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冊與召喚
26.聖殿推薦書


「26.聖殿推薦書」,總指導手冊選輯(2023)。

「26.聖殿推薦書」,總指導手冊選輯

主教與一位男士面談

26.

聖殿推薦書

26.0

導言

進入主的屋宇是一項神聖的特權。支會和支聯會的領袖要鼓勵所有成員,即使他們不住在聖殿附近,也要配稱並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

教會領袖要盡一切努力,確使進入主的屋宇的每個人都是配稱的(見詩篇24:3-5)。

成員必須持有效的聖殿推薦書,才能進入聖殿。

主教若有關於聖殿推薦書的問題,是本章並未答覆的,則應與支聯會會長商議。支聯會會長可與總會會長團辦公室聯繫,提出問題。

26.1

聖殿推薦書的種類

推薦書分為三類:

  1. 未接受恩道門的成員的聖殿推薦書。這些推薦書是給尚未接受恩道門的成員,他們要印證給父母,或執行代理洗禮和證實。領袖要透過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來簽發。如需更多資料,見26.4

  2. 活人教儀的聖殿推薦書。這類推薦書是讓成員接受個人恩道門或與配偶印證。活人教儀推薦書與已經接受恩道門的成員的一般聖殿推薦書連在一起(敘述如下)。

  3. 已接受恩道門的成員的聖殿推薦書。這類推薦書是給已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使用。這些教儀是透過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來簽發。持有這類推薦書的成員,可以參與代替已逝者的所有聖殿教儀。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要與在世或已逝的父母或子女印證時,也是使用這類推薦書。如需更多資料,見26.3

26.2

保護聖殿推薦書

26.2.1

聖職領袖保護聖殿推薦書

經授權持有聖殿推薦書簿冊的聖職領袖,應審慎保護這些簿冊,

聖職領袖也要確保未經授權的人無法取得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的聖殿推薦書資料。

26.2.2

推薦書遺失或遭竊

主教要告訴成員,如果他們的推薦書遺失或遭竊,要儘快通知他。主教、被指派的諮裡或文書,要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儘快取消這張推薦書。如果沒有這套系統,主教要聯絡聖殿辦公室,請他們取消這張推薦書。

26.2.3

未遵行配稱標準的推薦書持有人

主教若判定持有有效推薦書的成員並未遵行配稱的標準(見26.3),就要收回該成員的推薦書。他要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來取消這張推薦書。如果沒有這套系統,主教要聯絡聖殿辦公室,請他們取消這張推薦書。

26.3

簽發聖殿推薦書的一般指導方針

唯有在成員適切地回答聖殿推薦書的問題之後,聖職領袖才可簽發聖殿推薦書。

在支聯會中,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或一位支聯會文書,要在聖殿推薦書簽發之後,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啟用推薦書。在區會中,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或一位傳道部文書,要啟用推薦書。代理洗禮和證實所用的推薦書,在主教團的一員或分會會長列印出來時,就已經啟用。

26.3.1

支會和分會成員的聖殿推薦書面談

在支會中,主教或受指派的一位諮理要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並簽發推薦書給配稱的成員。在分會中,只有分會會長可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和簽發推薦書。

在支會中,具有下列情況的成員,要由主教親自面談:

  • 即將接受個人恩道門(見27.127.2)。

  • 即將印證給配偶(見27.3)。

在主教不在的緊急情況下,他可授權一位諮理主持這些面談。

主教在上述情況簽發推薦書之前,應檢視該成員的紀錄,確定沒有教會成員身分限制的相關註記。對於即將接受個人恩道門或與配偶印證的成員,他要確認:

  • 此人的洗禮和證實已記錄在教籍紀錄上。

  • 弟兄已接受麥基洗德聖職。

住在支聯會中的成員,在與主教團的一員或分會會長面談之後,要與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面談。住在區會中的成員,要與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進行第二次面談。除非經總會會長團授權,否則區會會長不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

