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活动」,总指导手册:在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里服务(2024)。
「20.活动」,总指导手册。
20.
活动
20.1
宗旨
教会活动让教会成员和其他人能聚在一起,如同「与圣徒同国」(以弗所书2:19)一般。活动的目的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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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对耶稣基督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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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添乐趣,促进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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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个人成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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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个人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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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成员参与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见1.2)。
教会活动的一些范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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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造福他人、建立社区关系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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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道事工、圣殿事工和家谱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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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自立和领导技巧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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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职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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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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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才能和欣赏文化艺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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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和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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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节日、教会或当地的历史事件等特殊日子举行的庆祝活动。
本手册所用的教会活动一词,指的是由教会单位、定额组或组织所主办的活动。
20.2
策划活动
在策划活动之前,领袖先要考虑成员在属灵和属世上的需求。领袖要寻求圣灵的指引,以决定什么样的活动有助于满足这些需求。
20.2.1
策划活动的责任
有关策划支联会和跨支联会活动的资料,见20.3。
可根据当地的需要,以下列任何方式策划支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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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会议会可以督导策划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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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会议会可以指派特定的组织来协助策划一项或多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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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需要且成员人数足够,主教团可以成立支会活动委员会。青少年可以被召唤担任委员会成员,这个委员会是在支会议会的指导下运作。支会议会要指派一位支会议会成员,定期与活动委员会联络。
20.2.2
邀请所有的人参与
策划活动的人应该主动邀请所有的人参与,特别是新成员、较不活跃的成员、青少年、单身成人、身心障碍人士,以及其他宗教信仰的人。策划的人应敏于察觉参与者身体上的限制,以及文化和语言上的差异。
策划活动的人要找出方法让参与者可以融入。例如,他们可以邀请成员和其他人,在活动中运用其技能和才华。
虽然聚在一起参加活动可以成为一项祝福,但是不应让成员觉得有义务参加每一项活动。活动不应对领袖和成员造成过多的负担。
20.2.3
标准
教会活动应当要振奋人心,并强调「有品德、美好、受好评或值得赞扬的事」(信条第13条)。活动不可包含任何违反教会教导的事。活动中的媒体或其他娱乐,不可让任何不当的事物看起来无伤大雅、可被接受。
教会活动或教会土地范围内不得有违反智慧语的物质。处于喝酒后或吸毒状态的人,不得参加教会活动。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领袖要怀着爱心处理。
20.2.4
均衡和多样化
领袖要规划均衡的活动,包括服务、文化艺术和体能活动(见20.1)。成员应当要有机会参与自己感兴趣的活动,他们也应该支持其他人感兴趣的活动。
以下各节提供了良好活动的范例。
20.2.4.1
服务
服务活动让人有机会表达对他人的爱、感受助人的喜悦,以及改善社区。
这些活动可包括探访生病或孤单的人、美化教会建筑和庭院,以及参与社区计划。如果可以使用JustServe.org,该网站上建议了一些为社区服务的机会。
服务活动应遵循安全指导方针(见20.7.6.1)。
20.2.4.2
文化艺术
文化艺术活动让教会成员有机会培养及分享自己的才能,这些活动也会培养创造力、自信和合作能力。这些活动可包括艺术品和手工艺品展示、才艺表演,或是舞蹈、音乐和戏剧,也可以包括文化、节日、教会在当地的历史,或整个教会历史的庆祝活动。
20.2.4.3
休闲、健康、健身和体育
教会鼓励成员以个人、家庭和教会团体的方式,参与各种能促进健康和健身的活动。可以规划一些休闲的教会活动,让家庭成员能一起参与。
有关体育活动的资料,见20.5.9。
20.2.5
安排活动时间
教会活动应在可行范围内尽早事先规划。领袖要让家长知道有哪些儿童和青少年活动。
活动应在合理的时间举行,结束的时间也应够早,让参与者可以安全返家。
若要在教堂或教会其他设施举办活动,应事先预订该设施,以避免活动时段冲突。
星期一晚上的时间是保留供家庭活动之用(见20.5.3)。
20.2.6
活动的经费来源
大部分的活动应当简单且花费少或没有花费。任何支出都必须事先获得主教团或支联会会长团的核准。
成员参加活动通常不应付费。有关活动经费来源的政策和指导方针,见20.6。
20.3
支联会、跨支联会和区域的活动
20.3.1
一般指导方针
大多数的教会活动都是在支会层级举办,教会也鼓励领袖,若支联会和跨支联会的活动有助于达到20.1里的目的,就要定期举办。
支联会和跨支联会的活动对于青少年、单身成员和妇女特别有益,在成员很少的地区尤其如此。精心策划的支联会和跨支联会活动,能帮助成员扩大交友圈。领袖要找出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考虑这类活动是否有助于满足那些需求。然后,这些领袖向支联会会长团建议要举办的活动。
20.3.2
支联会活动
支联会男青年、女青年、慈助会和初级会的会长团,要着手展开为其组织策划支联会活动的流程。
支联会年轻单身成人委员会要着手展开为年轻单身成人策划支联会活动的流程。
如果已成立支联会单身成人委员会,则委员会成员要着手展开为单身成人策划活动的流程。
如果支联会活动委员会已成立,则他们可以按照20.3.2.1所述来策划支联会活动,并使该委员会成为支联会各组织筹划活动的一项资源。
支联会的所有活动都需要获得支联会会长团的核准。这些活动要在支联会议会会议中进行协调。
支联会领袖要事先及早通知支会领袖关于支联会的活动,并确保支联会活动能辅助支会活动,而不是互相竞争。
20.3.2.1
支联会活动委员会
支联会会长团可以成立支联会活动委员会,来帮助支联会议会策划支联会的活动。支联会活动委员会由一位主席(高级咨议)和几位委员会成员组成(见20.3.2.2和20.3.2.3)。支联会会长团也可以邀请其他成员,来协助策划一项或多项活动。
20.3.2.2
支联会活动委员会主席
支联会会长团若成立支联会活动委员会,就要指派一位高级咨议担任该委员会的主席。他的责任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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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更新支联会活动的行事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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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委员会成员策划支联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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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年开始之前,向支联会会长团提出支联会活动的详细预算;此预算不包括支联会各组织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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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联会各组织的领袖策划活动时,成为他们的一项资源。
