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9
「唯有藉正義的原則」
2012年4月


唯有藉正義的原則

明智的父母會幫助子女為沒有他們的日子作好準備。在子女靈性成熟、能夠適度運用選擇權的時候,這樣的父母會給與子女成長的機會。

我和內人結婚一個月左右,開車長途旅行。當時由她開車,我則在一旁試圖放鬆。我說我試圖放鬆,是因為我們開的公路是以測速照相裝置聞名,我內人那時候有點喜歡開快車,於是我說:「妳開得太快了,慢一點!」

我的新娘子心裡想:「嗯?我開車都快10年了,除了駕訓班的教練外,從來沒有人指點我該怎麼開車。」所以,她回答:「你哪有權利告訴我怎麼開車?」

老實說,她的問題讓我吃了一驚。因此,基於要確實克盡已婚男人的新職責,我就說:「我不知道,但我是妳丈夫,我持有聖職。」

弟兄們,本人在此提供一個祕訣:你們要是處在類似的情況下,這絕對不是正確答案!我很高興能向各位報告,那是我絕無僅有的一次,我再也沒有犯過那樣的錯誤了。

教義和聖約上說明,不論在家或在其他地方,聖職權利的運用都和個人生活的正義與否有直接的關聯。「天上的能力不能被控制或運用,唯有藉正義的原則才可以。」1經文繼續談到,要是我們「以任何程度的不正義對〔他人〕的靈魂施行控制、統治或強迫」,2就會失去這項能力。

經文上說,我們必須以「正義的原則」來領導。這樣的原則適用於教會所有的領袖,也包括家中的父母。3我們一旦用不正義的方式控制他人,就沒有權利擁有主的靈,以及從神而來所持有的一切權柄。4我們可能認為這樣做是為了「被控制者」的好處。然而,每當我們強迫那些能夠應該運用自己道德選擇權的人變得正義,我們的作法其實就不正義了。當為他人設立明確的限制恰當的作法時,我們還是要用關愛和耐心,以及用能夠教導永恆原則的方式來執行那些限制。

我們真的不能強迫別人去做對的事情,經文很清楚地說那不是神的方式。強迫會造成反感,傳達不信任感,讓人覺得自己能力不足。控制人的人要是驕傲地認為只有他們才能給別人所有正確的答案,學習的良機便消失殆盡。經文上說,施行這種「不正義的統治」「幾乎是所有的人的天性和性情」,5所以我們應該有所警覺,明白這是一種很容易使人身陷其中的陷阱。雖然經文指出男人特別會有這樣的問題,但女人也可能施行不正義的統治。

隨不正義的統治而來的往往是不斷的批評,以及吝於給與讚許和關愛;承受的一方會老是覺得無法取悅這樣的領袖或父母,而且覺得自己的表現總是不及格。當子女開始準備在生活的某些方面運用自己的選擇權時,明智的父母就必須加以權衡。父母要是一手掌握所有的決定權,而且將之視為自己的「權利」時,就會嚴重地侷限子女的成長和發展。

子女在家的時間有限,如果我們一直等到他們離開家門,才把道德選擇權交給他們,那麼我們就拖得太久了。如果他們在家的時候從來都不能自主地作任何重要的決定,那麼他們是無法在一瞬間培養出睿智判斷力的。這樣的子女往往不是反抗這樣的壓迫,就是因為沒有能力自行作任何決定而一路跌跌撞撞。

明智的父母會幫助子女為沒有他們的日子作好準備。在子女靈性成熟、能夠適度運用選擇權的時候,這樣的父母會給與子女成長的機會。沒錯,這表示子女有時候會犯錯,而且必須從錯誤中汲取教訓。

