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施助」,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4)。
「21.施助」,總指導手冊。
21.
施助
21.0
導言
施助意味著像救主那樣為人服務(見馬太福音20:26-28)。祂愛祂周遭的人、教導他們、為他們祈禱、安慰他們、祝福他們(見使徒行傳10:38)。身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我們要努力施助天父的兒女。
主希望祂教會所有的成員都得到這樣的照顧。基於這個原因,聖職持有人被指派為弟兄施助者,來照顧每個成員家庭。姊妹施助者被指派來照顧每位成年姊妹。這些指派工作有助於確保教會成員被記得,並且得到照顧(見摩羅乃書6:4)。
施助是我們遵守愛神和愛人這兩條誡命的一個重要方式(見馬太福音22:36-40),也是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方法。
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和慈助會會長團,要協助弟兄施助者和姊妹施助者學會如何施助他人。他們也要給予啟發、指導和支持。他們可以在施助面談(見21.3)、星期日聚會和親自交談時,做到這一點。他們要從經文、本章和ministering.ChurchofJesusChrist.org尋求靈感。
21.1
姊妹施助者和弟兄施助者的責任
姊妹施助者和弟兄施助者代表主,他們也要幫助成員感受到主教和慈助會領袖或定額組領袖對他們的愛和支持。他們要「看顧」教會成員,「和他們在一起,並堅固他們」(教義和聖約20:53)。
姊妹施助者和弟兄施助者對於指派給他們的個人和家庭,有下列責任:
-
幫助他們鞏固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信心。
-
幫助他們作好準備經由接受教儀,與神訂立神聖聖約,並遵守所立的聖約。必要時,協助父母們幫助子女作好準備,來接受教儀和遵守聖約。
-
察覺需求,並提供基督般的愛、關懷和服務。在他們屬靈或屬世方面有需要時,提供協助和安慰。在施助面談和其他時候討論那些需求。
-
幫助他們在屬靈和屬世上自立。
有關姊妹施助者和弟兄施助者的責任的更多資料,見聖經雅各書1:27、摩賽亞書23:18和教義和聖約20:47,59。
姊妹施助者和弟兄施助者要透過祈禱,尋求聖靈的指引。他們也要和服務的對象商議,以了解用哪些方式最能幫助他們滿足需求。
姊妹施助者和弟兄施助者要針對服務對象的需求和情況,來調整他們所作的努力。若安全、距離和文化適切性等因素皆無顧慮,最好可以親自拜訪。姊妹施助者和弟兄施助者也可以用其他方式聯繫,包括電話、視訊、簡訊、電子郵件、信函、社群媒體、在教會中互動,以及服務行動。
可能有些需求是弟兄施助者或姊妹施助者無法靠自己辦到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要和慈助會或長老定額組的會長團一員商議。
21.2
安排施助
救主給祂的門徒有意義的指派工作(見路加福音10:1-17;亦見本手冊4.2.6)。我們遵循這個模式,獲得指派去施助某些個人和家庭。有組織的施助方式,可讓每個人都有機會感受到救主的愛。
21.2.1
進行工作指派
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和慈助會會長團要透過祈禱,思考弟兄施助者和姊妹施助者的指派工作。他們要考慮到施助對象的優勢和需求,並且思考成員家中子女的需求。他們通常會指派兩位弟兄或兩位姊妹成為同伴團。他們要在施助的同伴團和指派工作上,取得主教的核准。
領袖在作這些決定時,要思考以下情況:
-
盡心盡力的弟兄施助者和姊妹施助者,應當被指派來照顧最有需要的成員。這些人可能包括新成員、單親父母、鰥夫寡婦,以及較不活躍的成員。
-
根據21.2.2的指導方針,青少年可以擔任成人的同伴。
-
已婚夫婦可被指派一起去施助個人或家庭。
-
支聯會會長團和主教團要關心支聯會或支會中的所有成員,基於這個原因,他們通常不會被指派為弟兄施助者。支聯會會長要決定高級諮議和行使職權的教長是否要被指派為施助者。
在主教核准後,長老定額組會長團的一員,要向包括男青年在內的弟兄施助者提出指派工作。慈助會會長團的一員,要向包括女青年在內的姊妹施助者提出指派工作。
這些領袖要和弟兄施助者或姊妹施助者商議,討論施助對象的優勢、需求和挑戰。領袖要鼓勵弟兄施助者或姊妹施助者,去了解施助對象的需求,然後尋求靈感,找出最佳的服務方式。
弟兄施助者和姊妹施助者不需要被召喚、支持或按手選派。他們受洗時所立的聖約中,就包含了這項服務(見摩賽亞書18:8-11)。