20.3.2.3
支联会活动委员会成员
支联会会长团的一员或一位受指派的高级咨议,可以召唤成员在支联会活动委员会里服务。他们是在委员会主席的指导下服务。委员会成员要协助策划和举办支联会的活动。
20.3.3
跨支联会和区域的活动
在青少年人数很少的地区,领袖应定期举办跨支联会的青少年活动,好让青少年可以在较大的团体中交谊,因而获益。区域的青少年活动也可以偶尔举行。
只要聚集年轻单身成人不需花费太多时间或金钱,就应经常为他们举办跨支联会活动。也可以偶尔为年轻单身成人举办区域活动。
有关为单身成员举行跨支联会活动的资讯,见14.2.1.3。
跨支联会的活动应当简单和多样化。
支联会会长如果认为跨支联会活动对其支联会的成员有益,可以请求区域会长团的同意。在提议举办跨支联会活动之前,支联会会长要判断该活动是否最能满足他们所提出的需求。支联会会长要考虑该活动所需的费用、时间和交通因素,他们也要考虑安全问题(见20.7.6)。
协调跨支联会活动策划事宜的会议,可以在区域议会和协调议会会议之前或之后召开(见5.2.3和5.2.4)。必要时,可邀请更多领袖——包括支联会慈助会、男青年和女青年的会长——来参加。
区域会长团可指派支联会会长或区域七十员来带领委员会,由委员会来策划和举办跨支联会或区域活动。支联会会长团可以召唤其支联会的成员在这些委员会中服务。
大多数跨支联会活动的经费来源,是由参与的支联会之预算经费支出。若经过核准,区域活动的费用可由区域或教会总部的经费支付。
20.3.4
遵守教会的旅行政策
支联会、跨支联会和区域的活动,应遵守教会的旅行政策(见20.7.7)。巩固青年大会的交通事宜应符合教会的旅行政策,除非巩固青年大会主管给予当地领袖其他的指示。
20.4
青年大会
男青年和女青年从满14岁那年的1月起,就受邀一起参加青年大会。青年大会通常在支会或支联会的层级举行,一年一次,也可以举行跨支联会或区域层级的青年大会。在青少年被指派参加巩固青年大会的那一年,支联会和支会都不应举行青年大会。
青年大会的宗旨是帮助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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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对耶稣基督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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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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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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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交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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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信仰和标准相近的青少年一同欢乐。
青少年协助策划青年大会时,也可以学到领导技巧。
支会青少年议会要在主教团的指导下,策划和执行支会青年大会(见29.2.6)。主教团需获得支联会会长团的核准,同意该支会的青年大会计划。
支联会青年大会由支联会青少年领导人委员会策划和执行(见29.3.9)。青少年应当受到邀请,去尽力协助该委员会。
青年大会的费用由支联会或支会的经费支付。参加青年大会的成员不应被要求付费(见20.6)。
领袖和青少年在策划青年大会时,应遵行本章里的政策及下列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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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会启发青少年的一项福音主题(例如一节经文),帮助他们了解大会的期许。教会的年度青少年主题可作为该大会的主题。主教团或支联会会长团要核准该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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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符合主题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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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演讲者和活动内容,都要获得主教团或支联会会长团的核准。演讲者应当是教会成员,会藉圣灵来教导。有关演讲者的其他指导方针,见3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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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项活动是为星期日规划的,则应适合在安息日举行。