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
第5單元:第3天,教義和聖約19:1-22


第5單元:第3天

教義和聖約19:1-22

導言

約瑟·斯密於1829年6月雇用印刷商埃格巴·格蘭丁,以3000美元的價格印刷5000本摩爾門經。然而,除非保證格蘭丁會收到款項,否則他不會開始印刷或甚至購買字體。教義和聖約第19篇這項啟示,很可能是在1829年夏天獲得的,主在其中吩咐馬丁·哈里斯要「拿出你部分的財產……〔並〕清償契約中欠印刷商的債務」(教約19:34-35)。馬丁·哈里斯把他農場的一部分拿來作抵押,親自保證如果摩爾門經的銷售金額無法支付全部費用,他會付清印刷費用。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曾形容這項啟示,其中對於贖罪的教導,「是賜給本福音期的偉大啟示之一,很少有比這更〔重要〕的」(Church History and Modern Revelation, 2 vols. [1953], 1:85)。

教義和聖約19:1-3

救主宣告祂完成了父的旨意

閱讀教義和聖約19:1-3,找出救主如何談到祂的身份和祂所做的事。把教導耶穌基督完成父的旨意耶穌基督會依照我們的行為審判我們的詞句劃記下來。

  1. 日記圖示在經文研讀日記中,說明知道關於救主的這些真理,如何幫助馬丁·哈里斯感受到平安,並賜給他力量去行主的旨意。

教義和聖約19:4-12

耶穌基督解釋永恆和無限的罪罰

主解釋了一些真理,能幫助我們更了解祂的贖罪犧牲。閱讀教義和聖約19:4,找出能完成以下教義聲明的詞句:每個人都必須。你可以在自己的經文中將這句話劃記下來。

閱讀教義和聖約19:5。救主如何形容那些不悔改而將接受祂審判的人所受的痛苦?知道這項真理如何增添了一項理由,讓我們要悔改自己的罪?

瀏覽教義和聖約19:6-7,並找出有時被用來形容不悔改的人之情形的一些詞句。把「無限的痛苦」和「永恆的罪罰」這兩個詞句劃記下來。當你讀到這兩句話時,你想到什麼?

查考教義和聖約19:8-12,找到資訊來幫助你了解,為什麼這些詞句並不是指人們為自己的罪受苦的時間長度。

你以前曾注意到「無限」是神的一個名稱嗎?這個意思指的是「無限的罪罰」或「永恆的懲罰」就是「神的懲罰」。你認為「神的懲罰」是指什麼意思?

雅各·陶美芝長老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雅各·陶美芝長老解釋說:「對於地獄而言,有入口也有出口。地獄並不是心存報復的法官為其榮耀而把囚犯送去受苦和懲罰的地方;它是一處預備來教導和訓練在世上未能學會該學習的事物的地方。確實,我們讀到了永恆的懲罰、無限的痛苦和永恆的罪罰。那是一種可怕的表達方式;但是主懷著慈悲讓我們明白這些字眼的意思。祂說:『永恆的懲罰』是神的懲罰,因為祂是永恆的;對於真的需要這類罪罰的罪人,那樣的情況、狀態或可能性會一直存在;但這並不表示這個受苦的人或罪人需要永恆無止盡地受苦下去。一個人一旦在地獄裡償付了應付的代價後,他就會被帶至一個比較好的境地去。當他達到這種境地,監獄的門會打開,而且在另一邊較好的境界會有一大群人歡迎他的到來。主一點也沒有減輕祂在先前的福音期中所說的有關祂律法和福音的施行,但是祂已清楚地向我們顯明祂在整個過程中的良善與慈悲,因為祂的榮耀和事工是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30, 97)。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提供了這項見解:「根據神的律法,相同的懲罰會一直跟隨著相同的過犯,由於神是永恆和無限的,因此這被稱為是無限的懲罰和永恆的懲罰,因為那是神按照不變的律法所制定的懲罰。一個人可能會領受無限的痛苦,當他為自己的過犯付出懲罰後,他就被釋放,但是這懲罰仍維持並等待著下一個罪犯,如此永遠地持續下去」(救恩的教義,布司·麥康基編,共三卷〔1954-1956〕,第二卷,第214頁)。

