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冊與召喚
9.慈助會


「9.慈助會」,總會指導手冊選輯(2023)。

「9.慈助會」,總會指導手冊選輯

研讀經文的婦女

9.

慈助會

9.1

宗旨和組織

9.1.1

宗旨

先知約瑟·斯密教導,慈助會的宗旨是拯救靈魂、紓解苦難。

慈助會的座右銘是「愛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書13:8),

9.1.2

慈助會的成員

女青年可以在滿18歲時開始參加慈助會。到了19歲,或是因上大學或傳教等原因而即將離家,她就應該參加慈助會。

未滿18歲的已婚婦女也是慈助會的成員。

9.2

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3:42

9.2.1

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

9.2.1.2

慈助會聚會中的福音學習

聚會在每月的第二和第四個星期日舉行,聚會時間為50分鐘。慈助會會長團要為這些聚會作規劃,聚會由會長團的一員主持。

慈助會聚會要專注在最近一次總會大會的一篇或多篇演講中所提到的主題。

9.2.1.3

活動

慈助會會長團可以規劃活動。大多數的活動都是在星期日以外,和星期一晚上以外的時間舉行。

9.2.2

照顧有需要的人

2:43

9.2.2.1

施助

姊妹們從慈助會會長團那裡,收到施助的指派工作。如需更多資料,見第21章

9.2.2.2

短期需求

姊妹施助者要努力了解服務對象的需要,並且予以回應。成員遇到生病、生育、死亡、失業和其他情況時,可能需要短期的協助。

必要時,姊妹施助者要請慈助會會長團協助。

9.2.2.3

長期需求和自立

依照主教的協調,慈助會和長老定額組的會長團要解決成員的長期需求,協助他們自立。

慈助會會長、長老定額組會長或其他領袖,要協助此人或該家庭訂立自立計畫

9.2.2.4

支會成員死亡

支會有成員死亡時,慈助會和長老定額組的會長團要提供安慰和協助。他們可以在主教的指導下,協助喪禮事宜。

更多資料,見38.5.8

9.2.3

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

慈助會會長要指派會長團的一員,協助帶領支會的成員傳道事工。此人要與長老定額組會長團中被指派的一員合作,協調這些事宜(見23.5.1)。

9.2.4

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

慈助會會長要指派會長團的一員,協助帶領支會的聖殿和家譜事工。此人要與長老定額組會長團中被指派的一員合作,協調這些事宜(見25.2.2)。

2:49

9.3

慈助會領袖

9.3.1

主教

主教通常至少每個月與慈助會會長開會一次,討論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包括姊妹施助者的服務情況。

9.3.2

慈助會會長團

9.3.2.1

召喚慈助會會長團

主教要召喚一位婦女,擔任支會的慈助會會長。如果單位夠大,她要向主教推薦一位或兩位婦女,擔任她的諮理。

有些小單位可能沒有女青年會長或初級會會長。在這些單位中,慈助會會長可以協助父母規劃青少年和兒童的課程。

9.3.2.2

責任

慈助會會長負有下列責任,她的諮理要協助她。

  • 在支會議會中服務。

  • 帶領慈助會一起努力,參與救恩和超升的事工(見第1章)。

  • 組織和督導姊妹施助者的服務。

  • 在主教的指導下,給予支會的成年成員忠告。

    3:13
  • 協調慈助會在鞏固支會中年輕成人姊妹方面的事宜,包括單身和已婚的姊妹。

  • 與每位慈助會成員個別會面,每年至少一次。

  • 督導慈助會的紀錄、報告和財務(見LCR.ChurchofJesusChrist.org)。

9.3.2.3

會長團會議

慈助會會長團和祕書要定期開會,由會長主持這些會議。議程可包括下列事項:

  • 計劃如何鞏固姊妹們及其家庭。

  • 協調傳道事工及聖殿和家譜事工。

  • 針對支會議會會議的指派工作作出回應。

  • 檢閱從施助面談中得到的資料。

  • 考慮姊妹們可在慈助會擔任哪些召喚和指派工作。

  • 規劃慈助會的聚會和活動。

9.3.3

祕書

慈助會會長團可以推薦一位姊妹,擔任慈助會祕書。

9.4

協助女青年準備好參加慈助會

慈助會會長團要和女青年、她們的父母和女青年領袖一同合作,協助女青年準備好參加慈助會。

領袖們也要持續為女青年和慈助會姊妹提供機會,來培養彼此的關係。擔任姊妹施助者一起服務,是建立情誼的一種寶貴的方法。

9.6

其他指導方針和政策

9.6.2

讀寫能力

必要時,慈助會會長團要與主教、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和支會議會一同合作,幫助成員培養閱讀和書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