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冊與召喚
3.聖職的原則


「3.聖職的原則」,總指導手冊選輯(2023)。

「3.聖職的原則」,總指導手冊選輯

家庭在聖殿附近散步

3.

聖職的原則

3.0

導言

聖職是神的權柄和能力。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神將權柄和能力交給祂在世上的兒女,讓他們協助完成這項事工(見第1章)。

3.2

聖職的祝福

神透過聖約和聖職教儀,讓祂所有的兒女都能獲得偉大的祝福。這些祝福包括:

  • 洗禮和成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

  • 聖靈的恩賜。

  • 領受聖餐。

  • 在教會召喚和指派工作上服務的權柄和能力。

  • 接受教長祝福,以及醫治、安慰和指引等其他聖職祝福。

  • 在聖殿內被賜予神的能力。

  • 與家庭成員永遠印證在一起。

  • 永生的應許。

3.3

麥基洗德聖職和亞倫聖職

在教會中,聖職有兩個部分:麥基洗德聖職和亞倫聖職(見教義和聖約107:1)。

3.3.1

麥基洗德聖職

麥基洗德聖職是「按照神子體制的神聖聖職」(教義和聖約107:3),藉著這項能力,神的兒子和女兒可以變得像祂一樣(見教義和聖約84:19-21132:19-20)。

透過這項權柄,教會領袖指導和管理教會一切的屬靈事工(見教義和聖約107:18)。

支聯會會長是支聯會的主領大祭司(見教義和聖約107:8,10;亦見本手冊第6章),主教則是支會的主領大祭司(見教義和聖約107:17;亦見本手冊第7章)。

有關麥基洗德聖職職位和責任的資料,見8.1

3.3.2

亞倫聖職

亞倫聖職「附屬於……麥基洗德聖職」(教義和聖約107:14),包含以下權鑰:

  • 天使的施助。

  • 悔改的福音。

  • 執行外在教儀,包括為罪的赦免的洗禮。

(見教義和聖約13:184:26-27107:20。)

主教是支會亞倫聖職的會長(見教義和聖約107:15)。

有關亞倫聖職職位和責任的資料,見10.1.3

3.4

聖職權柄

聖職權柄是獲得授權,得以代表神和奉祂的名行事。在教會中,所有的聖職權柄都要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運用。

3.4.1

聖職權鑰

聖職權鑰是指導如何運用聖職,來造福神的兒女的權柄。

3.4.1.1

持有聖職權鑰的人

主已將與神在世上的國度有關的一切權鑰,授予祂的每一位使徒。在世最資深的使徒,即本教會的總會會長,是世上唯一獲得授權可行使所有聖職權鑰的人(見教義和聖約81:1-2107:64-67,91-92132:7)。

在總會會長的指示下,以下聖職領袖被賜予權鑰,使他們能在其職責範圍內主領。

  • 支聯會和區會會長。

  • 主教和分會會長。

  • 麥基洗德聖職和亞倫聖職的定額組會長。

  • 聖殿會長。

  • 傳道部會長和傳教士訓練中心的會長。

這些領袖在被按手選派到其召喚時,會獲得聖職權鑰。

其他人則未被賜予聖職權鑰,包括當地聖職領袖的諮理或教會各組織的會長。教會各組織的會長是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主領(見4.2.4)。

3.4.1.2

主的事工是有秩序的

聖職權鑰可確保,主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有秩序的方式完成(見教義和聖約42:11132:8)。持有聖職權鑰的人在其職責範圍內指導主的事工,此項主領的權柄,僅在該領袖召喚上的指定責任範圍內有效。聖職領袖卸任召喚後,就不再持有這些權鑰。

3.4.2

聖職授予和按立

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亞倫聖職和麥基洗德聖職被授予教會中配稱的男性成員(見教義和聖約84:14-17)。一個人被授予適當的聖職後,會被按立至該聖職的一個職位,如執事或長老。聖職持有人要按照該職位的權利和職責,來運用聖職(見教義和聖約107:99)。

有關聖職授予和按立的其他資料,見8.1.118.10

3.4.3

在教會裡服務所需的聖職權柄的委派

3.4.3.1

按手選派

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教會成員接受按手選派時,會獲得來自神的權柄,可在該項召喚上行事。例如:

  • 由主教召喚並按手選派為支會慈助會會長的女性,被賜予權柄來指導支會的慈助會事工。

每一位被召喚和按手選派的人,都是在其主領人員的指示下服務(見3.4.1.2)。

他們卸任召喚後,就不再持有相關的權柄。

3.4.3.2

指派

主領的教會領袖可藉著指派工作,將權柄委派出去。當男性和女性接受這些指派工作時,就被賜予來自神的權柄去行事。例如:

  • 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定額組將權柄委派給七十員,指派他們管理教會的區域,並主領支聯會大會。

  • 教會成員獲得委派而來的權柄,擔任弟兄施助者和姊妹施助者。

因受委派的指派工作而獲得的權柄,僅限於該項指派工作的指定責任範圍和期間。

3.4.4

正義地運用聖職權柄

這項權柄只能在正義中運用(見教義和聖約121:36),運用的方式是藉著勸說、恆久忍耐、溫和、溫柔、愛和仁慈(見教義和聖約121:41-42)。

運用聖職權柄的人,不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想法,也不將聖職權柄用於自私的目的。

3.5

聖職能力

聖職能力是神的能力,祂用這能力來祝福祂的兒女。所有的教會成員,無論男女,只要遵守與神所立的聖約,就會獲得從祂而來的聖職能力。成員在接受聖職教儀時,就訂立了這些聖約。(見教義和聖約84:19-20。)

成員可獲得的聖職能力的祝福包括:

  • 生活上的指引。

  • 得到啟示,知道如何履行他們被按立、按手選派或指派去做的事工

  • 得到協助和力量,變得更像耶穌基督和天父。

3.5.1

聖約

聖約是神和祂兒女之間的神聖約定。神訂下聖約的條件,而祂的兒女同意遵守那些條件。神應許祂的兒女,在他們履行聖約時,就會賜予祝福。

所有遵守聖約、持守到底的人,都會獲得永生(見尼腓二書31:17-20教義和聖約14:7)。

父母、教會領袖和其他人要幫助成員個人準備好,在接受福音教儀時訂立聖約,確定他們明瞭自己將訂立的聖約,並且在他們訂立聖約後,協助他們遵守聖約。(見摩賽亞書18:8-11,23-26。)

3.5.2

教儀

教儀是藉聖職權柄所執行的神聖行為。

在許多教儀中,人們與神訂立聖約——例如洗禮、聖餐、恩道門,以及婚姻印證的教儀。

救恩和超升的教儀是獲得永生所不可或缺的。如需更多資料,見18.1

3.6

聖職和家庭

遵守聖約的所有教會成員,無論男女和小孩,都蒙福能在家中享有神的聖職能力,來鞏固自己和家人(見3.5)。這項能力會幫助成員在個人生活和家庭中,從事神救恩和超升的事工(見2.2)。

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男性,能給予家人聖職祝福,提供指引、醫治和安慰。教會成員若有需要,也可以向家族成員、弟兄施助者或當地教會領袖,尋求獲得這些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