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活人的圣殿教仪」,总指导手册:在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里服务(2024)。
「27.活人的圣殿教仪」,总指导手册。
27.
活人的圣殿教仪
27.0
导言
从古时起,每当世上有一群忠信的人民,神就祝福他们享有圣殿圣约和教仪。在没有奉献过的圣殿的时期,神有时会允许在圣殿外执行祂的神圣教仪(见创世纪28:12-22;出埃及记第24章;出埃及记25:8-9;以帖书第3章)。但每当主建立起祂的教会,祂就命令祂的人民要「为〔祂的〕名」建造一所屋宇。祂在那里揭示祂的教仪和祂国度的荣耀,并且教导救恩之道。(见历代志下第3~5章;尼腓二书5:16;教义和圣约97:10-16;124:29-39。)
圣殿是主的屋宇,指引我们归向救主耶稣基督。我们在圣殿里参与神圣教仪,并与天父立下圣约,使我们与祂和救主紧密相连。这些圣约和教仪帮助我们准备好回到天父身边,并印证在一起成为永恒家庭。
在圣殿里,也让神忠信的儿女在今生能获得伟大的祝福。在圣殿的各项圣约和教仪中,「都显示了神性的能力」(教义和圣约约84:20)。圣殿是神圣的处所,成员能在这里崇拜、学习,并获得指引和安慰(见教义和圣约109:13-16)。进入圣殿的人,能够汲取神的能力,来协助完成祂的事工(见教义和圣约109:22-23;亦见本手册3.5)。
圣殿的圣约和教仪是神圣的。与圣殿圣约有关的象征,不应该在圣殿以外的地方讨论。我们也不该讨论我们在圣殿内立约承诺不会透露的神圣资料。然而,我们可以讨论圣殿圣约和教仪的基本目的和教义,以及我们在圣殿里所享有的灵性感觉。
支会和支联会的领袖,要与正在准备接受恩道门或印证教仪的成员,讨论本章的资料。
27.1
接受圣殿教仪
27.1.1
准备接受圣殿教仪
成员应当在灵性上准备好自己,以接受圣殿教仪,以及订立和遵守圣殿圣约。
父母负有主要责任,要帮助自己的子女准备好接受圣殿教仪。支会领袖、支联会领袖、弟兄施助者、姊妹施助者和家族成员,都要支持父母履行这项职责。
支会和支联会的领袖要定期鼓励成员作好准备,接受自己的圣殿教仪。领袖也要强调遵守圣殿圣约和保持配称持有圣殿推荐书的重要性。
帮助成员准备好接受圣殿教仪的资源,可在temples.ChurchofJesusChrist.org取得。
准备接受个人恩道门或与配偶印证的成员受到鼓励,要参加圣殿准备课程(见25.2.8)。
成员接受以下教仪时,要与主教和支联会会长见面,以取得活人教仪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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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个人恩道门。
-
印证给配偶。
有关在这些情况下签发圣殿推荐书的资料,见26.1和26.3.1。
27.1.2
预约圣殿教仪
打算接受个人恩道门或印证的成员,应当事先向他们计划前往的圣殿预约教仪。每座圣殿的联络资讯,见temples.ChurchofJesusChrist.org。
27.1.3
有身体障碍的成员
有身体障碍的配称成员可以接受圣殿的所有教仪(见38.2.5)。这些成员受到鼓励,要与接受过恩道门、可以提供协助的同性别亲友一起去圣殿。提供协助的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如果亲友无法同行,成员可以事先联络圣殿,看看圣殿能否作些安排。每座圣殿的联络资讯,见temples.ChurchofJesusChrist.org。
服务型动物和情绪支持动物不得进入圣殿。支联会会长若有疑问,可以联络圣殿部门:TempleDepartment@ChurchofJesusChrist.org。
27.1.4
翻译或传译方面的协助
成员如需翻译或传译方面的协助,应当事先与圣殿联络,了解是否有这类的协助。每座圣殿的联络资讯,见temples.ChurchofJesusChrist.org。
27.1.5
去圣殿应穿着的服装
成员去圣殿时所穿着的服装,应该是他们平时参加圣餐聚会所穿的服装类型。他们应避免穿着便服,或无法遮住圣殿加门的服装。他们也应避免穿着过分正式的服装,如燕尾服。这项指示最好是在成员准备去圣殿崇拜时,由父母、弟兄施助者、姊妹施助者,以及支会和支联会的领袖来教导。
有关圣殿印证应穿着的服装的资料,见27.3.2.6 。
以下资料,见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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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道门和印证教仪中应穿着的服装。
-
圣殿教仪服装和加门的取得、穿着及照料。
27.1.6
孩童照顾
儿童若在圣殿的庭园,就必须有成人看顾。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会有圣殿工作人员帮助看顾儿童:
-
这些儿童要印证给父母
-
这些儿童要于在世的兄弟姊妹、继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印证给他们父母时观礼
27.1.7
