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与召唤
4.耶稣基督教会中的领导和议会


「4.耶稣基督教会中的领导和议会」,总指导手册:在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里服务(2024)。

「4.耶稣基督教会中的领导和议会」,总指导手册

支会议会会议

4.

耶稣基督教会中的领导和议会

4.0

导言

你身为教会领袖,已藉由主所授权的仆人的灵感蒙受召唤。你有特权协助天父的事工,「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书1:39)。促成此事的方法,是鼓励成员为自己、家人和其他人,参与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第1章)。你为神的儿女服务时,必会得到喜乐。

你会效法耶稣基督的榜样,常常一个一个地为人服务。你也有机会带领教会的聚会和活动。此外,你可以透过议会,提供重要的服务。这些议会可能包括会长团会议、支会议会会议和其他会议。

你所献纳的服务需要牺牲时间,但不要忽略了你自己的需要和家人的需要。要寻求圣灵的指引,来帮助你保持平衡并履行责任(见摩赛亚书4:27)。

4.1

教会中领导的目的

领袖要鼓励成员参与神的事工,成为「耶稣基督的真正信徒」(摩罗乃书7:48)。为了做到这一点,领袖首先要努力成为救主忠信的门徒,然后他们才能帮助其他人更接近祂。在协助他人的过程中,他们自己成为更好的门徒(见摩赛亚书18:26教义和圣约31:5)。

4.2

教会中的领导原则

救主在尘世施助时,为祂的教会树立了领导的典范。祂的核心目的是遵行天父的旨意,以及帮助他人了解并奉行祂的福音(见约翰福音5:30摩赛亚书15:7)。祂爱祂所领导的人,并藉着为他们服务显明祂的爱(见约翰福音13:3-5)。

救主赋予他人责任和成长的机会,藉此提升他们的能力(见马太福音10:5-8约翰福音14:12)。祂怀着爱心清楚地给予鼓励和指正(见约翰福音21:15-17)。

主说:「每个人都要学会他的职责,十分勤奋地执行他被指定的职务」(教义和圣约107:99)。这些话适用于每一位接受责任,在救主的教会中服务和领导的人。

应用本章中的原则,会帮助你在救主教会中的领导更有成效。

4.2.1

在灵性上作好准备

耶稣为祂的尘世使命,在灵性上作好准备(见路加福音4:1-2)。同样地,你也要透过祈祷、研读经文和服从天父的诫命来与祂接近,在灵性上作好准备。跟从祂的先知也会帮助你在灵性上作好准备(见教义和圣约21:4-6)。

要寻求启示,以了解你所领导的人有何需要,以及如何履行神召唤你去做的事工。

主也应许,会将属灵的恩赐赐给那些寻求的人(见教义和圣约46:8)。当你谦卑呼求天父赐给你这些恩赐时,祂会增进你的能力,让你能领导和提升你所服务的人。

4.2.2

施助神所有的儿女

耶稣亲自施助人们,向那些感到孤单、绝望或迷失的人伸出援手,提升和教导他们。祂能认出每个人的神圣本质和永恒价值。

你要像耶稣那样,爱你所服务的人。要「全心全力向父祈求」,好使你充满祂的爱(摩罗乃书7:48)。要建立真诚的友谊。主动关怀那些可能感到孤单、需要安慰或有其他需求的人。你的爱会造福他们的生活,帮助人们渴望归向基督。

要帮助个人加深归信,巩固他们对天父和耶稣基督的信心。帮助他们准备好在接受下一项教仪时订立圣约。要鼓励他们遵守所立的圣约,并领受悔改的祝福。帮助他们了解,不论他们面对什么挑战,都可以不断进步,发挥其神圣潜能。

4.2.3

教导耶稣基督的福音

所有的领袖都是教师。要努力效法救主身为教师的榜样(见第17章以救主的方式教导)。透过你的言语和行动,教导耶稣基督的教义和祂的福音原则(见尼腓三书11:32-33教义和圣约42:12-14)。有效的教导会启发人们去巩固他们与神的关系,并且奉行福音,朝永生迈进。

以救主的方式教导,不仅是用言语讲述,还包括用祂的方式倾听和提出问题(见马太福音16:13-17)。

有成效的教师也是勤奋的学习者,要将研读神的话语列为你生活中的优先事项。福音学习是一辈子的过程。

用经文和近代先知的话语来教导(见教义和圣约52:9)。要记住「宣讲神的话……对人心的影响,比……任何事都还要有力」(阿尔玛书31:5)。

在你准备和教导时,要寻求圣灵的影响力。圣灵会将真理带入你所教导之人的心思意念中(见尼腓二书33:1)。

如果你被召唤或指派来主领教会聚会或活动,要确保其中的教导能启发人心,并在教义上正确无误(见教义和圣约50:21-23)。

4.2.4

在正义中主领

主已启示,在祂的教会中,「必须〔有〕各会长或主领职员」(教义和圣约107:21)。持有圣职权钥的人是在其职责范围内主领,如某个定额组或支会。

教会中的其他组织,包括慈助会、女青年、初级会和主日学,也是由一位主领职员来带领。这些领袖是由持有圣职权钥者或经他授权的人所召唤、按手选派,并授予委派的权柄(见3.4.3)。

