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教会中的召唤」,总指导手册:在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里服务(2024)。
「30.教会中的召唤」,总指导手册。
30.
教会中的召唤
30.0
导言
天父交付耶稣基督一项神圣使命,让祂来完成(见路加福音4:18-19;约翰福音6:38;尼腓三书27:14-16)。救主在祂尘世传道期间,将重要的责任托付给祂的门徒(见路加福音10:1-9)。同样地,今日主透过祂的仆人发出受灵启发的邀请,召唤男人和女人在教会中服务。这些服务的机会称为召唤。
召唤让成员有机会为神的儿女服务,藉此感受到为祂服务的喜乐(见摩赛亚2:17)。召唤也会帮助成员增加信心,与主更加接近。
渴求教会中的特定召唤,是不适宜的(见马可福音10:42-45;教义和圣约121:34-37)。教会成员也并非从一项召唤「晋升」到另一项召唤。他们在担任某项召唤后,不应期望获得责任更大或更受瞩目的召唤。在召唤上忠信地服务,比担任什么召唤更重要。每位在主的教会中服务的人,他们的奉献付出都获得主的敬重。
本章描述成员如何在教会中蒙召唤去服务,以及他们如何从召唤卸任。本章也包含了召唤一览表,提供有关发出特定召唤、举手支持成员的召唤,以及为成员按手选派等资料(见30.8)。
30.1
决定要召唤谁
30.1.1
一般指导方针
在教会中服务的人是蒙神召唤的(见希伯来书5:4;信条第5条)。领袖在决定要召唤谁的时候,要寻求灵的指引(亦见4.2.6)。他们也要考虑:
-
该成员的配称程度(在面谈中判定)。
-
该成员所拥有或可培养的恩赐和能力,能造福他人。
-
该成员的个人情况,包括其健康和工作状况。
-
这项召唤可能对该成员的婚姻和家庭造成的影响。
每项召唤都应当让服务的对象、提供服务的成员及其家庭蒙受祝福。召唤也让成员有机会成长。
成员会因为在教会中服务所作的牺牲而蒙受祝福。然而,召唤不应对个人和家庭造成过多的负担,也不应让成员难以履行其职业上的责任。
一般来说,每位成员除了担任弟兄施助者或姊妹施助者以外,一次只被召唤担任一项召唤。例外情形应属罕见,而且要透过祈祷加以考量。不是每个可召唤的职位都需要补齐。
领袖向已婚成员发出召唤时,要确保配偶知道此事,并且支持这项召唤。
领袖向男青年或女青年发出召唤之前,要先取得其父亲、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
主教在发出召唤之前,要仔细检阅当事人的教籍纪录,确认纪录上没有附注或正式的成员身份限制。如果该召唤需要在支会收到教籍纪录之前发出,主教要联络该成员先前的主教。
支联会领袖在发出召唤之前,要先征询当事人的主教,讨论该成员的配称程度,以及可能影响其服务的其他情况(如上述情况)。
30.1.2
新成员的召唤
服务的机会能够帮助成员在灵性上成长,一起服务也能帮助成员建立密切的关系,这对新成员特别重要。
支会领袖要给新成员机会,让他们在接受洗礼和证实不久后服务。新成员有各种不同的能力,领袖要透过祈祷邀请他们,用能够帮助他们个人成长和造福他人的方式去服务。有些成员已经准备好可以立刻接受召唤,其他人可能比较喜欢暂时的指派工作,这些指派工作能帮助他们准备好接受召唤。亦见23.2和23.6.1。
30.1.3
非成员的召唤
不是教会成员的人也可以被召唤到某些职位,例如司琴、音乐指挥,或是协助策划活动的召唤。然而,他们不应被召唤担任教师、定额组或组织的会长团成员,或初级会音乐领袖。
30.1.4
保密
召唤和卸任是神圣的。基于这原因,领袖对于所提议的召唤和卸任之相关资讯,应予以保密。领袖要在符合这类资讯之神圣本质的时间和场合中,才透露这类资讯。
例如,被考虑担任某项召唤的人,要到发出该召唤时才被告知。这有助于避免若没有发出该召唤所导致的尴尬情况。
此外,只有需要知道的人,例如配偶和对该职位负有责任的组织会长团,才会在当事人被提请支持前被告知。
30.1.5
召唤的推荐及核准
召唤一览表上列有各项召唤的推荐者和核准者(见30.8)。在某些情况下,定额组领袖和组织领袖要推荐人选给支联会会长团或主教团。他们要透过祈祷来寻求灵感,好知道该推荐谁。他们也可以与主教团或支联会会长团商议。
主教和支联会会长要仔细考虑每一项推荐,确认这些推荐是透过祈祷而提出的。主教团或支联会会长团对于获得灵感以知道该召唤谁一事,负有最终责任。必要时,他们可以要求推荐其他人选。
如果主教或支联会会长觉得有灵感,要召唤受推荐者以外的人选,那并不表示当初所作的推荐没有获得灵感。那可能是因为主教或支联会会长知道某些资讯,是提出推荐者所不知道的。
30.2
发出召唤
对成员来说,接受召唤去服务,应当是个深具意义的灵性经验。蒙受召唤为主服务,是神圣且令人喜悦的机会。领袖要在发出召唤的过程中传达这项信息,并且不应草率地发出召唤。
召唤一览表指明了各项召唤可由谁发出(见30.8)。获得必要的核准后,经授权的领袖要与该成员商议,以了解当事人的情况是否允许他(她)去服务。领袖也要设法了解该成员是否配称且愿意服务。
领袖在发出召唤时,要说明这项召唤是来自主。若有需要,他可以给该成员时间透过祈祷思考这项召唤,寻求获得个人的属灵证实。
领袖也可以:
-
说明该召唤的目的、重要性和责任。
-
帮助该成员把重点主要放在服务对象的身上。(如果适用,领袖要从领袖及文书资源系统列出服务对象的名单,提供给该成员。)
-
鼓励该成员在履行召唤时寻求主的灵。
-
见证主会帮助该成员,也会因他(她)忠信地服务而赐予祝福。
-
告诉该成员谁会针对这项召唤提供训练和支援。
-
告诉该成员要向谁回报他(她)所做的工作。
-
告知该成员有哪些应出席的会议,以及有哪些可用的资源。
-
帮助该成员大致了解这项召唤需要投入多少时间。