在成员接受圣殿教仪后与他们见面
成员在接受圣殿教仪后,往往会有些疑问。接受过恩道门的家人、主教、支会其他领袖、弟兄施助者和姊妹施助者,可以和成员见面,讨论他们的圣殿经验。
领袖也要鼓励成员透过圣灵的启发,寻求自己问题的答案。在圣殿中,圣灵能对成员关于圣殿经验的许多问题,提供解答。
协助解答问题的资源,可在temples.ChurchofJesusChrist.org取得。
27.2
恩道门
恩道门一词意指「恩赐」。圣殿恩道门确实是来自神的一项恩赐,神藉此祝福祂的儿女。只有在神圣圣殿中,才能接受恩道门。透过圣殿恩道门,成员获得以下一些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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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认识主的目的和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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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去做天父希望祂的儿女去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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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主、家人和其他人服务时,得到神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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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更多的希望、安慰和平安。
恩道门应许的一切祝福,在今生和永恒都有效。这些祝福能否实现,端赖是否忠于耶稣基督的福音。
恩道门分成两个部分。在第一个部分,会接受称为先行礼的初步教仪。先行礼包含三项教仪:洗濯、膏抹和穿衣(见出埃及记29:4-9)。先行礼包含了与一个人的神圣传承和潜能有关的特别祝福。
在先行礼仪式中,成员受到指示要穿着圣殿加门。加门是耶稣基督的神圣象征,也提醒你记得圣殿圣约。当成员遵守他们的圣约,包括依照指示穿着加门的这项神圣特权,就会有更多机会获得救主的慈悲、保护、力量和能力。有关加门的更多资料,见38.5。
在恩道门的第二个部分,会教导救恩计划,包括创造、亚当和夏娃的坠落,以及耶稣基督的赎罪。成员也会获得关于如何回到主面前的指示。
在恩道门当中,成员受邀订立以下的神圣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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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行服从律法,努力遵守天父的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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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牺牲律法,意即付出牺牲来支持主的事工,并带着破碎的心和痛悔的灵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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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耶稣基督福音的律法,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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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对耶稣基督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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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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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救恩和超升的教仪来与神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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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