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与召唤
4.耶稣基督教会中的领导和议会


「4.耶稣基督教会中的领导和议会」,总指导手册选辑(2023)。

「4.耶稣基督教会中的领导和议会」,总指导手册选辑

图像
支会议会会议

4.

耶稣基督教会中的领导和议会

4.0

导言

你身为教会领袖,已藉由主所授权的仆人的灵感蒙受召唤。你有特权协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书1:39)。

4.2

教会中的领导原则

救主在尘世施助时,为祂的教会树立了领导的典范。祂的核心目的是遵行天父的旨意,以及帮助他人了解并奉行祂的福音(见约翰福音5:30摩赛亚书15:7)。

4.2.1

在灵性上作好准备

耶稣为祂的尘世使命,在灵性上作好准备(见路加福音4:1-2)。同样地,你也要透过祈祷、研读经文和服从天父的诫命来与祂接近,在灵性上作好准备。

要寻求启示,以了解你所领导的人有何需要,以及如何履行神召唤你去做的事工。

主也应许,会将属灵的恩赐赐给那些寻求的人(见教义和圣约46:8)。

4.2.2

施助神所有的儿女

你要像耶稣那样,爱你所服务的人。要「全心全力向父祈求」,好使你充满祂的爱(摩罗乃书7:48)。

要帮助个人加深归信,巩固他们对天父和耶稣基督的信心。帮助他们准备好在接受下一项教仪时订立圣约。要鼓励他们遵守所立的圣约,并领受悔改的祝福。

4.2.3

教导耶稣基督的福音

所有的领袖都是教师。要努力效法救主身为教师的榜样(见第17章以救主的方式教导)。透过你的言语和行动,教导耶稣基督的教义和祂的福音原则(见尼腓三书11:32-33教义和圣约42:12-14)。

用经文和近代先知的话语来教导(见教义和圣约52:9)。

如果你被召唤或指派来主领教会聚会或活动,要确保其中的教导能启发人心,并在教义上正确无误(见教义和圣约50:21-23)。

4.2.4

在正义中主领

每一位主领职员都在持有圣职权钥者的指导下服务(见3.4.1)。这样的架构为从事主的事工,提供了秩序、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负责机制。

主领职员可以委派另一人,来主领某项临时指派工作。

主领教会组织、聚会(会议)或活动的领袖,要确保主的目的得以达成。在这样做的过程中,领袖要遵守福音原则、教会政策,以及圣灵的指示。

蒙召唤或被指派去主领,并不会因此变得比其他人更重要或更有价值(见教义和圣约84:109-10)。

在主的教会中,渴求去主领任何组织,并不是件适当的事(见教义和圣约121:34-37),

4.2.5

委派责任和确保负起责任

救主赋予祂的门徒有意义的指派工作和责任(见路加福音10:1),祂也赐给他们机会为自己被赋予的工作负责(见路加福音9:10)。

身为领袖,你可以将指派工作委派给他人,来帮助他们成长。要尽力让所有的成员参与神的事工。

委派也会让你的服务更有成效。要寻求圣灵的指引,了解该将哪些事情委派出去,使你能专注于最优先的事项。

4.2.6

帮助他人准备好成为领袖和教师

要透过祈祷,思考哪些人能担任教会召唤或指派工作。要记住,主会让祂所召唤的人胜任。最重要的是,他们愿意服务,会谦卑寻求主的帮助,并努力保持配称。

4.2.7

规划有明确目的的会议、课程和活动

在规划有明确目的的会议、课程和活动时,要寻求圣灵的指引。这些目的应该要能巩固个人和家庭,使他们与基督更加接近,并且有助于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见第1章第2章)。

4.2.8

评估自己的努力

定期检视你身为领袖的各项责任和灵性成长情形,也要考虑你所领导的人的成长状况。

你在担任领袖方面是否成功,主要是以你在帮助神的儿女成为耶稣基督忠信门徒方面,尽心尽力的程度来衡量。当你感觉到圣灵透过你发挥影响力时,你可以知道主对于你的努力感到喜悦。

4.3

教会中的议会

主已指示祂教会的领袖要一同商议,以完成祂的事工(见教义和圣约41:2-3)。议会让议会成员有机会在努力了解神儿女的需求,以及计划该如何协助满足这些需求时,能获得启示。

4.4

使议会有成效的原则

4.4.1

议会的目的

议会要特别着重于帮助成员接受教仪和遵守相关圣约。

4.4.2

为议会会议作准备

会长团和议会应定期开会。领袖在规划议会会议时,要寻求主的指引。他们也要寻求议会成员的意见,以决定该讨论哪些事情。

领袖要事先让议会成员知道要讨论的事项,议会成员要作好准备,以分享对这些事情的见解。

4.4.3

讨论和决议

在议会会议中,领袖(或领袖所指派的某个人)要说明所要思考的事项。然后,领袖要鼓励议会全体成员讨论,提出问题并找出方法。

成员要分享建议,并尊重地相互聆听。只要他们寻求了解主的旨意,灵感和合一的精神就会胜出。

在同时有女性和男性议会中,领袖要寻求获得这两方面的见解和想法。女性和男性往往有不同的观点,能提供必要的平衡。

一位领袖要带领议会的讨论,然而,他(她)应该少说多听。

讨论之后,领袖可以决定行动方针,或是延后作出决定的时间,并同时寻求更多的资讯和指引。

4.4.4

合一

议会成员要努力在渴望和目的上,与天父和耶稣基督合一。他们要努力在讨论时和所作的决定上合一。

4.4.5

行动与负起责任

议会成员所做的工作,大部分是在议会会议之前和之后进行的。在会议中,他们要寻求灵感,以拟定计划来落实所作的决定。议会领袖要邀请议会成员履行与这些计划有关的指派工作。

议会成员要回报他们的指派工作状况。通常需要持续关注和追踪指派工作,才会有进展。

4.4.6

保密

领袖向议会透露个人资料时,要审慎运用判断力。他们通常会先寻求成员的许可,才分享其资讯。

除非需要履行议会领袖指派的工作,否则议会成员不应在议会外分享个人资料。

有些事太过敏感,不适合与整个议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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