我們家發生過一件事,讓我們知道該怎麼幫助子女培養作選擇的能力。我們的女兒馬利亞從小就是優秀的足球選手,有一年,她的隊伍踢進了冠軍賽;果然不出所料,冠軍賽就在星期日舉行。馬利亞剛成為青少年,多年來受到教導,知道安息日是休息和讓靈性充電的日子,不是休閒娛樂的日子。不過,她還是感受到來自教練和隊友要她下場踢球的壓力,而她自己也不想讓球隊失望。

馬利亞問我們她該怎麼辦。我和內人當然可以輕而易舉地幫她作這個決定。不過,我們在祈禱和審慎的考慮後,認為女兒應該可以在這件事情上為自己作的決定負起靈性上的責任了。我們和馬利亞一起讀了幾段經文,鼓勵她為這件事祈禱與思考。

幾天後,馬利亞宣布了她的決定:她要在星期日參加比賽。這下子我們該怎麼辦?經過進一步的討論和獲得聖靈的肯定之後,我們還是依照原先答應她的,允許她按照自己的選擇參加比賽。比賽結束後,馬利亞慢慢地走向在一旁等待的母親,對她說:「噢,媽媽,我覺得好難受喔。我再也不想有那種感覺了,我再也不要在安息日參加比賽了。」而她從此以後再也沒有那麼做過。

馬利亞現在已經把守安息日為聖內化成自己的原則,如果我們當初強迫她不要比賽,必然會剝奪她從聖靈那裡得到寶貴且深刻教訓的經驗。

各位都明白,要幫助子女正確運用選擇權的話,就必須教導他們如何祈禱和獲得祈禱的回答。此外,還要教導他們明白服從和福音其他一切必要原則的重要之處和目的。6

我和內人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決定我們最重要的目標是幫助子女建立自己與上天的關係。我們知道,他們最終需要倚靠的是主,不是我們。百翰·楊說:「如果要我將人類兒女應盡的職責做個區分,我列為首要的職責將是尋求主我們的神,直到我們打開天、地之間的溝通管道──由神那裡直通我們的靈魂。」7

馬利亞更早以前在其他情況下獲得過祈禱的回答,所以我們信賴我們的女兒正在生活中培養這條與上天溝通的管道。她因此從經驗中有了正向的感受和體會,具備了可以在未來作更好選擇的能力。如果沒有這種和聖靈之間的連繫,子女和父母都有可能藉著運用個人選擇權的名義,為種種不當的決定自圓其說。經文給我們的應許是:「凡聰明……以神聖之靈為指導〔的〕,……〔必不會〕受騙」。8

不正義的統治還會造成另一個悲劇性的結果,就是可能會不信任神的愛。我認識一些人,他們受制於要求嚴格、控制慾強的領袖或父母,因此很難真正感受到天父支持他們和鼓勵他們行走在正義道路上的那份愛。

我們如果想幫助在管家職務內需要去關照的人,讓他們與上天建立起最重要的聯繫管道,就必須成為教義和聖約第121篇所描述的那種父母和領袖,行事為人都必須「藉著勸說、恆久忍耐、溫和、溫柔,和不虛偽的愛」。9亨利·艾寧會長曾說:「在我們能給予……年輕人的各種幫助中,最有用的就是讓他們感受到我們對他們的信心,確信他們正走在回到神家中的路上,而且相信他們做得到。」10

當我們思考那些應該用來指引我們在教會和家中行事為人的種種原則時,讓我以多馬·孟蓀會長傳記中的一個例子作為總結。孟蓀會長的女兒安恩·迪博說,一直到今天,每當她走進老家前門,她的父親都還會說:「啊,你瞧,是誰來了。這下我們可高興了,女兒好漂亮,不是嗎?」她繼續說道:「我父母總是讚美我;他們不在意我的外表或是我做的事。……每次探望父母,我就知道他們會愛我、讚美我、歡迎我,我有回到家的自在。」11

弟兄姊妹們,這才是主的道。就算過去有人錯待你,我知道主仍然希望你歸向祂。12所有的人都是被愛的,所有的人都是受歡迎的。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