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与召唤
26.圣殿推荐书


「26.圣殿推荐书」,总指导手册选辑(2023)。

「26.圣殿推荐书」,总指导手册选辑

图像
主教与一位男士面谈

26.

圣殿推荐书

26.0

导言

进入主的屋宇是一项神圣的特权。支会和支联会的领袖要鼓励所有成员,即使他们不住在圣殿附近,也要配称并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

教会领袖要尽一切努力,确使进入主的屋宇的每个人都是配称的(见诗篇24:3-5)。

成员必须持有效的圣殿推荐书,才能进入圣殿。

主教若有关于圣殿推荐书的问题,是本章并未答覆的,则应与支联会会长商议。支联会会长可与总会会长团办公室联系,提出问题。

26.1

圣殿推荐书的种类

推荐书分为三类:

  1. 未接受恩道门的成员的圣殿推荐书。这些推荐书是给尚未接受恩道门的成员,他们要印证给父母,或执行代理洗礼和证实。领袖要透过领袖及文书资源系统来签发。如需更多资料,见26.4

  2. 活人教仪的圣殿推荐书。这类推荐书是让成员接受个人恩道门或与配偶印证。活人教仪推荐书与已经接受恩道门的成员的一般圣殿推荐书连在一起(叙述如下)。

  3. 已接受恩道门的成员的圣殿推荐书。这类推荐书是给已接受过恩道门的成员使用。这些教仪是透过领袖及文书资源系统来签发。持有这类推荐书的成员,可以参与代替已逝者的所有圣殿教仪。接受过恩道门的成员要与在世或已逝的父母或子女印证时,也是使用这类推荐书。如需更多资料,见26.3

26.2

保护圣殿推荐书

26.2.1

圣职领袖保护圣殿推荐书

经授权持有圣殿推荐书簿册的圣职领袖,应审慎保护这些簿册,

圣职领袖也要确保未经授权的人无法取得领袖及文书资源系统中的圣殿推荐书资料。

26.2.2

推荐书遗失或遭窃

主教要告诉成员,如果他们的推荐书遗失或遭窃,要尽快通知他。主教、被指派的咨里或文书,要用领袖及文书资源系统尽快取消这张推荐书。如果没有这套系统,主教要联络圣殿办公室,请他们取消这张推荐书。

26.2.3

未遵行配称标准的推荐书持有人

主教若判定持有有效推荐书的成员并未遵行配称的标准(见26.3),就要收回该成员的推荐书。他要用领袖及文书资源系统来取消这张推荐书。如果没有这套系统,主教要联络圣殿办公室,请他们取消这张推荐书。

26.3

签发圣殿推荐书的一般指导方针

唯有在成员适切地回答圣殿推荐书的问题之后,圣职领袖才可签发圣殿推荐书。

在支联会中,支联会会长团的一员或一位支联会文书,要在圣殿推荐书签发之后,在领袖及文书资源系统中启用推荐书。在区会中,传道部会长团的一员或一位传道部文书,要启用推荐书。代理洗礼和证实所用的推荐书,在主教团的一员或分会会长列印出来时,就已经启用。

26.3.1

支会和分会成员的圣殿推荐书面谈

在支会中,主教或受指派的一位咨理要主持圣殿推荐书面谈,并签发推荐书给配称的成员。在分会中,只有份会会长可主持圣殿推荐书面谈和签发推荐书。

在支会中,具有下列情况的成员,要由主教亲自面谈:

  • 即将接受个人恩道门(见27.127.2)。

  • 即将印证给配偶(见27.3)。

在主教不在的紧急情况下,他可授权一位咨理主持这些面谈。

主教在上述情况签发推荐书之前,应检视该成员的纪录,确定没有教会成员身份限制的相关注记。对于即将接受个人恩道门或与配偶印证的成员,他要确认:

  • 此人的洗礼和证实已记录在教籍纪录上。

  • 弟兄已接受麦基洗德圣职。

住在支联会中的成员,在与主教团的一员或分会会长面谈之后,要与支联会会长团的一员面谈。住在区会中的成员,要与传道部会长团的一员进行第二次面谈。除非经总会会长团授权,否则区会会长不主持圣殿推荐书面谈。