见证聚会、与主教团座谈或类似的聚会,是被允许的。然而,在支会教堂或支联会教堂以外的地方,不得举行圣餐聚会,也不得主理圣餐。任何例外情形,都必须是教会主办的活动,并且必须获得区域会长团核准。团体不应在星期日旅行往返青年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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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保任何时间都有足够的成人督导(见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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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遵照20.7.6所有的安全指导方针。
成人领袖受邀要尽可能地参与大会行程。这些人包括主教团或支联会会长团的成员、支会或支联会女青年会长团,以及支联会男青年会长团。支会的女青年顾问和男青年顾问,也可以受邀出席。
20.5
选择和策划活动的政策及指导方针
领袖要确保在选择和策划教会活动时,遵守以下的政策和指导方针。
20.5.1
商业或政治活动
20.5.2
舞会和音乐
在所有的舞会中,服装、打扮、灯光、舞蹈样式、歌词和音乐,都应有助于营造一种能让主的灵同在的气氛(见巩固青年:做出选择的指南)。
领袖若雇用乐队、管弦乐团或音乐主持人,要使用演出合约表。这份合约有助于确保教会舞会中有合宜的行为举止和音乐。领袖要订定清楚的书面协议,让提供音乐的人承诺在教会活动中遵守教会标准。
20.5.3
星期一晚上
教会鼓励成员在星期一或其他时间举行家庭活动。星期一晚上6点以后,不应举行教会活动、聚会(会议)或洗礼会。
领袖要确定教会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在星期一晚上都关闭。星期一晚上不可在教会设施里举行招待会或类似的活动,
例外的情况是,年轻单身成人支会和单身成人支会可以在星期一晚上举办活动,包括在教会建筑物里。元旦前夕若是在星期一,也可以视为例外(见20.5.4)。
20.5.4
元旦前夕活动
如果支会或支联会策划元旦前夕活动,而且若元旦前夕是在星期六、星期日或星期一,则领袖应遵守下列指导方针。
星期六。支联会会长可安排另一个星期日为禁食日。该活动可以超过午夜,但在那之后,活动应尽快结束,让参与者可以参加星期日的聚会。
星期日。教会活动可规划在12月30日星期六举行,上一段的指导方针亦适用于此。可鼓励家庭在自己家中庆祝元旦前夕。所有活动均应符合安息日精神。
星期一。支联会会长或主教可以核准在星期一晚上使用教会建筑物。
20.5.5
过夜活动
所有与青少年有关的教会过夜活动,都必须取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见20.7.4)。
男女青年团体联合举行的教会过夜活动,必须获得主教和支联会会长的核准。为男女单身成员举行的活动也是如此。这类活动应当很少举行,这类活动的例子包括青年大会、巩固青年大会,或需要长途旅行的圣殿之旅。
男性和女性的参与者及领袖,睡眠的地方应当分开。然而,已婚夫妻可以睡在同一间房或帐篷。每位青少年都应当有自己的床或睡袋。
如果成人领袖和青少年共用过夜设施,例如小屋或帐篷,则每个设施中必须至少有两位与青少年同性别的成人。
如果只有一位成人在场,青少年不得与该成人同住一个帐篷或房间。然而,青少年可以与父母或监护人单独在同一个帐篷或房间。
教会所有的过夜活动,都必须至少有两位成人领袖随行。
在过夜活动中,必须随时都有足够的成年圣职持有人在场,以提供支援和保护。在女青年的活动中,圣职持有人留宿的设施必须和女青年分开。
领袖在举办任何过夜活动时,都要填写活动计划书。
不可在教堂建筑物或教堂庭院举办过夜活动,
如需更多资料,见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的「常见问题——我该怎么办?」。
20.5.6
扮演神组
在聚会、戏剧或音乐剧中,不可扮演父神和圣灵的角色。
如果要扮演救主,必须用虔敬庄严的态度来演出。只能考虑由品性端正的男性来扮演救主。扮演救主的人不可唱歌或跳舞,说话的时候,只能直接引述经文里救主所说的话。表演结束后,他应立刻换上一般的衣服。
除了在耶稣诞生的场景外,不可由小孩在戏中扮演救主的角色。
20.5.7
活动中的祈祷和祈祷会
所有的活动都应该以祈祷开始,适当的话,也以祈祷结束。可以包括一首圣诗、一个灵修,或一位领袖或参与者的演讲。
20.5.8
遵守安息日
星期日不可安排任何教会露营、体育活动或休闲活动。青少年团体或其他人也不可在星期日往返营地或青年大会。
例外情况是,如果在安全或交通费用上可能出现严重问题,则某些青少年活动可以安排在星期日崇拜聚会后立刻开始。这些活动应与星期日聚会时间表错开,并应与安息日的精神保持一致。这些活动要取得主教和支联会会长的核准。
20.5.9
体育活动
教会的体育活动让人有机会从事体能活动和交谊。这些活动着重的是参与、运动家精神和技能发展。当活动涉及竞争时,应尽一切努力避免纷争。不论技术水准如何,每位队员都应经常有机会上场。
支联会会长团要督导支联会内主办的体育活动。他们也要制定指导方针,以(1)指明可参与教会体育活动的选手年龄,和(2)决定选手的资格。应在赛季开始前作出这类决定。
若要举办跨支联会的体育活动,区域会长团或被指派的区域七十员要督导这些活动。区域会长团所指定的经管支联会会长要召唤数名体育专员,来筹办这些活动。区域的体育巡回赛不会被核准。
参与教会体育活动的人,不必是教会成员。然而,他们应当住在该单位的疆界内,并同意在活动期间遵守教会的标准和政策。
如果穿着队服,则队服应简单、花费不多,且适合该活动的性质。通常采用有颜色的T恤或套头衫即可。队服的费用应由支联会或支会预算支付。
教会不鼓励颁发奖状或奖盃给队伍或个人。
20.5.10
圣殿之旅
支会或支联会可以规划在指定的圣殿地区内进行圣殿之旅。
教会不鼓励支会或支联会规划在指定的圣殿地区以外进行圣殿之旅,这类行程需获得支联会会长团的核准。需要过夜的圣殿之旅也需获得支联会会长团的核准。
