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士和法利赛人带一位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去见耶稣基督,问祂是否应该按照摩西律法将这名妇人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对她心怀慈悲,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11)。耶稣没有将她定罪,但也不认可她的行为。我们可以像祂一样,在捍卫信仰的同时仍慈悲为怀。
以下是基督的榜样所展现的一些原则,可以教导我们如何对待那些我们不同意其选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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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需要立刻回应(见约翰福音8:6)。花些时间思考如何回应,可以帮助我们在表达自己的想法时,更有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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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等到指控者离开后,才教导那妇人(见约翰福音8:9)。不需要引人侧目或让别人感到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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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给别人时间改变。总会会长团第一咨理达林·邬克司会长说:「主给这个行淫被捉的妇人时间悔改,而那些想拿石头打死她的人想必不会给她这样的时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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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真理,但让人选择。「与其谴责他人,不如单纯地宣讲我们所知道和所相信的事,并邀请他人跟从救主。这是他们选择真理的机会,不需要我们强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