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与召唤
5.总会和区域领导人


「5.总会和区域领导人」,总指导手册:在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里服务(2024)。

「5.总会和区域领导人」,总指导手册:在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里服务

总会会长团

5.

总会和区域领导人

5.0

导言

耶稣基督是祂教会的「房角石」(以弗所书2:20),祂持有所有圣职权钥。祂召唤使徒和先知,协助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祂将目前与神在世上的国度有关的一切权钥,授予这些蒙拣选的仆人。(见教义和圣约27:12-13;亦见本手册3.4.1。)

主透过先知和使徒,召唤某些人到七十员的职位,来协助祂在全世界的事工(见教义和圣约107:38)。此外,总主教团、总会职员和其他男性及女性领袖,也被赋予重要的责任来协助这事工。

本章描述教会总会和区域领袖的职责。

5.1

教会的总会领导人

教会的总会领导人包括所有的总会持有权柄人员和总会职员。总会一词表示,与这些召唤有关的权柄和责任,不受地理疆界的限制。担任这些召唤的人要带领、教导和施助世界各地的教会成员。

本节概述总会持有权柄人员、总会职员,以及他们所服务的议会和委员会所担负的职责。

5.1.1

总会持有权柄人员

5.1.1.1

总会会长团及十二使徒定额组

总会会长。自古以来,主就透过先知给予祂的人民指示(见阿摩司书3:7以弗所书4:11-13)。总会会长是先知、先见、启示者,他是最资深的使徒。他在主的指示下主领教会,是世上唯一获得授权可行使所有圣职权钥的人(见马太福音16:16-19;亦见本手册3.4.1.1)。他有权柄接受启示,并宣告神对整个教会的旨意。(见教义和圣约43:2-3107:91-92128:11。)

总会会长团。主透过总会会长召唤咨理来协助这事工。总会会长和他的咨理是「三位主领大祭司……组成总会会长团定额组」(教义和圣约107:22),这个定额组就称为总会会长团。总会会长团的成员是使徒,他们是耶稣基督之名的「特别证人」(教义和圣约107:23)。总会会长团主领并指导教会的一切事务。

在古代教会中,彼得、雅各和约翰履行这项职责。他们在几次神圣的场合中与救主在一起,并获得国度的权钥。(见马太福音16:18-1917:1-5马可福音14:32-42教义和圣约27:12-1381:1-2。)

本教会的总会会长去世时,总会会长团便解散,这些咨理回到自己在十二使徒定额组中,依资历排序的职位。在最资深的使徒的指导下,十二使徒定额组领导教会。他们整个定额组要思考,总会会长团应在何时改组。经过一致决议后,最资深的使徒被按立为新任总会会长,并召唤他的咨理。

十二使徒定额组。在古代,耶稣基督召唤十二使徒,协助带领祂的教会(见路加福音6:12-13以弗所书4:11-13尼腓一书13:40)。在我们这个时代,主透过总会会长召唤某些人,按立他们为使徒,并在十二使徒定额组中服务(见教义和圣约18:26-28)。这个定额组在总会会长团的指导下行事,在各国建立和管理教会(见教义和圣约107:33)。十二使徒在全世界宣讲福音(见马太福音28:19-20教义和圣约107:35)。

每个使徒都持有国度的一切权钥,并在总会会长的指导下运用这些权钥(见教义和圣约112:30-32)。十二使徒是耶稣基督之名的「特别证人」(教义和圣约107:23;亦见27:12)。他们向全世界见证祂的神性,和祂复活的真实性(见使徒行传1:8,224:33教义和圣约76:22-24)。

使徒终其余生,在教会里担任全职服务(见马太福音4:18-22)。

总会会长团和十二使徒定额组议会。总会会长团和十二使徒定额组的所有成员,都是先知、先见、启示者。他们一起组成了总会会长团和十二使徒定额组议会。在主的指示下,这个议会经过一致同意后,有权柄宣告和解释教义,并为教会制定政策(见教义和圣约1:38107:27-31)。

5.1.1.2

七十员

旧约和新约中都提到了麦基洗德圣职中的七十员职位(见出埃及记24:1,9-10民数记11:16-17,24-25路加福音10:1,17)。今日有总会持有权柄七十员和区域七十员(见5.2.2),他们在十二使徒定额组的权钥和指示下行事。他们协助十二使徒在各国建立和管理教会(见教义和圣约107:34-35,38)。

七十员会长团。七十员中有七位成员蒙召唤担任会长,主领七十员的全体成员。这七位会长中有一位被拣选来主领其他六位,他们组成七十员会长团。(见使徒行传6:2-6教义和圣约107:93-94124:138。)

总会持有权柄七十员。总会会长团召唤总会持有权柄七十员担任特别证人,在全世界为耶稣基督的名作见证,并且教导福音(见教义和圣约107:25124:139)。

总会持有权柄七十员在教会里担任全职服务,他们通常在满70岁那年卸任,并被授予荣誉退休职位。虽然他们仍保有七十员的职位,但不再主领聚会。

七十员定额组。七十员的成员,包括区域七十员,组成多个定额组。七十员会长团主领这些定额组。随着教会的成长,七十员的成员人数和定额组数目都可能会增加。(见教义和圣约107:95-96124:138-39)。

