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与召唤
7.主教团


「7.主教团」,总指导手册:在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里服务(2024)。

「7.主教团」,总指导手册:在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里服务

男子在讲台上演讲

7.

主教团

7.1

主教和他的咨理

主教持有带领支会中教会事工的圣职权钥(见3.4.1)。他和他的咨理组成主教团,他们要接受支联会会长团的指导。主教团要以爱心关怀支会的成员,帮助他们成为耶稣基督真正的信徒(见摩罗乃书7:48)。

主教及其咨理是大祭司,如果他们在蒙召唤时不是大祭司,就应该被按立为大祭司,然后才被按手选派去服务。

主教负有五大责任:

  • 他是支会的主领大祭司。

  • 他是亚伦圣职的会长。

  • 他是公众法官。

  • 他要协调支会中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包括照顾有需要的人。

  • 他要督导纪录、财务,以及教堂的使用。

由于主教持有圣职权钥,他有权为支会接受启示(见教义和圣约128:11)。因此,有些责任只能交付给他。本章会描述这些责任。

主教的首要责任是照顾支会中新生的一代(儿童、青少年和年轻单身成人)。为了让自己能够专注在这项责任上,他要将许多工作委派出去(见4.2.5)。他可以委派给他的咨理、文书和助理文书、执行秘书、定额组和组织的领袖,以及其他人。

如果主教无法履行这些责任,可由一位咨理暂时代理,但例外之处会在本手册中另有说明。主教若对咨理代理他的职务有疑问,他或他的咨理要请教支联会会长。

7.1.1

主领大祭司

主教是支会主要的灵性领袖。他要「以圣洁的心」(摩赛亚书18:12)去服务,藉此树立榜样。他要教导、提升和启发别人(见马太福音20:28)。他要遵循教义和圣约121:34-46的领导原则。

主教是耶稣基督忠信的门徒,他忠于圣约、对妻子和家庭忠诚,并为其家庭、支会和社区树立正义的榜样。(见提摩太前书3:2-7。)他的咨理也要具备同样的特质。

主教要为支会的其他领袖提供指引和忠告,鼓励他们善尽责任。

7.1.1.1

支会的组织和圣职定额组

主教要负责支会的慈助会和女青年组织,他要指派他的咨理负责主日学和初级会组织,以及支会的其他计划。(见9.3.111.3.112.3.113.2.1。)

主教对亚伦圣职定额组的责任列在7.1.2。他对长老定额组的责任列在8.3.1

主教也要对长老定额组会长和慈助会会长在督导施助方面,提供指引。他每季至少要与这两位会长开会一次,解决个人和家庭的需要(见21.2)。

7.1.1.2

教仪和祝福

主教要指导支会中下列教仪和祝福的执行:

  • 圣餐

  • 儿童的命名与祝福

  • 8岁有纪录之儿童的洗礼和证实(关于智能障碍者,见38.2.8.1;关于归信者,见31.2.3.2

  • 亚伦圣职的授予,以及执事、教师和祭司职位的按立

有关教仪和祝福的资料,见第18章

7.1.1.3

议会和聚会(会议)

主教要带领支会议会和支会青少年议会(见29.2.529.2.6)。他要运用这些议会来帮助协调支会中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他要将这项事工的许多工作委派出去,并且要追踪指派工作的进展(见4.2.5)。

主教要邀请领袖们一同商议,讨论如何培养支会的灵性力量和合一。他要鼓励议会的所有成员寻求灵感,并参与讨论。(见教义和圣约88:122;亦见本手册4.4。)

主教团要安排圣餐聚会,以及第29章所列的支会其他聚会(会议)。除非有支联会会长团的一员、该区域的区域七十员或总会持有权柄人员在场,否则主教要主领支会的聚会(会议)。主教的咨理可以主持这些聚会(会议)。如果主教不在场,咨理也要主领。

7.1.1.4

召唤与卸任

主教在召唤和卸任方面的责任,列在第30章。他可以指派他的咨理,按照30.8所述,发出召唤和卸任召唤。

男女握手

7.1.2

亚伦圣职的会长

「主教团是〔亚伦〕圣职的会长团,持有这圣职的权钥或权柄」(教义和圣约107:15;亦见第20节)。主教身为支会亚伦圣职的会长,有下列责任。他的咨理要协助他。

  • 在父母教导青少年方面提供支援。帮助青少年忠信地服务,订立和遵守神圣圣约,以及准备好接受圣殿教仪。帮助男青年准备好,接受圣职职位的按立,并且从事全部时间传道服务。如果女青年渴望从事全部时间传道服务,要帮助她们作好准备。儿童和青少年计划可在这些方面提供帮助(见ChildrenandYouth.ChurchofJesusChrist.org)。

