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長老定額組」,總指導手冊選輯(2023)。
「8.長老定額組」,總指導手冊選輯
8.
長老定額組
8.1
宗旨和組織
8.1.1
宗旨
18歲以上的配稱男性可以接受麥基洗德聖職,並被按立到長老的職位。被按立到該職位的男性都締結了一項神聖聖約,要協助神完成祂的事工(見教義和聖約84:33-44)。
8.1.2
長老定額組的成員
每個支會都有長老定額組,該組織包括下列弟兄:
-
支會中所有的長老。
-
支會中所有的準長老(見8.4)。
-
支會中所有的大祭司。但目前擔任支聯會會長團、主教團、高級諮議或教長的人除外,
男青年在滿18歲時即使尚未被按立為長老,仍可開始參加長老定額組的聚會。到了19歲,或是因上大學或傳教等原因而即將離家,如果他是配稱的,就應該被按立為長老。
未滿18歲的已婚男性是準長老,也是長老定額組的成員。
8.2
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8.2.1
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
8.2.1.2
定額組聚會中的福音學習
聚會在每月的第二和第四個星期日舉行,聚會時間為50分鐘。長老定額組會長團要為這些聚會作規劃,聚會由會長團的一員主持。
定額組聚會要專注在最近一次總會大會的一篇或多篇演講中所提到的主題。
8.2.1.3
活動
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可以規劃活動。大多數的活動都是在星期日以外,和星期一晚上以外的時間舉行。
8.2.2
照顧有需要的人
8.2.2.1
施助
長老定額組的成員從定額組會長團那裡,收到施助的指派工作。如需更多資料,見第21章。
8.2.2.2
短期需求
弟兄施助者要努力了解服務對象的需要,並且予以回應。成員遇到生病、生育、死亡、失業和其他情況時,可能需要短期的協助。
必要時,弟兄施助者要請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協助。
8.2.2.3
長期需求和自立
依照主教的協調,長老定額組和慈助會的會長團要幫助成員解決長期需求,協助成員自立。
長老定額組會長、慈助會會長或其他領袖,要協助此人或該家庭訂立自立計畫。弟兄施助者或姊妹施助者也可以協助訂立計畫。
8.2.2.4
支會成員死亡
支會有成員死亡時,長老定額組和慈助會的會長團要提供安慰和協助。他們可以在主教的指導下,協助喪禮事宜。
更多資料,見38.5.8。
8.2.3
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
長老定額組會長要指派會長團的一員,協助帶領支會的成員傳道事工。此人要與慈助會會長團中被指派的一員合作,協調這些事宜。
8.2.4
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
長老定額組會長要指派會長團的一員,協助帶領支會的聖殿和家譜事工。此人要與慈助會會長團中被指派的一員合作,協調這些事宜。
見25.2.2。
8.3
長老定額組的領袖
8.3.1
支聯會會長團和主教
長老定額組會長直接向支聯會會長團負責。他要定期與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開會,以接受指示和回報履行職責的情況。
長老定額組會長也要接受主教的指導;主教是支會的主領職員。他們要定期開會,
8.3.2
高級諮議
支聯會會長團要針對每個長老定額組,分別指派一位高級諮議代表他們。其責任列在6.5。
8.3.3
長老定額組會長團
8.3.3.1
召喚長老定額組會長團
支聯會會長與主教商議後,要召喚一位長老或大祭司,擔任長老定額組會長。
如果單位夠大,長老定額組會長要向支聯會會長推薦一位或兩位長老或大祭司,擔任他的諮理。
8.3.3.2
責任
長老定額組會長負有以下責任,他的諮理要協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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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會議會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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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領定額組一起努力,參與救恩和超升的事工(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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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和督導弟兄施助者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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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教的指導下,給予支會的成年成員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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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長老定額組在鞏固年輕成人弟兄方面的事宜,包括單身和已婚的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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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每位定額組成員個別會面,每年至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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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定額組成員了解他們的聖職職責(見教義和聖約107:89),包括教導他們如何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運用他們的聖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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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定額組的紀錄、報告和財務(見LCR.ChurchofJesusChrist.org)。
8.3.3.3
會長團會議
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和祕書要定期開會,由會長主持這些會議。被指派負責該定額組的高級諮議偶爾要出席會議。
議程可包括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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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如何鞏固定額組成員(包括準長老)及其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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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傳道事工及聖殿和家譜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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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支會議會會議的指派工作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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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閱從施助面談中得到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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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弟兄們可擔任哪些召喚和指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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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定額組的聚會和活動。
8.3.4
祕書
在主教的核准下,長老定額組會長團的一員可以召喚一位定額組成員,擔任定額組祕書。
8.4
幫助準長老準備好接受麥基洗德聖職
準長老是指尚未接受麥基洗德聖職的男性教會成員,而且他們是(1)19歲以上,或(2)未滿19歲但已婚。
幫助準長老準備好接受麥基洗德聖職,是長老定額組會長團最優先的事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