20.5.11
不被核准的活动
教会各单位不可主办不符合本章内之指导方针的活动。这些包括:
主教对某项活动是否合宜若有疑问,应请示支联会会长;支联会会长可以将问题呈报给区域会长团。
20.6
提供活动经费的政策和指导方针
领袖要确保教会所有活动的经费来源,都遵守下列政策和指导方针。
20.6.1
以支会或支联会经费支付的活动
支会或支联会的经费应当用来支付所有的活动,可能的例外情形列于20.6.2。
成员不应自付材料、用品、租金或入场费,或是长途交通费。在不会造成负担的情况下,成员可以提供食物。
20.6.2
青少年露营的经费来源
支会或支联会经费若不足以支付下列活动,领袖可以要求参与者缴付部分或全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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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伦圣职一年一次的大露营或类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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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青年一年一次的大露营或类似活动
年度露营的费用或旅费不应过多。不应该有成员因为个人缺少经费而无法参加。
如果支会、支联会和参与者个人的经费,都不足以负担露营费用,则主教每年可以核准举办一次支会募款活动。这项活动必须符合20.6.5的指导方针。
有关跨支联会或区域的年轻单身成人大型活动的经费来源,见14.2.1.3。
20.6.3
巩固青年大会的经费来源
可以要求青少年缴付费用来参加巩固青年(FSY)大会。如果某位青少年因费用而无法参与,主教可以动用支会经费来支付全额或部分费用。见FSY.ChurchofJesusChrist.org。
20.6.4
设备和用品的经费来源
可能的话,支会举办年度青少年露营所需的器材和用品,都要以支会经费购买。如果经费不够,主教可以每年核准举办一次支会募款活动。这项活动必须符合20.6.5的指导方针。
无论是用支会经费或募款活动所得款项购买的器材和用品,都只能供教会使用,不得供个人使用。
20.6.5
募款活动
支联会和支会活动的费用通常是以经费来支付。然而,支联会会长或主教可以每年授权举办一次募款活动,但仅限下列目的:
若举办募款活动,该活动应当带来深具意义的价值或提供有意义的服务。
领袖要确保募得的款项公平分配。亚伦圣职定额组的经费,是根据支会中男青年的人数。女青年的经费,是根据支会中女青年的人数。
募款活动的捐献皆属自愿,领袖要确保成员不会觉得有义务要捐款。
主办募款活动的单位不应在其疆界以外的地方宣传或招揽募款,也不可挨家挨户贩售产品或推销服务。
有些募款活动不会获得核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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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被课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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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付钱请人或签约外包才得以完成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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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或支会需支付表演者演出费用的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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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业企业的商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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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奖、彩券及宾果等碰运气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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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的活动。
这些指示的任何例外情形,都必须得到区域会长团的核准。
20.7
活动的安全政策和指导方针
领袖要确保教会的所有活动遵守以下的安全政策和指导方针。
20.7.1
成人的督导
儿童和青少年所参加的所有教会活动,必须至少有两位成人在场。视团体人数、活动所需的技能或其他因素而定,可能需要有更多成人在场。教会鼓励父母能提供协助。
为儿童和青少年服务的每个人,都必须完成儿童和青少年保护训练。见ProtectingChildren.ChurchofJesusChrist.org。
20.7.2
参与青少年活动的年龄条件
经父母同意,青少年在满12岁那年的一月起,可以参加过夜的露营。他们在满14岁那年的一月起,可以参加舞会、青年大会和巩固青年大会。
20.7.3
保险
20.7.3.1
个人汽车保险
见20.7.7。
20.7.3.2
个人的医疗和意外保险
在全球许多地区,都可藉由雇主或政府的方案,取得健康和意外保险的保障。有这些保险的成员若在教会活动中受伤,在寻求教会活动保险的帮助之前,应先取得所有可得到的保险给付(见20.7.3.4)。