-
讨论关于这项召唤的任何特别疑虑或挑战。
-
回答成员的任何问题。
如果该成员已婚,领袖要邀请其配偶在发出召唤时出席。
如果这项召唤需要协助儿童或青少年,领袖要说明该成员需要完成儿童和青少年保护训练。此训练可在ProtectingChildren.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取得。该成员应在接受支持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训练,之后每三年要完成一次。
30.3
举手支持成员的召唤
对于大多数的教会职位,蒙召唤的人应在开始服务之前,先被提请支持(见教义和圣约28:13;42:11)。成员举手支持蒙召唤服务的人,以此承诺会提供支持,并愿意帮助他们。
召唤一览表上指明了是否需要支持,以及哪些人参与支持(见30.8)。督导发出召唤的领袖,或经他授权的一位圣职领袖,要提出此人的名字进行举手支持。
主持这项支持程序的人,要先宣布谁从该职位卸任(若适用)。他要邀请成员对此人的服务表达感谢(见30.6)。
经授权的圣职领袖在提出名字进行举手支持时,要请当事人站起来。领袖可以使用类似以下的措辞:
「〔姓名〕已蒙召唤担任〔职位〕,凡赞成予以支持者,请举手表示。〔暂停一下。〕如有反对者,也请表示。〔暂停一下。〕」
被提名者也应当参与举手支持。如果不只一人被提名,可以一起接受支持。
如有良好地位的成员反对这项召唤,主领领袖或另一位被指派的圣职领袖,要在聚会后私下与那人会面。这位领袖要设法了解该成员反对的原因。他要问该成员是否知道当事人有任何行为,使其失去担任该职位的资格。如果反对的成员并非知道任何这类行为,领袖就要鼓励他(她)支持此人的召唤。
只有良好地位的成员可以参与举手支持。然而,如果一位非成员或并非良好地位的成员对这样的行动有疑虑,可在聚会后私下与主教或支联会会长谈谈。
30.4
按手选派成员在召唤上服务
对于大多数的教会职位,蒙召唤的人应接受按手选派。召唤一览表指明谁可以进行按手选派(见30.8)。成员通常在接受支持后和开始服务前,接受按手选派。
按手选派成员担任召唤的意思是,授予此人在该召唤上行事的权柄(见3.4.3.1)。按手选派也包括在圣灵的引导下给予祝福和应许。如需更多资料,见18.11。
30.5
任期
领袖要尽可能让成员在召唤上服务的时间够长,好让与他们所服务的人建立稳固的关系。成员也可能需要时间,来学习自己的责任,在履行责任的过程中成长。这对青少年和儿童的领袖,以及慈助会会长和长老定额组会长来说,可能特别重要。理想的领袖任期各有不同,但两年到五年的时间通常就足够了。
30.6
卸任成员的召唤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当主给予领袖灵感,要他们卸任成员的召唤时,成员就从召唤上卸任。有些成员,如支联会和传道部会长,通常是在一段既定的时间后卸任。一个人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卸任,如个人和家庭情况。
会长或主教卸任时,其咨理也自动卸任。但在该组织里的其他人,如文书、秘书和教师,并不自动卸任。
将成员从教会召唤上卸任的人,要与发出该召唤的人具有相同层级的权柄。例如,如果由主教团的成员发出该召唤,就由主教团的成员提出卸任。
提出卸任是领袖表达感激,并感谢神的手在该成员的服务中运筹帷幄的重要机会。领袖要在公开宣布卸任成员的召唤之前,亲自与该成员会面,告知此事。他可以选择邀请该成员分享在该召唤上服务时学到的事。卸任事宜在宣布之前,只有需要知道的人才会被告知。
经授权的圣职领袖要在举手支持此人的同样场合宣布卸任的事。领袖可以使用类似以下的字句:
「〔姓名〕已从〔职位〕卸任。愿意对〔他(她)〕的服务表达感谢的人,请举手表示。
领袖不会询问是否有人反对。
30.7
召唤、按立和按手选派主教
支联会会长团推荐要被召唤担任主教或卸任主教召唤的弟兄。这类推荐要透过领袖及文书资源(LCR)系统,提交给总会会长团。支联会会长团的一员、文书或执行秘书可以准备推荐的文件。不过,只有支联会会长可以提交。
主教负有重责大任(见7.1)。他们需要一个正直、道德清白、灵性成熟、对救主忠信的人。支联会会长团要寻求圣灵的证实,知道该推荐谁。推荐一个人担任主教时,要仔细思考提摩太前书3:2-7。他们不会请支会成员提出建议。有关主教资格的其他资料,见领袖及文书资源。
支联会会长在召唤新主教之前,必须先取得总会会长团对此项推荐的书面核准。有了这项核准,支联会会长可以在支会成员于圣餐聚会支持后,按立和按手选派主教。支联会会长也需要在获得总会会长团的核准后,才可以将主教卸任。支联会会长不得将这些责任委派出去。
蒙召唤担任主教的人若不是大祭司,支联会会长要确定他在被按立为主教前,先被按立为大祭司。当事人若曾被按立为主教,则他只需要被按手选派为该支会的主教即可。如果蒙召唤担任主教咨理的人不是大祭司,他们就要被按立为大祭司,然后才被按手选派。
总会会长团在核准某人担任主教的推荐后,会授权支联会会长来按立和按手选派。支联会会长要:
-
称呼当事人的全名。
-
说明他是藉麦基洗德圣职权柄行事的。
-
按立当事人为主教(除非以前曾被按立过)。
-
按手选派他主领该支会并成为亚伦圣职及祭司定额组的会长,并强调他对支会的亚伦圣职持有人和女青年所负的责任(见7.1.2)。
-
授予他主教职位的一切权钥、权利、能力和权柄,并特别提到主教身为以色列公众法官和支会主领大祭司的职责(见7.1.1和7.1.3)。
-
在圣灵的引导下,说出祝福的话。
-
奉耶稣基督的名结束。
区域七十员或总会持有权柄人员也可以在总会会长团的核准下,召唤、按立和按手选派主教。
30.8
召唤一览表
下表列出了摘选的支会和支联会召唤。其他的召唤和服务机会,见本手册的其他章节。
