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課——教義和聖約42:29-39:獻納給主」,教義和聖約福音進修班教師用本(2025)
「教義和聖約42:29-39」,教義和聖約福音進修班教師用本
住在以撒和露西·摩利農場裡的一群教會成員,非常渴望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彼此照顧。主透過先知約瑟·斯密啟示獻納律法,來幫助聖徒照顧貧困者。本課能幫助學生更加渴望奉行獻納律法。
迪特·鄔希鐸會長在總會會長團服務時,分享了以下內容:
故事要從二次世界大戰說起。在飽經戰火肆虐的一個城市裡,有座巨大的耶穌雕像嚴重受損。居民從瓦礫堆中找到這尊雕像時,非常難過,因為那是他們深愛的一尊雕像,象徵著他們的信仰和神活在他們的生活裡。
專家們修復了雕像的大部分,但是手的部分損害太嚴重了,無法修復。有人建議找雕塑家來重新雕塑一雙手,也有人建議保持現狀,作為這場戰爭悲劇的永久紀念。最後,這尊雕像維持沒有手的模樣,但是鎮上居民在耶穌基督雕像的底部加了一塊牌子,上面寫著這句話:「你們是我的手。」(迪特·鄔希鐸,「你們是我的手」,2010年5月,利阿賀拿,第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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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故事中,哪一點特別引起你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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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在哪些方面成為耶穌基督的手?
1831年初,住在紐約州的教會成員移民到俄亥俄州。這些聖徒中有許多人很窮,放棄了許多財產。有一大群新成員住在以撒和露西·摩利位於俄亥俄的農場裡。他們組成了一個共享團體,稱之為「大家庭」。他們分享的一個信念是,所有的個人財產都屬於這群人中的每一個人。主在向約瑟·斯密啟示祂的律法時,談到了他們的做法。除其他律法外,主也啟示了獻納律法的原則。學習並奉行這些原則,是聖徒成為主的手的一種方式。
獻納的意思就是將某件事物奉獻出來作為神聖之物,用在神聖的目的上。(陶德·克理斯多,「獻納生活的省思」,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16頁。)
主要求在俄亥俄的聖徒將他們的財產奉獻給祂的教會,以獻納給祂。
閱讀教義和聖約42:29–38,找出主要求他們這樣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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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看來,主為何邀請聖徒要記得並照顧貧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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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從這幾節經文中學到哪些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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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求我們以什麼方式獻納我們今天所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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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例子能說明,你運用時間、才能和來自神的祝福來幫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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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方法能照顧貧窮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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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耶穌基督的哪些認識,能激勵你獻納自己的時間、才能和收入給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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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看來,為什麼救主要我們為有需要的人服務,藉此來侍奉祂?(如需其他見解,不妨查考以下一段或多段經文章節:摩爾門經雅各書2:17-19;摩賽亞書4:21-25;教義和聖約38:24-27;104: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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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看來,幫助有需要的人能如何幫助我們變得更像基督?
不妨告訴學生,在聖殿恩道門中,成員立約要遵守獻納律法,奉獻「他們的時間、才能,以及主使他們蒙福擁有的一切,來建立耶穌基督在世上的教會。」(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7.2,ChurchofJesusChrist.org)。
如果學生在研讀日記中畫出手的輪廓,你可以請他們在下列的活動中填寫。
花點時間評估你對成為主的手的渴望。沉思和寫日記是一種方式,讓你試著聽到救主的聲音和祂邀請你做的事。不妨省思,並寫出以下其中一項或多項內容:
不妨展示下面的提示,供學生反思和撰寫。
不妨請幾位學生向全班分享他們的想法,也在家裡和家人分享。你也可以分享你自己的想法和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