着遵守圣约来持守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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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奉行两大诫命:「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和「爱人如己」(马太福音22: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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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守贞洁律法——根据神的律法,这就是禁绝一男一女合法婚姻以外的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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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献纳律法,意即成员要奉献自己的时间、才能,以及主使他们蒙福拥有的一切,来建立耶稣基督在世上的教会。
相对的,天父应许那些忠于圣殿圣约的人,会蒙得「高天的能力」作为酬偿(教义和圣约38:32,38;亦见路加福音24:49;教义和圣约43:16)。
27.2.1
哪些人可以接受恩道门
教会中每一位有负责能力的成年成员,都受邀作好准备和接受个人恩道门。在成员可以接受恩道门之前,必须已完成所有必要的教仪,并记录下来(见26.3.1)。有关决定何时接受恩道门的资料,见27.2.2。
27.2.1.1
新受洗的成员
配称的成年新成员,要在他们接受证实的日期至少满一年后,才可以接受个人恩道门(见26.5.2)。
27.2.1.2
配偶未接受恩道门的成员
配偶未接受恩道门的配称成员,只要符合以下情况,就可以接受个人恩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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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接受恩道门的配偶表示同意。
-
该成员、主教和支联会会长都确信,随着圣殿圣约而来的责任,不会导致婚姻失和。
无论配偶是否为本教会成员,这些情况都适用。
27.2.1.3
智能障碍的成员
智能障碍的成员若有下列情况,就可以接受个人恩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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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已接受所有必要的教仪(见26.3.1)。
-
他们的智力足以了解、订立和遵守相关圣约。
主教要与这位成员商议,并且若适用的话,也要与其父母商议。主教也要寻求圣灵的指引。他可以与支联会会长商议。必要时,支联会会长可将问题呈报总会会长团办公室。见38.2.4。
27.2.2
决定何时接受恩道门
接受恩道门是个人的决定,应当透过祈祷作出这项决定。对所有准备接受恩道门的人来说,恩道门是一项带来能力和启示的祝福。成员符合下列所有条件时,可以选择接受个人恩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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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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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或不再上高中、中等学校,或接受同等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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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证实已经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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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渴望接受神圣的圣殿圣约,并终身遵行。
已收到传道召唤或准备在圣殿里印证的成员,应当接受恩道门。其他有渴望接受恩道门的成年成员,主教也要与他们商议。
在签发圣殿推荐书给成员接受恩道门之前,主教和支联会会长应当感受到,当事人已准备好可以了解和遵守神圣的圣殿圣约。这样的资格认定因人而异。在判定一个人是否准备好接受恩道门时,领袖不应采用一般化的标准,如以下所列的例子:
