身上感受到始終不渝的愛和安全感,是一項豐厚的祝福。這樣的愛會滋養及鞏固對神的信心。這樣的愛是力量的來源,能去除懼怕(見約翰一書4:18)。這樣的愛是每個人類靈魂所渴望的。

只要我們表達愛,並持續不斷地化為行動,就可以在家裡變得更加勤奮、關心。

另一個可以在家裡變得更加勤奮、關心的方法,就是向家人作見證,說出聖靈對我們證實、使我們知道是真實的事。作見證時,不需要長篇大論或能言善道。我們也不必等到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日才說出我們對真理的見證。我們可以、也應該在自已家中,為父與子的神性和存在、為偉大的幸福計畫以及福音的復興,作單純的見證。

弟兄姊妹們,各位上一次向永恆伴侶作見證是什麼時候?父母們,你們上一次向子女見證你知道確係真實的事情,是什麼時候?孩子們,你上一次和父母、家人分享見證,又是什麼時候?

每個人都知道,我們應該向自己最愛的人作見證。但我們所知道的,並沒有一直反映在我們的行為上。我們可能會感到沒有把握、彆扭,甚至有點不好意思。

身為救主的門徒,我們不僅僅要努力學習,更需要不斷地將我們學到的那些對的事情付諸行動,成為更好的人。

我們應當記得,說出發自內心的見證只是個開始。我們需要作見證,需要真心誠意,最重要的是,我們需要持續不斷地身體力行。見證需要說出來,也需要落實在生活中。

救主在賜給嘉德蘭聖徒的一項指示中,強調了見證和與適切的行動之間的關係:「凡是靈向你們見證的事,就是我要你們……去做的事」(教約46:7)。我們對福音真理的見證應當同時反映在我們的言語和行為上。而宣講和實踐見證最有力的場所,就是在我們的家中。配偶、父母、子女都應該盡力克服在作見證方面的任何猶豫、不情願或難為情。我們應製造機會並尋找機會來為福音真理作見證,並加以實踐。

見證就是聖靈在我們的意念和心中向我們證實確係真實的事(見教約8:2)。我們若宣揚真理,不指責、不說教,或只分享有趣的經驗,就能邀請聖靈證實我們所說之事的真實性。純正見證的力量(見阿爾瑪書4:19)不在於華麗的詞藻或精彩的演說;而是在於神組的第三位成員,也就是聖靈,所傳達的啟示。

能從配偶、父母或子女身上感受到源源不斷的見證的力量和啟發,是一項豐厚的祝福。這樣的見證能鞏固信心、指引方向。這樣的見證在這日趨黑暗的世界中綻放光芒。這樣的見證是提供永恆視野與持久平安的來源。

只要我們作見證,並持續不斷按照見證生活,就可以在家裡變得更加勤奮、關心。

在我們兒子成長的過程中,我們家做了各位過去和現在所做的事。我們固定有家庭祈禱、經文研讀,和家人家庭晚會。我十分確定接下來我所要講的,在各位家中從未發生過,但卻發生在我們家裡。

有時候,貝納姊妹和我會懷疑,我們為這些重要的靈性事物所做的一切努力,是否值得。三不五時,在讀經文時有人會突然大叫,像是:「他在騷擾我!」、「叫他不要一直盯著我看!」、「媽,他一直纏著我!」;誠心的禱告有時則會被笑聲或打鬧干擾。而且由於這些男孩活潑好動又愛嘻鬧,所以家人家庭晚會的課程不見得每次都深具啟發性。有時候,貝納姊妹和我會感到很生氣,因為我們很努力去培養正義的習慣,但似乎並未立即產生我們所期待的靈性結果。

今天,如果各位問我們已長大成人的兒子,他們對家庭祈禱、經文研讀,和家人家庭晚會有什麼印象,我相信我知道他們會如何回答。他們可能無法指出哪一次祈禱、哪一次特別的經文研讀,或哪一堂深具意義的家人家庭晚會課程,是他們靈性成長的轉捩點。他們會說,他們記得的,是我們一家人持之以恆。

貝納姊妹和我以前認為,幫助兒子們了解某個特別的課程或某節經文的內容才是最終的結果。但是,並非我們每次研讀、祈禱或一起學習時,都會有這樣的結果。我們的用心堅持和持續努力可能才是最重要的課程──但當時的我們並無法完全體會。

在我的辦公室裡有一幅描繪麥田的美麗油畫。這幅畫是由無數個別的筆觸所構成的,每一個筆觸單獨看來都不是那麼美麗或引人注意。事實上,如果你貼近畫布觀看,只能看見一堆彼此似乎不協調且不起眼的黃色、金色和褐色構成的顏料條紋。但是,當你漸漸遠離畫布,每一個單獨的筆觸就會融合在一起,構成壯麗的麥田景致。許多平凡、單獨的筆觸結合之後,創造出一幅美麗動人的圖畫。

每個家庭祈禱、每次家庭經文研讀、每個家人家庭晚會,都是我們靈魂畫布上的一個筆觸。可能沒有一個單獨事件看起來是令人印象深刻或難以忘懷的。但就像每個黃色、金色、褐色的筆觸彼此烘托,創造出一幅令人讚嘆的傑作一般,所以只要我們堅持去做那些看似微小的事情,就能造成深遠的靈性影響。「因此,不要厭倦行善,因為你們正在奠定重大事工的基礎。重大的事都源自微小的事」(教約64:33)。我們在個人生活中奠定重大事工的基礎,並在自己家裡變得更加勤奮、關心的時候,堅持就是其中的關鍵原則。

在家中有所堅持之所以重要,還有另外一個理由。救主許多最嚴厲的指責都是針對假冒為善的人。耶穌警告祂的門徒要注意文士和法利賽人:「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馬太福音23:3)。這項嚴正的告誡應用在「表達愛並化為行動」、「作見證並按照見證生活」,以及「要持之以恆」等建議上時,更是發人省思。

生活中的僞善最容易被看出,而且會在家中造成極大的傷害。孩子往往最容易警覺和感受到僞善的事情。

公開說愛,但私底下在家裡卻缺乏愛的行為,是一種僞善,而且會削弱重大事工的基礎。公開作見證,但在家裡卻不見忠信與服從,是一種僞善,而且會侵蝕重大事工的基礎。「不可作假見證」(出埃及記20:16)這條誡命主要是針對我們每個人心中的僞善所說的。我們都需要更加持之以恆。「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摩太前書4:12)。

只要我們尋求主的協助和力量,我們言行之間的差距就會逐漸縮小,更能經常地表達愛並持續不斷化為行動,並在作見證與不斷按照見證生活方面,言行更加一致。只要我們更忠信地學習、實踐及熱愛耶穌基督復興的福音,就可以在家裡變得更加勤奮、關心。

「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而家庭是造物主為祂子女永恆目標所訂計畫的核心」(「家庭:致全世界文告」,1996年1月,聖徒之聲,第108頁)。基於這些原因及其他具永恆意義的重要理由,我們應該在家裡更加勤奮、關心。

願每位配偶、每個子女、每位父母都能蒙福去表達愛、接受愛,作堅定的見證、並蒙得啟發,並且更持之以恆去做那些看似微小但卻十分重要的事。

在追求這些重要目標的過程中,我們永遠不會孤立無援。天父和祂的愛子活著。祂們愛我們、知道我們的處境,祂們會幫助我們在家裡變得更加勤奮、關心。我為這些真理作見證,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