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聖職的原則」,總指導手冊選輯(2023)。
「3.聖職的原則」,總指導手冊選輯
3.
聖職的原則
3.0
導言
聖職是神的權柄和能力。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神將權柄和能力交給祂在世上的兒女,讓他們協助完成這項事工(見第1章)。
3.2
聖職的祝福
神透過聖約和聖職教儀,讓祂所有的兒女都能獲得偉大的祝福。這些祝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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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禮和成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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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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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受聖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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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會召喚和指派工作上服務的權柄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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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教長祝福,以及醫治、安慰和指引等其他聖職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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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聖殿內被賜予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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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家庭成員永遠印證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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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的應許。
3.3
麥基洗德聖職和亞倫聖職
在教會中,聖職有兩個部分:麥基洗德聖職和亞倫聖職(見教義和聖約107:1)。
3.3.1
麥基洗德聖職
麥基洗德聖職是「按照神子體制的神聖聖職」(教義和聖約107:3),藉著這項能力,神的兒子和女兒可以變得像祂一樣(見教義和聖約84:19-21;132:19-20)。
透過這項權柄,教會領袖指導和管理教會一切的屬靈事工(見教義和聖約107:18)。
支聯會會長是支聯會的主領大祭司(見教義和聖約107:8,10;亦見本手冊第6章),主教則是支會的主領大祭司(見教義和聖約107:17;亦見本手冊第7章)。
有關麥基洗德聖職職位和責任的資料,見8.1。
3.3.2
亞倫聖職
亞倫聖職「附屬於……麥基洗德聖職」(教義和聖約107:14),包含以下權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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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的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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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改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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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外在教儀,包括為罪的赦免的洗禮。
主教是支會亞倫聖職的會長(見教義和聖約107:15)。
有關亞倫聖職職位和責任的資料,見10.1.3。
3.4
聖職權柄
聖職權柄是獲得授權,得以代表神和奉祂的名行事。在教會中,所有的聖職權柄都要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運用。
3.4.1
聖職權鑰
聖職權鑰是指導如何運用聖職,來造福神的兒女的權柄。
3.4.1.1
持有聖職權鑰的人
主已將與神在世上的國度有關的一切權鑰,授予祂的每一位使徒。在世最資深的使徒,即本教會的總會會長,是世上唯一獲得授權可行使所有聖職權鑰的人(見教義和聖約81:1-2;107:64-67,91-92;132:7)。
在總會會長的指示下,以下聖職領袖被賜予權鑰,使他們能在其職責範圍內主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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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和區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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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和分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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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基洗德聖職和亞倫聖職的定額組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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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殿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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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部會長和傳教士訓練中心的會長。
這些領袖在被按手選派到其召喚時,會獲得聖職權鑰。
其他人則未被賜予聖職權鑰,包括當地聖職領袖的諮理或教會各組織的會長。教會各組織的會長是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主領(見4.2.4)。
3.4.1.2
主的事工是有秩序的
聖職權鑰可確保,主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有秩序的方式完成(見教義和聖約42:11;132:8)。持有聖職權鑰的人在其職責範圍內指導主的事工,此項主領的權柄,僅在該領袖召喚上的指定責任範圍內有效。聖職領袖卸任召喚後,就不再持有這些權鑰。
3.4.2
聖職授予和按立
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亞倫聖職和麥基洗德聖職被授予教會中配稱的男性成員(見教義和聖約84:14-17)。一個人被授予適當的聖職後,會被按立至該聖職的一個職位,如執事或長老。聖職持有人要按照該職位的權利和職責,來運用聖職(見教義和聖約107:99)。
3.4.3
在教會裡服務所需的聖職權柄的委派
3.4.3.1
按手選派
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教會成員接受按手選派時,會獲得來自神的權柄,可在該項召喚上行事。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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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主教召喚並按手選派為支會慈助會會長的女性,被賜予權柄來指導支會的慈助會事工。
每一位被召喚和按手選派的人,都是在其主領人員的指示下服務(見3.4.1.2)。
他們卸任召喚後,就不再持有相關的權柄。
3.4.3.2
指派
主領的教會領袖可藉著指派工作,將權柄委派出去。當男性和女性接受這些指派工作時,就被賜予來自神的權柄去行事。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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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定額組將權柄委派給七十員,指派他們管理教會的區域,並主領支聯會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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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成員獲得委派而來的權柄,擔任弟兄施助者和姊妹施助者。
因受委派的指派工作而獲得的權柄,僅限於該項指派工作的指定責任範圍和期間。
3.4.4
正義地運用聖職權柄
這項權柄只能在正義中運用(見教義和聖約121:36),運用的方式是藉著勸說、恆久忍耐、溫和、溫柔、愛和仁慈(見教義和聖約121:41-42)。
運用聖職權柄的人,不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想法,也不將聖職權柄用於自私的目的。
3.5
聖職能力
聖職能力是神的能力,祂用這能力來祝福祂的兒女。所有的教會成員,無論男女,只要遵守與神所立的聖約,就會獲得從祂而來的聖職能力。成員在接受聖職教儀時,就訂立了這些聖約。(見教義和聖約84:19-20。)
成員可獲得的聖職能力的祝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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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上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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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啟示,知道如何履行他們被按立、按手選派或指派去做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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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協助和力量,變得更像耶穌基督和天父。
3.5.1
聖約
聖約是神和祂兒女之間的神聖約定。神訂下聖約的條件,而祂的兒女同意遵守那些條件。神應許祂的兒女,在他們履行聖約時,就會賜予祝福。
所有遵守聖約、持守到底的人,都會獲得永生(見尼腓二書31:17-20;教義和聖約14:7)。
父母、教會領袖和其他人要幫助成員個人準備好,在接受福音教儀時訂立聖約,確定他們明瞭自己將訂立的聖約,並且在他們訂立聖約後,協助他們遵守聖約。(見摩賽亞書18:8-11,23-26。)
3.5.2
教儀
教儀是藉聖職權柄所執行的神聖行為。
在許多教儀中,人們與神訂立聖約——例如洗禮、聖餐、恩道門,以及婚姻印證的教儀。
救恩和超升的教儀是獲得永生所不可或缺的。如需更多資料,見18.1。
3.6
聖職和家庭
遵守聖約的所有教會成員,無論男女和小孩,都蒙福能在家中享有神的聖職能力,來鞏固自己和家人(見3.5)。這項能力會幫助成員在個人生活和家庭中,從事神救恩和超升的事工(見2.2)。
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男性,能給予家人聖職祝福,提供指引、醫治和安慰。教會成員若有需要,也可以向家族成員、弟兄施助者或當地教會領袖,尋求獲得這些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