總會會長團的路賓·克拉克會長藉著教導關於神的本質,提供了更多的見解。閱讀他的解釋時,想一想了解神的本質,如何能幫助我們了解神的懲罰。

路賓·克拉克會長

「我不能認同現代的教義,認為神不會懲罰,因為我不能丟棄所有的經文來作成這樣的結論,〔但是〕我有一種感覺,當主要來給我們酬賞……和懲罰時,祂會給予我們的過犯所應得的最低的懲罰。我相信祂會將無限的愛和祝福、慈悲、仁慈與諒解帶進祂的公道。……

「另一方面,我相信當我們的好行為要獲得酬賞時,祂會記得我們所犯下的過犯,而盡可能地賜給我們最大的酬賞」(“As Ye Sow … ,”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Speeches of the Year [May 3, 1955], 6–7)。

教義和聖約19:13-22

救主談到祂為罪所受的痛苦

基督在客西馬尼園

救主希望我們的生活能透過祂的贖罪犧牲而蒙受祝福及獲得改善。閱讀教義和聖約19:13-17,並完成這個句子:選擇不悔改的人將會

尼爾·麥士維長老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尼爾·麥士維長老提醒我們,我們會作的一個決定:「我們最終不是選擇像基督那樣生活,就是選擇像祂那樣受苦!不是『像我一樣受苦』(教約19:16-17),就是像『〔祂〕得了勝』(啟示錄3:21)」(參閱「得勝……就如我得了勝」,1987年7月,聖徒之聲,第58頁)。

沉思你自己的選擇。它們正帶領你過著更像基督般的生活,亦或是正帶領你未來要為自己的罪受苦?

大部分耶穌基督受苦的記載,都是由祂自己以外的人所寫的(見馬太福音26:36-39路加福音22:39-44)。教義和聖約第19篇包含了救主親自對祂所受的痛苦的記載。

  1. 日記圖示閱讀教義和聖約19:15,18-19,並且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回答以下問題:

    1. 救主如何描述祂在客西馬尼園裡所經歷的痛苦?

    2. 你對救主為你的罪受苦有何看法?

    3. 了解救主所受的痛苦,如何有助於鼓勵馬丁·哈里斯悔改自己的罪,就像主在這項啟示中指示他去做的那樣?

  2. 日記圖示閱讀教義和聖約19:20,並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回答以下問題:

    1. 你認為為什麼聖靈退出會導致受苦?

    2. 為什麼記得我們以往必須承受自己的罪所帶來的後果的那些時刻,會有所幫助?

回想你曾因自己的罪而受苦,感覺到需要悔改的時候。當你沉思那些時刻,回想一下你什麼時候感受到聖靈的陪伴,以及什麼時候感受到聖靈退出。你做了什麼而再次享有聖靈為伴?

  1. 日記圖示運用教義和聖約19:13-16,20來回答以下的問題,並寫在經文研讀日記中:主命令我們要悔改,何以是祂愛我們的證據?

在下星期的某個時間,與一位家人或朋友分享你在研讀教義和聖約19:1-22時所學到的有關某項教義或原則的見證。在下一次與教師見面時,不妨自願分享你的經驗。

精通經文圖示
精通經文——教義和聖約19:16-19

努力背誦教義和聖約19:16-19,把這段精通經文逐字寫在一張紙上。用你所寫的這張紙,多次大聲地朗讀這段章節。然後把紙上的一些字彙或詞句蓋住(或擦掉)。繼續唸出這段精通經文章節,同時背出被蓋住的部分。重複此步驟,直到你覺得駕輕就熟能完整說出整段經文。

  1. 日記圖示在經文研讀日記中,盡你所能地默寫你所背誦的這段精通經文。

  2. 日記圖示將以下句子寫在經文研讀日記中的今日作業下面:

    我已研讀教義和聖約19:1-22,完成本課的日期為(日期)。

    我想和教師分享的其他問題、想法及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