-
达到某个年龄
-
即将离开家去上大学、就业或服役
-
渴望于亲友在圣殿印证时观礼
27.2.3
规划和预约恩道门
27.2.3.1
取得活人教仪推荐书
成员若要进入圣殿接受恩道门,就必须取得活人教仪推荐书。有关这些推荐书的资料,见26.5.1。
27.2.3.2
联络圣殿
打算接受恩道门的成员,应事先与圣殿联络,预约教仪的时间(见27.1.2)。预约好时间以后,圣殿会提供指示,包括圣殿服装的资讯。
27.2.3.3
接受恩道门成员的伴随者
接受个人恩道门的成员,可以邀请一位相同性别且已接受恩道门的成员担任伴随者,在恩道门场次里给予协助。伴随者必须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必要时,圣殿可以提供伴随者。
27.3
夫妻的印证
「家庭是神所制定的,男女之间的婚姻是祂永恒计划的基本部分」(「家庭:致全世界文告」)。圣殿印证能将夫妻在今生和全永恒结合在一起。在圣殿印证的夫妻得到应许,会获得荣耀和喜乐,遍及永恒(见教义和圣约132:19-20)。如果他们忠于在圣殿里所立的圣约,就会获得这些祝福。他们的子女也可以透过这项教仪,成为永恒家庭的一分子。
教会领袖要鼓励成员准备好在圣殿结婚和印证。在法律不承认圣殿婚姻的地方,可以先由经授权的教会领袖或其他人主持民俗婚姻,然后再进行圣殿印证(见38.3)。若父母或家族近亲无法参加圣殿婚姻,而可能让他们感觉被排拒在外时,也可以按照此模式进行。
27.3.1
哪些人可以在圣殿印证
教会中每一位有负责能力的未婚成员,都受邀为圣殿印证作好准备。已举行民俗婚姻的人受到鼓励,要尽快作好准备,到圣殿印证为今世和永恒的夫妻。成员必须先接受恩道门,才能接受印证(见27.2)。
要在圣殿里印证的夫妻必须(1)在印证前已举行民俗婚姻,或(2)在同一场圣殿仪式中结婚和印证。见27.3.2。
27.3.1.1
已印证给前任配偶的成员
见38.4.1。
27.3.1.2
智能障碍的成员
智能障碍的成员若符合以下情况,就可以印证给自己的配偶、未婚夫或未婚妻:
-
他们已接受所有的必要教仪,包括恩道门(见27.2.1.3)。
-
他们的智力足以了解、订立和遵守相关圣约。
主教要与这位成员及其配偶、未婚夫或未婚妻商议。主教也要寻求圣灵的指引。他可以与支联会会长商议。必要时,支联会会长可将问题呈报总会会长团办公室。见38.2.4。
27.3.2
规划和预约圣殿印证
27.3.2.1
取得活人教仪推荐书
成员若要印证给配偶,必须取得活人教仪推荐书。有关这些推荐书的资料,见26.3。
27.3.2.2
联络圣殿
打算要印证给配偶的成员,应事先与圣殿联络,预约教仪的时间(见27.1.2)。预约好时间以后,圣殿会提供指示。
27.3.2.3
取得结婚许可证
一对男女在结婚前,必须在缔结婚姻的地方,取得有效且合法的结婚许可证。如果这对男女计划在同一场仪式中结婚和印证,就必须将有效的结婚许可证带来圣殿。
在民俗婚姻后印证的夫妻,不需要将结婚许可证带来圣殿。然而,他们要提供缔结民俗婚姻的日期和地点,以利进行纪录验证的流程。
27.3.2.4
新娘和新郎的伴随者
一位接受过恩道门的姊妹,可以陪伴新娘到更衣室协助她。一位接受过恩道门的弟兄,可以为新郎做同样的事。伴随者必须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必要时,圣殿可以提供伴随者。
27.3.2.5
由谁主持圣殿印证
主持圣殿印证的人,通常是被指派在这对男女即将印证的圣殿里服务的印证者。如果有家人或熟识的人持有印证权柄,并且被指派在这对男女即将印证的圣殿里服务,他们就可以邀请他主持这场印证。
印证者也可以寻求总会会长团的许可,在他未被指派服务的圣殿,为其直系子孙(子女、孙子女和曾孙子女)主持印证。每一次作这样的印证,他都必须取得总会会长团的授权信函。他要向圣殿出示该信函。
教会不鼓励成员要求总会持有权柄人员,主持他们的圣殿印证。
27.3.2.6
圣殿印证的合宜服装
新娘礼服。新娘在圣殿中穿着的礼服应为白色,设计和布料端庄,没有华丽的装饰,也应该遮住圣殿加门。透明的布料应加衬里。
为了与圣殿内穿着的其他服装保持一致,新娘礼服应当要有长袖或七分袖。新娘礼服不应有拖曳的裙摆,除非裙摆可以别起来或拆掉,以便进行印证仪式。
若需要或想要的话,圣殿可以提供礼服。
新郎的服装。新郎在印证仪式时,要穿着正规的圣殿服装(见38.5.1和38.5.2)。仪式结束后,他可以穿着正式的服装,在圣殿外拍照。
宾客的服装。参加印证仪式的人,应该穿着类似于他们参加圣餐聚会所穿的服装。他们应避免穿着便服,或无法遮住圣殿加门的服装。他们也应避免穿着过分正式的服装,如燕尾服。
从恩道门教仪出来直接参加印证的成员,可以穿着圣殿教仪服装。
这对男女应当在印证前,提早告诉宾客这些资讯。
佩花。这对男女和他们的宾客,不应在印证仪式中配戴佩花。仪式结束之后,可以配戴佩花,在圣殿外拍照。这对男女应当在印证前,提早告诉宾客这些资讯。
27.3.2.7
圣殿印证后交换戒指
交换戒指不是圣殿印证仪式的一部分。不过,新人可以在仪式结束后,于印证室交换戒指,但不应在其他时间,或在圣殿内其他地方或圣殿庭园交换戒指。这样做可能会转移大家对仪式的注意。
在同一场仪式中结婚和印证的男女,可以在稍晚的时候交换戒指,以配合无法参加圣殿印证的家人。交换戒指时应当与圣殿印证的庄严和谐一致。交换戒指时,不应重复印证仪式的任何部分。在完成圣殿印证后,夫妻不应交换誓约。
在圣殿印证前举行民俗婚姻的夫妻,可以在民俗仪式或圣殿印证时,或是在两个仪式中交换戒指。