26.3.2

偏远地区成员的圣殿推荐书面谈

有些成员住在偏远地区,需要支付昂贵的交通费或排除重重困难,才能与支联会会长团或传道部会长团的一员见面。在这些情况下,可由圣殿会长与此人面谈并签发推荐书。圣殿会长在主持面谈之前,要与支联会会长或传道部会长商议。此时,主教、经授权的咨理或是分会会长,应当已经与该成员面谈并签发推荐书。

26.3.3

主持圣殿推荐书面谈

领袖不应自行添加或删除任何条件。

圣殿推荐书面谈不应仓促,并且应当私下进行。然而,接受面谈的人可以邀请配偶、父亲、母亲或另一位成人在场。

26.4

签发圣殿推荐书给尚未接受恩道门的成员

26.4.1

一般指导方针

圣殿推荐书是签发给以下未接受恩道门的成员:

  • 11岁以上,要代替死者接受洗礼和证实的成员。(女青年和已接受按立的男青年在满12岁那年的一月起,便有资格取得圣殿推荐书。)

  • 年龄在8岁到20岁之间,要印证给父母的成员。未满8岁的子女不需要推荐书,就可以印证给父母(见26.4.4)。

  • 年龄在8岁到20岁之间,要于在世的兄弟姊妹、继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印证给他们父母时观礼的单身成员。

先前接受过恩道门的成员,不会被签发此部分所说明的任何推荐书。

年龄足以持有圣职的男性教会成员,必须被按立到某个圣职职位,才能取得圣殿推荐书。

26.4.2

新受洗成员的圣殿推荐书

主教要与适龄的新成员面谈,让他们取得圣殿推荐书,可以代理死者接受洗礼和证实。他要在该成员接受证实后不久,通常在一个星期内,进行这项面谈(见26.4.1)。对于弟兄来说,这项面谈可以作为接受亚伦圣职面谈的一部分。

26.4.3

仅供代理洗礼和证实使用的圣殿推荐书

为代理洗礼和证实而签发的圣殿推荐书,只能用于该用途。

26.4.4

将在世子女印证给父母的圣殿推荐书

21岁以上的成员,必须(1)接受过恩道门,(2)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才能印证给父母,或在印证时观礼。

26.5

在特殊状况下签发圣殿推荐书

26.5.1

接受个人恩道门的成员

渴望接受自己恩道门的配称成员符合下列所有条件时,可以接受个人恩道门:

  • 年满18岁。

  • 已完成或不再上高中、中等学校,或接受同等学历教育。

  • 接受证实已经满一年。

  • 他们渴望接受神圣的圣殿圣约,并终身遵行。

此外,男性必须持有麦基洗德圣职,才能接受恩道门。有关成员准备接受个人恩道门的资料,见25.2.8。有关哪些人可以接受恩道门的资料,见27.2.1

26.5.3

离家传教返乡的年轻传教士

传道部会长要在推荐书上写下日期,并且予以启用,使推荐书在传教士返乡日期后的三个月过期。

在三个月的时间即将到期时,主教要与返乡传教士面谈,并签发新的圣殿推荐书。

26.5.4

未在同一支会至少住满一年的成员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在进行圣殿推荐书面谈之前,要联络该成员的前一位主教。

26.5.7

自认为是跨性别者的成员

支联会会长应与区域会长团商议,小心谨慎且怀着基督般的爱来处理个别情况(见38.6.23)。

26.5.8

曾犯下重罪的成员

曾犯下重罪的成员要等到悔改以后,才能取得圣殿推荐书(见32.6)。

26.5.9

教会成员身份被取消或放弃后,重新加入教会的成员

26.5.9.1

未接受过恩道门的成员

这些成员必须从重新受洗和证实加入教会的日期算起,满一年后才能取得推荐书,接受个人恩道门。

26.5.9.2

曾经接受过恩道门的成员

曾经接受过恩道门的成员,在透过恢复祝福的教仪,恢复他们的圣殿祝福之前,不可取得任何圣殿推荐书。

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