支会或支联会不需要将本表所列的每一项召唤补齐。领袖要根据单位需求和可服务的人选,来决定要填补哪些召唤。
30.8.1
支会召唤
召唤 |
由谁推荐 |
核准者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 |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团,使用LCR | 核准者 总会会长团及十二使徒定额组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在获得总会会长团的核准后,见30.7) |
召唤 | 由谁推荐 主教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主教团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或高级咨议 |
召唤 | 由谁推荐 主教团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或高级咨议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团(征询主教)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 |
召唤 长老定额组会长团的咨理 | 由谁推荐 定额组会长(征询分会会长)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或高级咨议 |
召唤 长老定额组的其他召唤 | 由谁推荐 定额组会长团 | 核准者 主教团 |
定额组成员(由定额组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在定额组聚会中提出)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定额组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支会组织会长(慈助会、女青年、初级会和主日学) | 由谁推荐 主教团 | 核准者 主教团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 |
召唤 支会组织会长团的咨理 | 由谁推荐 组织会长 | 核准者 主教团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支会慈助会、女青年、初级会和主日学的其他召唤 | 由谁推荐 组织会长团 | 核准者 主教团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主教团(征询长老定额组会长和慈助会会长) | 核准者 主教团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主教团或长老定额组会长和慈助会会长 | 核准者 主教团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主教团(征询长老定额组会长和慈助会会长) | 核准者 主教团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主教团或长老定额组会长和慈助会会长 | 核准者 主教团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主教(以祭司定额组会长的身份) | 核准者 主教团 |
定额组成员(由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在定额组聚会中提出)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 |
召唤 | 由谁推荐 主教团 | 核准者 主教团 |
定额组成员(由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在定额组聚会中提出)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由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召唤;由主教按手选派 |
召唤 | 由谁推荐 定额组会长 | 核准者 主教团 |
定额组成员(由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在定额组聚会中提出)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主教团(征询女青年会长团) | 核准者 主教团 |
班级成员(由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在女青年聚会中提出)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班级会长 | 核准者 主教团 |
班级成员(由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在女青年聚会中提出)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主教团 | 核准者 主教团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主日学会长 | 核准者 主教团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主教团 | 核准者 主教团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传译员(若有需要) | 由谁推荐 主教团 | 核准者 主教团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支会的其他召唤 | 由谁推荐 主教团 | 核准者 主教团 |