27.3.3
在圣殿缔结限于今世的婚姻
圣殿的目的是执行永恒的教仪,基于这个原因,限于今世的婚姻不会再于圣殿内执行。
有关为已经在圣殿缔结限于今世的婚姻之夫妇印证的政策,见38.4.1.7。
27.3.4
哪些人可以参加圣殿印证
新人应当仅邀请近亲和挚友参加圣殿印证。有负责能力的成员,必须接受过恩道门,并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才能参加。
某些因智能障碍而没有受洗且有纪录的成员,以及因相同原因已受洗但未接受恩道门的成员。支联会会长可核准他们于在世兄弟姊妹的圣殿印证时观礼,只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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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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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在仪式中保持虔敬。
支联会会长要写一封信,叙明当事人已被核准在印证时观礼。要在圣殿出示此信。
成员必须接受过恩道门,并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才能在他们父母印证时观礼。
有关哪些人可以参加在世子女印证给父母的教仪,见27.4.5。
27.3.5
婚礼招待会
有关在教会建筑内举行婚礼招待会的资料,见38.3.4。
27.4
将在世子女印证给父母
母亲在圣殿印证给丈夫后才出生的子女,是属于在该印证圣约中出生的子女。他们不需要接受印证给父母的教仪。
不是在圣约中出生的子女,可以印证给自己的亲生父母或养父母,成为永恒家庭的一分子。这些子女与在圣约中出生的子女一样,有权享有同样的祝福。
有关子女印证给父母的政策,见38.4.2。
27.4.1
签发推荐书让在世子女印证给父母
8岁以上有负责能力的成员,需要有推荐书才能印证给父母。他们也需要推荐书,才能在世的兄弟姊妹、继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印证给他们父母时观礼(见27.4.4)。8岁以上的子女,必须已接受洗礼和证实,才能取得圣殿推荐书。年满11岁且在执行印证那年将满12岁的男性,也必须持有圣职。
21岁以上的成员必须已经接受恩道门,并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才能印证给他们的父母。
由于智能障碍而未接受洗礼或恩道门的人,可以在支联会会长的核准下,印证给他们的父母。支联会会长要写一封信,叙明当事人已被核准接受印证。要在圣殿出示此信。
有关签发推荐书给儿童的资料,见26.4.4。
27.4.2
联络圣殿
想要让子女印证给自己的夫妻,或是想印证给已逝父母的子女,应事先与圣殿联络,预约教仪的时间(见27.1.2)。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先执行其他的圣殿教仪,才能进行印证。
27.4.3
孩童照顾
见27.1.6。
27.4.4
由谁主持在世子女印证给父母的教仪
主持在世子女印证给父母的教仪的人,通常是被指派在即将进行这项印证的圣殿里服务的印证者。如果有家人或熟识的人持有印证权柄,并且被指派在即将进行这项印证的圣殿里服务,这个家庭就可以邀请他主持这场印证。
印证者也可以寻求总会会长团的许可,在他未被指派服务的圣殿,为其直系子孙(子女、孙子女和曾孙子女)主持在世子女印证给父母的教仪。每一次作这样的印证,他都必须取得总会会长团的授权信函。他要向圣殿出示该信函。
教会不鼓励成员要求总会持有权柄人员,为他们主持在世子女印证给父母的教仪。
27.4.5
哪些人可以参加在世子女印证给父母的教仪
未满21岁且未接受恩道门的成员,必须是在圣约中出生,或是已经印证给父母,才能于在世的兄弟姊妹、继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印证给他们的父母时在场观礼。此外,8岁以上的子女必须已接受洗礼和证实,并且必须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见26.4.4)。年满11岁且在执行印证那年将满12岁的男性,也必须持有圣职。
21岁以上的成员必须已经接受恩道门,并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才能在这样的印证中观礼。
未满21岁的已婚成员,不需要接受恩道门,就可以在这样的印证中观礼。然而,他们必须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见26.4.4)。
某些因智能障碍而没有受洗且有纪录的成员,以及因相同原因已受洗但未接受恩道门的成员。支联会会长可核准他们于在世的兄弟姊妹、继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印证给他们父母时观礼。支联会会长要写一封信,叙明当事人已被核准在印证时观礼。要在圣殿出示此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