5.1.1.3

总主教团

总主教团由总主教和他的两位咨理组成。总主教团的每位成员都是总会持有权柄人员,并持有主教的职位。他们是由总会会长团召唤,并在他们的指导下工作。

总主教团为整个教会管理俗世事务,如福利、财务、实物设施和人道救济工作(见教义和圣约107:68)。他们也在世界各地教导福音和建立神的国度。

5.1.2

总会职员

总会会长团召唤女性和男性,组成下列总会组织的会长团:

  • 慈助会

  • 男青年

  • 女青年

  • 初级会

  • 主日学

这些总会职员在总会会长团、十二使徒定额组,以及被指派的总会持有权柄七十员的指导下服务。他们通常服务五年。

总会职员负有以下责任:

  • 教导有关耶稣基督和祂的福音,并为之作见证。

  • 在受指派时,担任总会各议会和委员会的成员。

  • 在世界各地履行指派工作,施助成员。

  • 为他们的组织之课程、计划和资源提供指引。

  • 为他们所带领的总会组织的议会提供指引(见下一段)。

  • 指导和支援区域组织的顾问,这些顾问在区域会长团的指导下服务(见5.2.5.1)。

总会的每个组织可以有一个议会来协助会长团,

5.2

区域领导人

教会划分成许多地理区域,这些区域覆盖全世界。本节概述教会在这些区域的领导人。

5.2.1

区域会长团

在每个区域,总会会长团和十二使徒定额组会指派一位总会持有权柄七十员,担任区域会长。两位咨理被指派来协助这位会长,他们是总会持有权柄七十员或区域七十员。

区域会长团主领其区域内的支联会和传道部会长,并与他们商议。他们也要支援圣殿会长和女监护。他们要与听取他们报告的十二使徒定额组和七十员会长团成员商议,决定如何应用总会的政策和指示,来满足他们区域的需要。

区域会长团的成员在指定的区域内旅行,施助、教导和鼓励当地领袖、传教士和教会成员。他们由十二使徒定额组指派,主领支联会大会和其他聚会。

5.2.2

区域七十员

总会会长团召唤区域七十员担任特别证人,在他们被指派的区域为耶稣基督的名作见证,并且教导福音(见教义和圣约107:25124:139)。他们在区域会长团的指导下工作,在其区域内协助十二使徒建立和管理教会。

区域七十员没有被召唤担任全职服务,他们通常服务五年。他们通常被指派在自己居住的地理区域内服务(见教义和圣约107:38,98)。区域七十员在总会大会上接受支持。

每个区域七十员都属于某个七十员定额组,这些定额组是依照地理位置组成的。区域七十员是这些定额组的成员,由七十员会长团主领。

区域七十员协助当地教会领袖,并与他们一同商议,帮助他们履行职责。区域七十员可被指派:

  • 在区域议会中服务(见5.2.3)。

  • 主领协调议会会议(见5.2.4)。

  • 主领支联会大会,并指导支联会领袖。

  • 成立或改组支联会,按手选派新的支联会会长团,并授予支联会会长权钥。

  • 协调与整个区域有关的责任,包括活动(见20.3.3)、JustServe.org(若有的话)、灾后复原或其他指派工作。

  • 巡访传道部,指导传道部领袖和传教士。

  • 担任区域会长团的咨理。

除非有总会持有权柄人员出席,否则区域七十员主领自己区域内他出席的所有教会聚会。然而,他们并不主领圣殿、传道部或支联会会长的日常工作,这些会长是在区域会长团的指导下服务。

5.2.3

区域议会

在每个区域,区域议会可视需要召开会议(通常每季一次),以协调该区域内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区域会长团要主领区域议会,这个议会是由在该区域服务的区域会长团和区域七十员组成。在必要时,以及受到区域会长团的邀请时,其他人可以出席部分或全部的议会会议。

5.2.4

协调议会

区域会长团要将协调议会组织起来,每个议会包含了区域内指定的支联会和传道部。每个议会是由区域会长团指派的一位区域七十员来带领。

支联会会长和传道部会长要出席协调议会会议,圣殿会长的圣殿地区若是在协调议会的疆界内,就会视实际情况受邀出席。

其他的人在必要时和受到区域七十员邀请时,可以参与会议全程或一部分。区域七十员在提出邀请时,要考虑他们的距离、家庭状况和交通情况。

协调议会会议的目的是要帮助支联会、传道部和圣殿会长,团结合一地运用圣职权钥。他们一起商议并协调彼此的工作,帮助成员履行他们在参与神的救恩和超升事工上的责任。

区域七十员在每季一次的区域议会会议后不久,要召开协调议会会议(见29.4)。有需要时,可以召开额外的会议。

5.2.5

区域的召唤

区域会长团可以召唤成员担任区域召唤,在区域会长团的责任上提供协助。区域会长团的一员或被指派的一位区域七十员,要召唤和按手选派担任这些职位的人。他们不需要接受支持。

区域召唤的一些范例包括区域执行秘书、区域稽核员、区域传播事务主管、区域圣殿和家谱顾问,以及区域组织顾问。

5.2.5.1

区域组织顾问

在美加以外地区,区域会长团可以召唤妇女来担任区域组织顾问。这些顾问可以协助新的支联会慈助会、女青年和初级会会长团,在这些领袖的支联会会长团的指导下,提供职前训练和给予指导(见6.2.1.6)。支联会会长团的一员或被指派的一位高级咨议,要参与这项职前训练。

区域顾问在区域会长团的指导下服务,他们也从总会组织会长团定期接受指导。他们通常服务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