支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30.8.2
分会召唤
召唤 |
由谁推荐 |
核准者 |
由谁支持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 ||||||||||||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传道部或区会会长团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或传道部会长团 | 由谁支持 分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或传道部会长(或被指派的区会会长) | ||||||||||||
召唤 | 由谁推荐 分会会长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或传道部会长团(或是经传道部会长授权的区会会长团) | 由谁支持 分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传道部或区会会长,或是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
召唤 | 由谁推荐 分会会长团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或传道部会长团(或是经传道部会长授权的区会会长团) | 由谁支持 分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或高级咨议(对于支联会内的分会);区会会长或他指派的一位圣职领袖(对于传道部内的分会) | ||||||||||||
召唤 长老定额组会长 | 由谁推荐 支联会、区会或传道部会长团(征询分会会长)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或传道部会长团(或是经传道部会长授权的区会会长团) | 由谁支持 分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或传道部会长(或被指派的区会会长) | ||||||||||||
召唤 | 由谁推荐 定额组会长(征询分会会长)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或传道部会长团(或是经传道部会长授权的区会会长团) | 由谁支持 分会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或传道部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或高级咨议(或被指派的区会会长或另一位圣职领袖) | ||||||||||||
召唤 分会的其他召唤 | 由谁推荐 见30.8.1,用分会会长取代主教,用分会取代支会。 | 核准者 见30.8.1,用分会会长取代主教,用分会取代支会。 | 由谁支持 见30.8.1,用分会会长取代主教,用分会取代支会。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见30.8.1,用分会会长取代主教,用分会取代支会。 |
30.8.3
支联会召唤
召唤 |
由谁推荐 |
核准者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 |
---|---|---|---|---|
召唤 | 由谁推荐 被指派的一位总会持有权柄人员或区域七十员 | 核准者 被指派的一位总会持有权柄人员或区域七十员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被指派的一位总会持有权柄人员或区域七十员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 | 核准者 被指派的一位总会持有权柄人员或区域七十员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被指派的一位总会持有权柄人员或区域七十员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使用LCR | 核准者 总会会长团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在获得总会会长团的核准后)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团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团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团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团,使用LCR | 核准者 十二使徒定额组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获得十二使徒定额组的核准后);或是总会会长团或十二使徒定额组的成员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团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团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团要召唤高级咨议来担任这些职位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他们应同时被支持为高级咨议和这些组织的会长)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他们应同时被召唤和按手选派为高级咨议和这些组织的会长) |