21.2.2
青少年的施助指派工作
即使在獲得施助的指派工作之前,青少年就能以基督般的方式為人服務,來施助他人。青少年擔任姊妹施助者或弟兄施助者,是協助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的重要一環。
女青年若有意願且有能力,就可以擔任一位慈助會姊妹的施助同伴。她可以從滿14歲的那年起開始服務。慈助會會長團在考慮施助指派工作時,要和這位女青年、她的父母和女青年會長團商議。
一位姊妹能有女青年來施助她,往往是一項祝福。對那位女青年來說,這也是一項祝福。
男青年被按立到教師或祭司的職位時,就可以擔任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的施助同伴。主教要判定這位男青年是否配稱,且準備好接受按立。(見10.1.3.2。)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在考慮施助指派工作時,要和這位男青年、他的父母和主教團商議。
在某些情況下,青少年可被指派為施助同伴團中的第三位成員。領袖可以指派青少年幫忙施助該同伴團施助對象中的某些個人和家庭,或是全部。
弟兄施助者或姊妹施助者不會被指派去施助青少年。青少年是從他們家庭的弟兄施助者那裡得到施助關懷。他們的班級會長團或定額組會長團和成人領袖也會施助他們。如果他們的父母不是教會成員,但對於接受施助抱持開放的態度,則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可以為他們的家庭指派弟兄施助者。同樣地,慈助會會長團可以為這位母親指派姊妹施助者。
與青少年在一起時,應當有兩位負責可靠的成人在場,但這項教會準則不適用於施助同伴團。然而,領袖在指派青少年擔任成人的同伴時,應當運用智慧和尋求靈感。他們也要尋求主教的指引。領袖指派給青少年的同伴,若不是他們自己的父母,則應確認其父母不反對該項指派。
成人同伴應當避免可能會被人誤會的情況。在一對一獨處的情況中,他們要謹慎小心。他們要協助青少年獲得安全且受益良多的施助經驗。
21.2.3
全部時間傳教士
如果傳道部會長許可,則全部時間傳教士可以幫忙施助。支會的領袖可以透過支聯會會長,尋求傳道部會長的許可。全部時間傳教士通常被指派去施助新成員、部分家人是教會成員的家庭,以及較不活躍的成員。
21.3
施助面談
救主曾針對餵養祂的羊,與彼得有過一次簡單卻意義深遠的面談(見約翰福音21:15-17)。施助面談可以成為類似的機會,並且讓領袖樹立施助的榜樣。
長老定額組會長和他的諮理要與弟兄施助者進行面談。慈助會會長和她的諮理要與姊妹施助者進行面談。被指派一起施助的已婚夫婦,可以和長老定額組領袖或慈助會領袖面談,或與兩者面談。
這些面談每季至少要舉行一次,可以在當季的任何時間舉行。面談最好是面對面進行,並且同伴團兩人同時在場。可能的話,也應當把被指派施助的青少年納入面談。
有效的施助面談不需要花很長的時間。施助面談的目的在於:
-
討論被指派的個人和家庭的優勢、需要和挑戰。
-
若有需要,討論用哪些方法來幫助這些人準備好接受教儀。
-
思考長老定額組、慈助會、支會議會和其他人能如何提供協助。
-
施助弟兄施助者和姊妹施助者,表達愛和感激,教導和鼓勵他們,幫助他們更有能力在服務時獲得啟示並據以行動。
必要時,弟兄施助者和姊妹施助者也可在面談以外的時間與領袖聯絡。他們可以直接將機密資訊告訴主教。
領袖要使用領袖及文書資源來回報施助面談。
21.4
協調施助工作
慈助會和長老定額組要共同分擔施助的工作,他們要團結合一地做這項事工。
慈助會會長團和長老定額組會長團每季至少要開會一次,審視他們在施助面談中所了解的事(見21.3)。他們也要協調施助的指派工作。兩位會長要分擔規劃和主持該會議的責任。
在活躍成員很少的單位,慈助會會長團和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可以決定,不同時指派姊妹施助者和弟兄施助者去施助某些成員。領袖們要一起作出這項決定,並且尋求主教的核准。如果一位姊妹有受指派的姊妹施助者來看顧她,但是沒有為她指派弟兄施助者,則領袖要確保她在需要聖職祝福時,知道可以找誰。
慈助會會長和長老定額組會長至少每季要一起與主教開會一次,討論支會成員的需要。他們也要討論施助指派工作可能要作哪些變更。
必要時,慈助會會長和長老定額組會長要針對姊妹施助者和弟兄施助者所回報的資訊,與支會議會討論。當他們這麼做時,要尊重成員提出的保密要求。支會議會在主教的協調下,要擬定計畫來服務和造福支會成員。支會青少年議會也要討論施助事宜(見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