26.3.2

偏遠地區成員的聖殿推薦書面談

有些成員住在偏遠地區,需要支付昂貴的交通費或排除重重困難,才能與支聯會會長團或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見面。在這些情況下,可由聖殿會長與此人面談並簽發推薦書。聖殿會長在主持面談之前,要與支聯會會長或傳道部會長商議。此時,主教、經授權的諮理或是分會會長,應當已經與該成員面談並簽發推薦書。

26.3.3

主持聖殿推薦書面談

領袖不應自行添加或刪除任何條件。

聖殿推薦書面談不應倉促,並且應當私下進行。然而,接受面談的人可以邀請配偶、父親、母親或另一位成人在場。

26.4

簽發聖殿推薦書給尚未接受恩道門的成員

26.4.1

一般指導方針

聖殿推薦書是簽發給以下未接受恩道門的成員:

  • 11歲以上,要代替死者接受洗禮和證實的成員。(女青年和已接受按立的男青年在滿12歲那年的一月起,便有資格取得聖殿推薦書。)

  • 年齡在8歲到20歲之間,要印證給父母的成員。未滿8歲的子女不需要推薦書,就可以印證給父母(見26.4.4)。

  • 年齡在8歲到20歲之間,要於在世的兄弟姊妹、繼兄弟姊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印證給他們父母時觀禮的單身成員。

先前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不會被簽發此部分所說明的任何推薦書。

年齡足以持有聖職的男性教會成員,必須被按立到某個聖職職位,才能取得聖殿推薦書。

26.4.2

新受洗成員的聖殿推薦書

主教要與適齡的新成員面談,讓他們取得聖殿推薦書,可以代理死者接受洗禮和證實。他要在該成員接受證實後不久,通常在一個星期內,進行這項面談(見26.4.1)。對於弟兄來說,這項面談可以作為接受亞倫聖職面談的一部分。

26.4.3

僅供代理洗禮和證實使用的聖殿推薦書

為代理洗禮和證實而簽發的聖殿推薦書,只能用於該用途。

26.4.4

將在世子女印證給父母的聖殿推薦書

21歲以上的成員,必須(1)接受過恩道門,(2)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才能印證給父母,或在印證時觀禮。

26.5

在特殊狀況下簽發聖殿推薦書

26.5.1

接受個人恩道門的成員

渴望接受自己恩道門的配稱成員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可以接受個人恩道門:

  • 年滿18歲。

  • 已完成或不再上高中、中等學校,或接受同等學歷教育。

  • 接受證實已經滿一年。

  • 他們渴望接受神聖的聖殿聖約,並終身遵行。

此外,男性必須持有麥基洗德聖職,才能接受恩道門。有關成員準備接受個人恩道門的資料,見25.2.8。有關哪些人可以接受恩道門的資料,見27.2.1

26.5.3

離家傳教返鄉的年輕傳教士

傳道部會長要在推薦書上寫下日期,並且予以啟用,使推薦書在傳教士返鄉日期後的三個月過期。

在三個月的時間即將到期時,主教要與返鄉傳教士面談,並簽發新的聖殿推薦書。

26.5.4

未在同一支會至少住滿一年的成員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諮理在進行聖殿推薦書面談之前,要聯絡該成員的前一位主教。

26.5.7

自認為是跨性別者的成員

支聯會會長應與區域會長團商議,小心謹慎且懷著基督般的愛來處理個別情況(見38.6.23)。

26.5.8

曾犯下重罪的成員

曾犯下重罪的成員要等到悔改以後,才能取得聖殿推薦書(見32.6)。

26.5.9

教會成員身分被取消或放棄後,重新加入教會的成員

26.5.9.1

未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

這些成員必須從重新受洗和證實加入教會的日期算起,滿一年後才能取得推薦書,接受個人恩道門。

26.5.9.2

曾經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

曾經接受過恩道門的成員,在透過恢復祝福的教儀,恢復他們的聖殿祝福之前,不可取得任何聖殿推薦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