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冊與召喚
11.女青年


「11.女青年」,總指導手冊選輯(2023)。

「11.女青年」,總指導手冊選輯

在戶外的女青年

11.

女青年

11.1

宗旨和組織

11.1.1

宗旨

女青年組織協助女青年訂立和遵守聖約,加深她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福音的歸信。

11.1.2

女青年主題

「我是天上父母心愛的女兒,具有神聖的特性和永恆的目標。

「身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我努力變得像祂一樣。我尋求個人啟示並據此採取行動,奉祂的聖名去施助他人。

「我要隨時隨地,在所有的事上作神的證人。

「在努力獲得超升資格的過程中,我珍惜悔改的恩賜,並每天尋求進步。我會憑著信心鞏固我的家和家人、訂立和遵守聖約,並接受聖殿的教儀和祝福。」

11.1.3

班級

女青年從滿12歲那年的一月起,就成為女青年班級的成員。

主教團和由成年者來擔任的女青年領袖要透過祈禱,決定如何依照年齡成立班級。每個班級都應該有一位會長,可能的話,也應該有一位或兩位諮理,以及一位祕書。

11.2

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11.2.1

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

11.2.1.2

福音學習

班級聚會在每月的第二和第四個星期日舉行,聚會時間為50分鐘,由班級會長團的一員主持。她要帶領班級背誦主題,並針對指派工作和其他事務一起商議。

接著由一位班級成員或成年領袖帶領福音課程。

11.2.1.3

服務和活動

並且應當要能培養見證、鞏固家庭、增進班級合一,以及提供機會去造福他人。

有些服務和活動應同時涵蓋男女青年,尤其是年齡較大的青少年。

年度活動。除了定期的青少年活動之外,女青年每年也可以參與以下活動:

  • 女青年露營(見女青年露營指南)。

  • 支會或支聯會的青年大會,或鞏固青年(FSY)大會。

11.2.1.4

個人發展

青少年在努力變得更像救主的過程中,受邀要設立目標,在靈性、社交、體能和智能上成長(見路加福音2:52)。

如需更多資料,見ChildrenandYouth.ChurchofJesusChrist.org

11.2.2

照顧有需要的人

女青年應當要經常有機會去為人服務,包括在家中服務、與家人一同服務,在青少年活動中服務,以及自己單獨服務。

11.2.2.1

施助

女青年從滿14歲那年的一月起,就可以接受施助的指派工作。如需更多資料,見第21章

11.2.3

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

女青年要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她們要「隨時隨地,在所有的事上作神的證人」(摩賽亞書18:9)。

父母和領袖可以幫助女青年準備好,終身分享福音。

11.2.4

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

女青年可以用許多方式,協助使家人永遠結合在一起。

  • 孝敬父母,在家中樹立過基督般生活的榜樣。

  • 準備接受聖殿教儀,包括永恆婚姻。

  • 找出需要聖殿教儀的祖先(見FamilySearch.org)。

  • 情況許可時,經常參與代替死者的洗禮和證實。

11.3

支會女青年領導人

11.3.1

主教團

主教的首要責任是照顧支會中的女青年和男青年。他和他的諮理要知道她們的名字,了解她們的家庭狀況,每年至少與每位女青年會面兩次(見31.3.1)。

主教要負責支會的女青年組織,他要定期與女青年會長開會,

主教和他的諮理要定期參加女青年的聚會、服務和活動。

11.3.2

由成年者來擔任的女青年會長團

主教要召喚和按手選派一位成年婦女擔任女青年會長。如果單位夠大,她要推薦召喚一位或兩位成年婦女,擔任她的諮理(見第30章)。

在小單位裡,女青年會長可能是唯一被召喚到女青年組織裡的成年領袖。在這種情況下,她要與父母合作,為女青年安排課程和活動。

一個分會若沒有女青年會長,慈助會會長可以為女青年安排課程,直到召喚了女青年會長為止。

女青年會長負有以下責任,她的諮理要協助她。

  • 在支會議會中服務。

  • 擔任支會青少年議會的一員(見29.2.6)。

  • 施助每位女青年。

  • 教導其他女青年領袖和班級會長團了解她們的責任。

  • 與女青年一同商議,討論不需要主教幫助、也不涉及虐待的各種挑戰(見32.331.3.138.6.2)。

11.3.4

班級會長團和祕書

11.3.4.1

召喚、支持和按手選派

每個女青年班級都應該有一個班級會長團,

主教團的一員要召喚一位女青年擔任班級會長。有足夠的女青年可以服務時,她要透過祈禱思考班級的成員,以推薦諮理和祕書的人選。

發出召喚後,主教團的一員要向這些女青年所屬的班級提請支持。主教或受指派的諮理要按手選派這些女青年。

11.3.4.2

責任

班級會長是支會青少年議會的成員(見11.3.4.4)。班級會長團也負有下列責任:

  • 帶領班級一起努力,參與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見第1章)。

  • 認識每一位女青年並為她們服務,包括沒有出席班級聚會的人,

  • 規劃和主持班級聚會(見11.2.1.2)。

  • 規劃和舉辦班級服務和活動(見11.2.1.3)。

11.3.4.3

班級會長團會議

女青年班級會長團要定期開會,由班級會長主持這些會議。被指派來協助班級會長團的女青年成年領袖也要參加。

11.3.4.4

支會青少年議會

有關支會青少年議會的更多資料,見29.2.6

11.6

其他指導方針和政策

11.6.1

保護青少年

成人在教會場合與青少年互動時,至少應有兩位負責可靠的成人在場。為了能夠這麼做,可能需要合併班級上課。

所有協助青少年的成人,都必須在接受支持後的一個月內,完成兒童和青少年保護訓練(ProtectingChildren.ChurchofJesusChris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