20.7.3.3
个人责任保险
教会劝告所有督导教会活动的成员和领袖,要尽可能投保合理额度的责任保险,为自己提供保障。这种保险可以透过屋主保险或其他保单而取得。如需更多资料,见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的「常见问题——我该怎么办?」。
20.7.3.4
教会活动医疗协助计划
在美国和加拿大,教会活动医疗协助(CAMA)计划为参加教会活动时受伤的人,提供二级的医疗和牙医协助。必要时,该计划也提供丧礼协助。此计划的目的是用来补充——而非取代——个人原有的健康和意外保险。如需更多资料,见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的「常见问题——我该怎么办?」。
如果在教会主办的活动中发生意外,领袖要决定是否需要CAMA。任何领袖都可以在全球意外通报系统incidents.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通报意外事故。如果通报的领袖指出,除急救外还需更多治疗,主教就会接到通知,也会收到登记资料。主教要考虑一个人是否有能力用其他方式支付医药费,如个人保险提供的保障或其他资源。如果他觉得适当,就可以授权使用CAMA基金。
如需更多资料,见教会活动医疗协助手册。若要取得本手册,请联络:
Deseret Mutual Benefit Administrators
P.O. Box 45530
Salt Lake City, UT 84145-0530
电话:1-801-578-5650或1-800-777-1647
电子邮件: churchactivity@dmba.com
20.7.3.5
保险证明
教会经常被要求提供活动保险的证明,这些要求是因为要签订或申请与活动有关的租赁协议、合约或许可。
在美国和加拿大,领袖可以在InsuranceCertificates.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取得证明,显示已投保的证据。美加以外地区的领袖,应洽询区域办公室。申请时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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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保险证明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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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设施的描述和设施地点(若租用设施)。
-
要求的责任范围。
-
该活动的其他相关资讯。
领袖应尽早策划,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该证明。
20.7.4
父母同意
未经父母或监护人许可,儿童和青少年不得参加教会活动。若教会活动需要过夜、长途旅行,或有高于一般的风险,则必须取得书面同意。有些活动可能需要更多的规划以降低风险。安全始终都应该是重要的考量因素,见20.7.6.1。
父母或监护人要签署同意书及医疗授权书,以表示同意。带领活动的人应取得每位参与者所提供的签名同意书。
20.7.5
回报虐待事件
在教会活动中发生的任何虐待情形,都应向当地政府通报,也应立即联络主教。给成员的指示,见38.6.2.7。给主教的指示,见38.6.2.1。
20.7.6
安全预防措施和意外事故的回应及回报
20.7.6.1
安全预防措施
领袖和参与者要仔细评估活动,以确保受伤或患病的风险降到最低。财产可能受损害的风险也应降到最低。在活动中,领袖要尽一切所能确保安全。领袖可经由有效的策划及遵守安全预防措施,使发生意外的风险减至最低。
活动应该包括适当的训练和督导,并且应适合参与者的年龄、能力和成熟度。
领袖要向所有参与者说明该项活动的安全措施。当活动需要特定的体能技巧或经验时,则可能需要接受特殊训练,或聘用专业向导。
领袖要为紧急事故作好准备,并且应事先了解如何与当地执法单位及紧急救援服务机构联络。如需更多资料,见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的「常见问题——我该怎么办?」。
20.7.6.2
意外事故应变
如果在教会场地或教会活动中发生意外或受伤,领袖要遵照下列指导方针,采取适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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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急救。如果一个人需要更多的医疗照护,要联络紧急医疗服务机构。也要联络其父母、监护人或其他近亲,以及主教或支联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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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失踪或死亡,要立即通知当地执法单位,并与他们充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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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情绪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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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鼓励或劝阻他人采取法律行动。不要代表教会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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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并保存证人的名字和联络资料、事情的发生经过纪录和照片。