每一位主领职员都在持有圣职权钥者的指导下服务(见3.4.1)。这样的架构为从事主的事工,提供了秩序、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负责机制。

主领职员可以委派另一人,来主领某项临时指派工作。例如,如果慈助会会长将无法出席星期日的慈助会聚会,她就会指派她的第一咨理来主领聚会。

主领教会组织、聚会(会议)或活动的领袖,要确保主的目的得以达成。在这样做的过程中,领袖要遵守福音原则、教会政策,以及圣灵的指示。

主领的人要效法耶稣基督的榜样,怀着温和、温顺和纯正的爱去为人服务(见约翰福音13:13-15)。蒙召唤或被指派去主领,并不会因此变得比其他人更重要或更有价值(见教义和圣约84:109-10)。

如果你已被召唤或被指派来主领,就要遵从救主的这项教导:「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马太福音20:27;见第26-28节)。在了解主的旨意和做主的事工的过程中,要与他人一同商议,寻求合一(见教义和圣约41:2;亦见本手册4.4)。

在主的教会中,渴求去主领任何组织,并不是件适当的事(见教义和圣约121:34-37),而是要在你蒙召唤的职位上谦卑、忠信地服务。眼睛专注于主的荣耀,努力去做祂的事工(见教义和圣约4:5)。

支会的聚会

4.2.5

委派责任和确保负起责任

救主赋予祂的门徒有意义的指派工作和责任(见路加福音10:1),祂也赐给他们机会为自己被赋予的工作负责(见路加福音9:10)。

身为领袖,你可以将指派工作委派给他人,来帮助他们成长。藉此方式,你也会帮助他们获得服务所带来的祝福。要尽力让所有的成员参与神的事工。

委派也会让你的服务更有成效。自己若试图做太多事,则你「必……疲惫」(出埃及记18:18)。要寻求圣灵的指引,了解该将哪些事情委派出去,使你能专注于最优先的事项。

委派不仅是将工作指派出去,还包括教导和信任另一个人,使其能履行指派工作。委派通常包括以下要点:

  • 与此人会面,邀请他(她)在某项指派工作中为主服务。帮助此人了解该项指派工作和目的。

  • 一同商议,讨论该项指派工作、还有哪些人可以参与,以及何时应完成。确认此人了解并愿意接受指派工作。对其能力表达信心。

  • 鼓励此人寻求灵感,好知道如何完成指派工作。表明你的信任,并帮助此人成功。视需要,提供指导和支持。

  • 定期请此人报告该项指派工作。接受此人所作的最大努力,并对他(她)所完成的事表达感谢。

委派时,也应遵循30.1.1发出召唤的指导方针(若适用)。

4.2.6

帮助他人准备好成为领袖和教师

救主协助祂的使徒准备好,成为祂教会的领袖。同样地,你也要帮助他人准备好,成为领袖和教师。主的事工着重于帮助人们,而非只是施行教会的计划。这些计划本身并不是最终目的,它们存在是为了帮助人们成长。

要透过祈祷,思考哪些人能担任教会召唤或指派工作。要记住,主会让祂所召唤的人胜任。最重要的是,他们愿意服务,会谦卑寻求主的帮助,并努力保持配称。召唤和指派工作能够帮助他们成长,让他们有机会运用信心、努力工作,以及感受神扩大他们努力的成效。要为青少年、新成员和在履行召唤时可能需要更多支持的其他人,提供指引和协助。

有时候,同样的人一再被召唤到领袖职位,这可能会对他们及其家庭造成过重的负担,并剥夺了其他人的机会。要尽力让所有的成员都有机会服务和成长。

有关教会召唤的更多资料,见第30章

4.2.7

规划有明确目的的会议、课程和活动

在规划有明确目的的会议、课程和活动时,要寻求来自主的灵感。这些目的应该要能巩固个人和家庭,使他们与基督更加接近,并且有助于完成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见第1章第2章)。规划时,要遵循4.4.2第20章第29章中的原则。

4.2.8

评估自己的努力

定期检视你身为领袖的各项责任和灵性成长情形,也要考虑你所领导的人的成长状况。

你在担任领袖方面是否成功,主要是以你在帮助神的儿女成为耶稣基督忠信门徒方面,尽心尽力的程度来衡量。由于每个人都有选择权,有些人可能选择离开圣约道路。有时候,这可能会让你感到沮丧,但是只要你转向主,祂会提升和安慰你(见阿尔玛书26:27)。当你感觉到圣灵透过你发挥影响力时,你可以知道主对于你的努力感到喜悦。

