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活动」,总指导手册选辑(2023)。
「20.活动」,总指导手册选辑
20.
活动
20.1
宗旨
教会活动让教会成员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与圣徒同国」(以弗所书2:19)一般。活动的目的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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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对耶稣基督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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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添乐趣,促进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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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个人成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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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个人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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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成员参与救恩和超升的事工(见1.2)。
20.2
策划活动
在策划活动之前,领袖先要考虑成员在属灵和属世上的需求。领袖要寻求圣灵的指引,以决定什么样的活动有助于满足这些需求。
20.2.1
策划活动的责任
可根据当地的需要,以下列任何方式策划支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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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会议会可以督导策划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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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会议会可以指派特定的组织来协助策划一项或多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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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需要且成员人数足够,主教团可以成立支会活动委员会。
20.2.2
邀请所有的人参与
策划活动的人应该主动邀请所有的人参与,特别是新成员、较不活跃的成员、青少年、单身成人、身心障碍人士,以及其他宗教信仰的人。
活动不应对领袖和成员造成过多的负担。
20.2.3
标准
教会活动应当要振奋人心,并强调「有品德、美好、受好评或值得赞扬的事」(信条第13条)。活动不可包含任何违反教会教导的事。
20.2.6
活动的经费来源
大部分的活动应当简单且花费少或没有花费。任何支出都必须事先获得主教团或支联会会长团的核准。
成员参加活动通常不应付费。有关活动经费来源的政策和指导方针,见20.6。
20.4
青年大会
男青年和女青年从满14岁那年的1月起,就受邀一起参加青年大会。青年大会通常在支会或支联会的层级举行,一年一次,也可以举行跨支联会或区域层级的青年大会。在青少年被指派参加巩固青年大会的那一年,支联会和支会都不应举行青年大会。
支会青少年议会要在主教团的指导下,策划和执行支会青年大会(见29.2.6)。主教团需获得支联会会长团的核准,同意该支会的青年大会计划。
领袖和青少年在策划青年大会时,应遵行本章里的政策及下列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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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年度青少年主题可作为该大会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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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符合主题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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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演讲者和活动内容,都要获得主教团或支联会会长团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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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保任何时间都有足够的成人督导(见20.7.1)。
20.5
选择和策划活动的政策及指导方针
20.5.1
商业或政治活动
不得为任何商业或政治目的举办活动(见35.5.2)。
20.5.2
舞会和音乐
在所有的舞会中,服装、打扮、灯光、舞蹈样式、歌词和音乐,都应有助于营造一种能让主的灵同在的气氛。
20.5.3
星期一晚上
教会鼓励成员在星期一或其他时间举行家庭活动。星期一晚上6点以后,不应举行教会活动、聚会(会议)或洗礼会。
20.5.5
过夜活动
男女青年团体联合举行的教会过夜活动,必须获得主教和支联会会长的核准。为男女单身成员举行的活动也是如此。
不可在教堂建筑物或教堂庭院举办过夜活动,
20.5.8
遵守安息日
星期日不可安排任何教会露营、体育活动或休闲活动。青少年团体或其他人也不可在星期日往返营地或青年大会。
20.5.10
圣殿之旅
支会或支联会可以规划在被指定的圣殿地区内进行圣殿之旅。
20.6
提供活动经费的政策和指导方针
20.6.1
以支会或支联会经费支付的活动
支会或支联会的经费应当用来支付所有的活动,可能的例外情形列于20.6.2。
20.6.2
青少年露营的经费来源
支会或支联会经费若不足以支付下列活动,领袖可以要求参与者缴付部分或全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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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伦圣职一年一次的大露营或类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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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青年一年一次的大露营或类似活动。
年度露营的费用或旅费不应过多。不应该有成员因为个人缺少经费而无法参加。
20.6.3
巩固青年大会的经费来源
可以要求青少年缴付费用来参加巩固青年(FSY)大会。如果某位青少年因费用而无法参与,主教可以动用支会经费来支付全额或部分费用。见FSY.ChurchofJesusChrist.org。
20.6.5
募款活动
支联会和支会活动的费用通常是以经费来支付。然而,支联会会长或主教可以每年授权举办一次募款活动,但仅限下列目的:
20.7
活动的安全政策和指导方针
20.7.1
成人的督导
儿童和青少年所参加的所有教会活动,必须至少有两位成人在场。视团体人数、活动所需的技能或其他因素而定,可能需要有更多成人在场。教会鼓励父母能提供协助。
为儿童和青少年服务的每个人,都必须完成儿童和青少年保护训练。见ProtectingChildren.ChurchofJesusChrist.org。
20.7.2
参与青少年活动的年龄条件
经父母同意,青少年在满12岁那年的一月起,可以参加过夜的露营。他们在满14岁那年的一月起,可以参加舞会、青年大会和巩固青年大会。
20.7.4
父母同意
未经父母或监护人许可,儿童和青少年不得参加教会活动。若教会活动需要过夜、长途旅行,或有高于一般的风险,则必须取得书面同意。
父母或监护人要签署同意书及医疗授权书,以表示同意。
20.7.5
回报虐待事件
在教会活动中发生的任何虐待情形,都应向当地政府通报,也应立即联络主教。给成员的指示,见38.6.2.7。给主教的指示,见38.6.2.1。
20.7.6
安全预防措施和意外事故的回应及回报
20.7.6.1
安全预防措施
领袖和参与者要仔细评估活动,以确保受伤或患病的风险降到最低。财产可能受损害的风险也应降到最低。在活动中,领袖要尽一切所能确保安全。
20.7.6.2
意外事故应变
如果在教会场地或教会活动中发生意外或受伤,领袖要遵照下列指导方针,采取适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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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急救。如果一个人需要更多的医疗照护,要联络紧急医疗服务机构。也要联络其父母、监护人或其他近亲,以及主教或支联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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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失踪或死亡,要立即通知当地执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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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情绪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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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鼓励或劝阻他人采取法律行动。不要代表教会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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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并保存证人的名字和联络资料、事情的发生经过纪录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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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这起意外事故(见20.7.6.3)。
20.7.6.3
意外事故通报
下列情况应在incidents.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进行线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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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会场地或教会活动中发生意外或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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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参与教会活动期间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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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公共或教会的财产,在教会活动中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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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威胁或预期将采取法律行动。
如果某个事件造成重伤、死亡或人员失踪,支联会会长、主教或他所指定的成员,要立刻通知区域办公室。
20.7.6.4
保险及相关问题
如果有人在教会活动中受伤,领袖要判定教会活动医疗协助计划是否适用。
在某些情况下,对于安全议题或向教会索赔的事,支联会会长或主教可能会有疑问。支联会会长(或他所指示的一位主教)应将这类问题,转交风险管理部门或区域办公室。
20.7.7
旅行
教会活动的交通旅行应由主教或支联会会长核准,这类交通旅行不应对成员造成过多负担。教会不鼓励为参加活动作长途旅行。
可行的话,教会团体应搭乘商业运输工具进行长途旅行,该运输工具应有执照,并已投保责任险。
教会团体搭乘私人车辆旅行时,每辆车都必须处于安全的运作状态。每位乘客都应系上安全带。每位驾驶员都应当持有驾照,而且是负责可靠的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