-
通报这起意外事故(见20.7.6.3)。
20.7.6.3
意外事故通报
下列情况应在incidents.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进行线上通报。主教、支联会会长,或他所指定且知道该事故的成员,要立刻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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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会场地或教会活动中发生意外或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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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参与教会活动期间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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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公共或教会的财产,在教会活动中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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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威胁或预期将采取法律行动。
如果某个事件造成重伤、死亡或人员失踪,支联会会长、主教或他所指定的成员,要立刻采取下列其中一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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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和加拿大地区,要先联络教会总部的风险管理部门(1-801-240-4049或1-800-453-3860,分机2-4049;办公以外时间或周末,请拨:1-801-240-1000或1-800-453-3860,总机服务人员会立即通知处理),然后联络区域会长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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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及加拿大以外地区,则通知区域办公室。
支联会会长或主教也要将与教会设施或财产有关的人员受伤和实物损害情形,通报给教会设施经理。
如需更多资料,见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的「常见问题——我该怎么办?」。
20.7.6.4
保险及相关问题
如果有人在教会活动中受伤,领袖要判定教会活动医疗协助计划是否适用(见20.7.3.4)。
在某些情况下,对于安全议题或向教会索赔的事,支联会会长或主教可能会有疑问。支联会会长(或他所指示的一位主教)应将这类问题,转交风险管理部门或区域办公室。
20.7.7
旅行
教会活动的交通旅行应由主教或支联会会长核准,这类交通旅行不应对成员造成过多负担。
参与者不应为参加活动作长途旅行(超过几个小时),任何例外情形都须取得区域会长团的核准;若区域会长团核准这样的旅行,则成员不应自付旅费(见20.6)。
对于旅行的做法和应用本节内指导方针的方式,同一个区域或参加同一个协调议会的各单位应当一致。支联会会长们可以在协调议会会议中讨论对于旅行的做法,并达成共识。
领袖要为需要长途旅行的活动填写活动计划书。
教会的青少年活动若需要长途旅行或过夜,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提供书面同意才能让子女参与(见20.7.4)。必须有负责可靠的成人随同督导(见20.7.1)。
可行的话,教会团体应搭乘商业运输工具进行长途旅行,该运输工具应有执照,并已投保责任险。
教会团体搭乘私人车辆旅行时,每辆车都必须处于安全的运作状态。每位乘客都应系上安全带。每位驾驶员都应当持有驾照,而且是负责可靠的成人。所有的车辆与驾驶员都应投保合理额度的汽车责任保险。应订立计划,确保驾驶员保持清醒和警觉。要尽可能地做到,一位成人不应单独与一位青少年在车上,除非该名青少年是其子女。
教会组织不可拥有或购置汽车或巴士作为团体旅行之用。
除非是夫妻或彼此皆为单身,否则一男一女不应单独结伴同行,参加教会活动、聚会或从事指派工作。
如需更多资料,见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的「常见问题——我该怎么办?」。
20.8
活动方面的管理政策
领袖要确保在管理教会所有活动时,都遵守以下的政策和指导方针。
20.8.1
有著作权的资料
见38.8.11。
20.8.2
租用非教会场地举办活动
当教会的设施不敷支联会或跨支联会活动使用时,可以在得到支联会会长的核准后,租用场地。这类申请由教会设施经理处理。
租用或借用非教会自有的场地时,当地单位可能需要出示责任保险证明。有关如何取得保险证明的资料,见20.7.3.5。
20.8.3
应课税的活动
领袖应确保活动不会危及教会的免税资格。见34.8.1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