4.3

教会中的议会

天父设立了议会,使议会成为获得灵感、作出决定和完成祂事工的重要环节。在世界被创造以前,议会就存在了。我们每个人在来到世上以前,都参与了这些议会。(见教义和圣约121:32亚伯拉罕书3:22-28。)

耶稣基督的教会按照这个模式,由各层级的议会来管理。例如,总会会长团和十二使徒定额组议会(见5.1.1.1)、区域会长团(见5.2.1)、支联会会长团和主教团都是议会。除了支联会议会和支会议会以外,教会每个组织、定额组或班级的会长团,也是一个议会。

主已指示祂教会的领袖要一同商议,以完成祂的事工(见教义和圣约41:2-3)。议会让议会成员有机会在努力了解神儿女的需求,以及计划该如何协助满足这些需求时,能获得启示。

两个人正在谈话

4.4

使议会有成效的原则

本节列出了使议会有成效的一些原则,

4.4.1

议会的目的

议会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成员一起努力,在能造福个人和家庭的事务上,寻求神的指引(见教义和圣约43:8-9)。议会要特别着重于帮助成员接受教仪和遵守相关圣约。议会成员也要寻求灵感,来规划和协调在其职责范围内的主的事工。

有些行政事务,如规划行事历,可能不需要在议会场合中讨论。这些事情大多可在会议之前和之后,透过通讯来处理。

议会成员要特别照顾有迫切需求的个人和家庭,议会要帮助协调援助事宜。关于其中某些需求的资料,以及有助于了解和提供援助的资源,见福音图书馆的生活协助

4.4.2

为议会会议作准备

会长团和议会应定期开会。领袖在规划议会会议时,要寻求主的指引。他们也要寻求议会成员的意见,以决定该讨论哪些事情。

领袖要事先让议会成员知道要讨论的事项,议会成员要作好准备,以分享对这些事情的见解。对支会议会和支联会议会而言,这样的准备工作大多都在会长团会议中进行。

议会成员要在灵性上作好准备,来参加议会会议。

4.4.3

讨论和决议

主说:「一次只让一人发言,而大家都要听他说话,好让大家说完后,所有的人都能彼此启发,而每个人都能有平等的特权」(教义和圣约88:122)。这项原则适用于教会的议会。

在议会会议中,领袖(或领袖所指派的某个人)要说明所要思考的事项。然后,领袖要鼓励议会全体成员讨论,提出问题并找出方法。

领袖要鼓励成员坦诚地发言。议会成员不同的背景、年龄、经验和观点,会使议会有丰富的收获。成员要分享建议,并尊重地相互聆听。只要他们寻求了解主的旨意,灵感和合一的精神就会胜出。

在同时有女性和男性议会中,领袖要寻求获得这两方面的见解和想法。女性和男性往往有不同的观点,能提供必要的平衡。当男性和女性重视彼此的贡献,并一起合作时,就能在为主服务时作出更好的决定,获得更大的成功。

一位领袖要带领议会的讨论,然而,他(她)应该少说多听。议会领袖若太早分享自己的观点,可能会抑制他人发言的意愿。这位议会领袖在必要时,要温和地回到或重新聚焦在讨论的主题上。

讨论之后,领袖可以决定行动方针,或是延后作出决定的时间,并同时寻求更多的资讯和指引。该决定应当藉由讨论来取得资讯,并得到圣灵的证实。议会程序有助于促成受灵启发的决定,超越领袖个人的最佳判断。领袖也可以将事务转交给不同的议会处理。

有时候,议会成员可能对某项重要的决定有不安的感觉。当这种情况发生时,领袖可以等到另一次会议时,再进一步考虑此事,并寻求圣灵的证实与合一。在某些情况下,议会成员不妨个别与领袖会面,讨论自己的疑虑。

4.4.4

合一

主指示祂的门徒要「合一」(教义和圣约书38:27)。议会成员要努力在渴望和目的上,与天父和耶稣基督合一。他们要努力在讨论时和所作的决定上合一。

议会成员应避免纷争、不当地论断,以及说闲话(见尼腓三书11:28-30)。当他们合一地行动时,天父会祝福他们所作的努力。

4.4.5

行动与负起责任

议会成员所做的工作,大部分是在议会会议之前和之后进行的。在会议中,他们要寻求灵感,以拟定计划来落实所作的决定。议会领袖要邀请议会成员履行与这些计划有关的指派工作。议会成员通常会邀请其组织里的其他人来帮忙,每个人都不应负担过重的指派工作。

议会成员要回报他们的指派工作状况。通常需要持续关注和追踪指派工作,才会有进展。

4.4.6

保密

领袖向议会透露个人资料时,要审慎运用判断力。他们通常会先寻求成员的许可,才分享其资讯。

议会要尊重任何要求保密之人的愿望。除非需要履行议会领袖指派的工作,否则议会成员不应在议会外分享个人资料。

有些事太过敏感,不适合与整个议会讨论。如果适当的话,领袖要与议会的个别成员审阅这些事。或者,他们可以将某些事转交给不同的议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