召唤 支联会组织会长团的咨理、秘书和其他人(若有需要) | 由谁推荐 支联会组织会长(征询支联会会长团或被指派的高级咨议)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或高级咨议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稽核委员会主席(支联会会长团的咨理)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未接受支持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支联会会长要决定是否需要按手选派)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团(先与主教和福音进修班及研究所代表商议)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或高级咨议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团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或高级咨议 |
召唤 支联会传译协调员(若有需要)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团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或高级咨议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团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或高级咨议 |
召唤 | 由谁推荐 支联会会长团 | 核准者 支联会会长团和高级咨议会 |
参加支联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或高级咨议 |
30.8.4
区会召唤
召唤 |
由谁推荐 |
核准者 |
由谁支持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 ||||||||||||
---|---|---|---|---|---|---|---|---|---|---|---|---|---|---|---|---|
召唤 | 由谁推荐 传道部会长 | 核准者 区域会长团 | 由谁支持 参加区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传道部会长 | ||||||||||||
召唤 | 由谁推荐 区会会长 | 核准者 传道部会长团 | 由谁支持 参加区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传道部会长或被指派的一位咨理 | ||||||||||||
召唤 区会咨议 | 由谁推荐 区会会长 | 核准者 | 由谁支持 参加区会大会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 ||||||||||||
召唤 区会的其他召唤 | 由谁推荐 见30.8.3,用区会会长取代支联会会长,用区会取代支联会。 | 核准者 见30.8.3,用区会会长取代支联会会长,用区会取代支联会。 | 由谁支持 见30.8.3,用区会会长取代支联会会长,用区会取代支联会。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见30.8.3,用区会会长取代支联会会长,用区会取代支联会。 |
30.8.5
军中军人小组的召唤
召唤 |
由谁推荐 |
核准者 |
由谁支持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
---|---|---|---|---|
召唤 | 由谁推荐 后期圣徒特遣牧师、军中关系主管,或即将离开的小组领袖 | 核准者 主教或分会会长,以及支联会或传道部会长(该成员的原属支会或分会,以及原属支联会或传道部) | 由谁支持 小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传道部会长,或被指定的一位代表(必要时,不用按手选派即可服务) |
召唤 军人小组领袖助理 | 由谁推荐 小组领袖 | 核准者 主教或分会会长,以及支联会或传道部会长(该成员的原属支会或分会,以及原属支联会或传道部) | 由谁支持 小组成员 | 由谁召唤和按手选派 支联会会长或传道部会长,或被指定的一位代表(必要时,不用按手选派即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