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與成員面談和其他會面」,總指導手冊選輯(2023)。
「31.與成員面談和其他會面」,總指導手冊選輯
31.
與成員面談和其他會面
31.0
導言
耶穌基督經常一個一個地施助他人(例見約翰福音4:5-26;尼腓三書17:21)。祂愛神的每位兒女,個別幫助他們。
本章可以幫助每一位有機會與個別成員會面的領袖。
31.1
指導原則
31.1.1
在靈性上作好準備
要透過祈禱、研讀經文和過正義的生活,在靈性上作好準備。要聆聽聖靈的低語,
31.1.2
幫助成員感受到神的愛
當成員來找你面談,或請你協助他們處理個人挑戰時,他們最需要的往往是知道天父愛他們。
經文和近代先知的話語會邀來聖靈,教導純正的教義。運用它們來啟發和鼓勵,而不要譴責、脅迫或讓人害怕(見路加福音9:56)。
31.1.3
幫助成員汲取救主的能力
要鼓勵成員轉向祂,幫助他們汲取祂鞏固、安慰和救贖的能力。
31.1.4
幫助成員感到自在和安全
每次都要讓成員能夠自行選擇,在面談或會面中是否要有其他人陪同出席。你與異性、兒童或青少年會面時,要確保有該成員的一位父母或其他成人在場。他(她)可以加入你們的會面或在房門外等候,端視與你會面的成員的喜好而定。
除非該成員同意,否則不可與任何人——包括你的配偶或教會其他領袖——分享機密資訊。
31.1.5
提出受靈啟發的問題並仔細聆聽
與成員會面時,要提出能幫助你了解他(她)情況的問題。
成員在說話時,要仔細且專注地聆聽。
31.1.6
鼓勵自立
由於你對成員的愛,你可能想要立刻為他們的問題提供解決辦法。然而,你若幫助他們自行找到解決的辦法,並且自己作決定,就會帶給他們更多祝福(見教義和聖約9:8)。
31.1.7
在成員努力悔改時給予支持
只有主教或支聯會會長,可以幫助一個人解決嚴重的罪。某些嚴重的罪列於32.6。如果成員犯了其中任何一項罪,他(她)應該立刻與主教或支聯會會長會面。
31.1.8
適當地處理虐待事件
任何形式的虐待都不能寬容以待。要認真看待虐待事件的通報。如果你察覺有人受到虐待,就要向當地政府通報虐待事件,並與主教商議。通報和處理虐待事件的指導方針,見38.6.2。
31.2
面談
31.2.1
面談的目的
一般來說,教會領袖要與成員面談,以判定他們是否:
-
準備好接受或參與某項教儀。
-
應該被召喚到教會中的某項職位。
31.2.2
面談的種類
誰可以主持面談 |
面談的目的 |
---|---|
誰可以主持面談 僅限主教 | 面談的目的
|
誰可以主持面談 主教或他指派的一位諮理 | 面談的目的 |
31.2.3
洗禮和證實面談
31.2.3.1
有紀錄的兒童
主教在其支會裡,持有為有紀錄之8歲成員施洗的聖職權鑰。基於這個原因,他或受指派的一位諮理,要與下列人員進行洗禮面談:
-
有紀錄的8歲兒童。
-
不是有紀錄的成員,但其父親、母親或監護人為教會成員的8歲兒童。
-
9歲以上因智能障礙而延遲洗禮的有紀錄的成員。
在面談中,主教團成員要確認該兒童了解洗禮的目的(見尼腓二書31:5-20)。他也要確定該兒童了解洗禮聖約,並承諾遵行這項聖約(見摩賽亞書18:8-10)。他不需要詢問特定的表列問題。這項面談不是判定配稱程度的面談,因為「小孩子不需要悔改」(摩羅乃書8:11)。
31.2.3.2
歸信者
傳道部會長持有為歸信者施洗的聖職權鑰。因此,全部時間傳教士要與下列人員面談:
-
9歲以上未曾接受過洗禮和證實者。關於有智能障礙者的例外情況,見31.2.3.1。
-
滿8歲以上,其父母都不是教會成員的兒童。
-
滿8歲以上,其父親或母親也即將接受洗禮和證實的兒童。
31.2.4
按立到亞倫聖職職位的面談
更多資料,見18.10.2。
31.2.5
聖殿推薦書面談
聖殿是主的屋宇,進入聖殿參與教儀是一項神聖的特權。這項特權是保留給那些在靈性上作好準備,並努力遵行主的標準的人;這些是由蒙得授權的聖職領袖來判定。
31.2.6
按立到麥基洗德聖職職位的面談
支聯會會長持有可授予麥基洗德聖職的聖職權鑰。他也持有按立至長老和大祭司職位的權鑰。
經支聯會會長團核准後,主教要用麥基洗德聖職按立紀錄所提供的問題,與該成員面談。
31.3
領袖與成員會面的其他機會
-
成員需要靈性指引或有重大的個人問題時,可能會要求與教會領袖會面。
-
主教或他所指派的人,要與有屬世需求的成員會面(見22.6)。
-
每位11歲的兒童從初級會晉升到執事定額組或女青年班級時,主教團的一員要與他們會面。
31.3.1
與青少年會面
主教或他的一位諮理,每年要與每位青少年會面兩次。在這些會面中,每年至少應有一次是由主教進行。從青少年滿16歲的那一年開始,每年這兩次會面都應盡可能由主教進行。
女青年會長也有責任施助個別的女青年。她可以與女青年一對一會面(或有另一位成人在場),來做到這一點。
31.3.1.2
可討論的主題
與青少年會面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信心,並幫助青少年跟從祂們。這些會面應成為振奮人心的靈性經驗。
31.3.2
與年輕單身成人會面
主教要將支會中年輕單身成人的靈性進步,列為重要優先事項。他或受指派的一位諮理,每年至少要與每位年輕單身成人會面一次。
31.3.3
與成員會面,討論他們的召喚和責任
支聯會會長團、主教團和其他領袖,要個別與向他們報告其事工召喚的成員會面。
領袖要對該成員的服務表達感謝,並給予鼓勵。
31.3.6
專業諮商和治療
教會領袖不是蒙召喚來擔任專業諮商師或提供治療。他們所給予的協助是屬靈的,著重在耶穌基督的鞏固、安慰和救贖能力。除了這項受靈啟發的重要幫助之外,有些成員若能獲得專業諮詢,也能因此獲益。
31.4
與成員線上會面
領袖通常會親自與成員面談,並提供靈性上的幫助和施助。然而,例外的情況是,如果親自會面不可行,他們可以線上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