  • 督导亚伦圣职定额组和女青年班级。主教是祭司定额组的会长(见教义和圣约107:87-88)。他的第一咨理负责教师定额组,他的第二咨理负责执事定额组。有关亚伦圣职定额组领导人的其他资料,见10.310.410.5

  • 与支会女青年会长商议。主教不可将这项工作委派给咨理。主教和他的咨理也要定期参加女青年的聚会、服务和活动。(见11.3.1。)

  • 定期与每位青少年见面。有关这些会面的指示,见31.3.1

  • 支持家庭、初级会领袖和教师在帮助儿童订立和遵守圣约方面所作的努力(见第12章)。

7.1.3

公众法官

主教是支会的公众法官(见教义和圣约107:71-74)。他要努力效法救主的榜样,成为正义的法官(见尼腓三书27:27)。他负有下列责任:

  • 协助青少年和成人符合取得圣殿推荐书的资格,并配称持有圣殿推荐书。

  • 按照31.2所述主持面谈。他可授权他的咨理主持某些面谈(见31.2.2)。相关指示,见31.1

  • 与支会中寻求灵性指引、有沉重的个人问题,或犯下严重罪行的成员会面,帮助他们汲取耶稣基督的医治大能。主教可以请他的咨理、长老定额组会长、慈助会会长和其他人,针对某些事情与支会成员会面。然而,只有主教可以针对配称情形、虐待,以及核准动用禁食捐献基金,与支会成员会面。相关指示,见31.1

  • 在支联会会长的指导下,视需要召开教籍议会。相关指示,见第32章

7.1.4

协调支会中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主教要协调支会中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见第1章)。他的咨理和支会的其他领袖要协助他。

主教要帮助成员奉行福音。他要帮助他们巩固对天父、对耶稣基督和祂赎罪的信心(见教义和圣约20:29)。他要教导他们祈祷和研读经文,并且邀请他们,藉着接受救恩和超升的教仪来订立圣约。他要鼓励他们遵守所立的圣约。

主教要巩固教会成员。他要鼓励家庭固定作家庭祈祷,一起学习福音,包括在家庭晚会中学习。他要教导他们彼此相爱和彼此服务。他要以言教和榜样教导,我们可以在不忽略家庭责任的情况下,履行教会的召唤。他要确保教会活动支持父母在正义中养育子女方面所作的努力。

在支会中,主教除了协助成员奉行福音,他在协调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方面还肩负其他责任。例如,他要:

  • 帮助弟兄准备好,接受圣职职位的按立。

  • 带领在照顾支会中有需要的人方面所做的工作(见7.1.4.122.2.1)。

  • 在长老定额组会长团和慈助会会长团带领支会的施助工作时,给予指引(见21.2.1)。

  • 协调长老定额组会长团和慈助会会长团,在带领支会分享福音和巩固新成员与重返教会之成员方面所做的工作(见23.1)。

  • 协调长老定额组会长团和慈助会会长团,在带领支会的圣殿和家谱事工方面所做的工作(见25.2)。

  • 帮助成员准备好获得圣殿推荐书,并接受圣殿教仪(见27.1)。

7.1.4.1

带领在照顾有属世需要者方面所作的工作

主教负有神圣的职责,要找出和照顾有属世需要的人(见教义和圣约84:112)。他要将这项工作的许多部分,委派给慈助会会长团和长老定额组会长团。

某些职责只能由主教亲自完成。例如,他要决定教会提供属世援助的类型、金额和时间长短。作这些决定时,他通常要询问慈助会会长和长老定额组会长的意见。更多的资料,见22.422.5

主教团成员要教导关于照顾有需要者和培养自立的原则(见22.1)。他们也要教导禁食律法(见22.2.2)。他们要督导禁食捐献的收集(见34.3.2)。

主教要指导支会的其他领袖,履行他们在照顾有需要者方面的责任。他也要带领支会议会努力照顾有需要者。

有关主教如何照顾有需要的人的更多资料,见22.6.1

7.1.5

纪录、财务与教堂

主教要督导支会纪录、支会财务和教堂。这包括他有责任教导什一奉献和禁食律法,以及进行什一奉献评定(见34.3.1.2;亦见教义和圣约107:68)。

图示,调整的指导方针 主教可将纪录和财务方面的许多工作,指派给他的咨理和文书。他可指派一位咨理担任支会建筑代表,或召唤另一位成员来做。

有关纪录的资料,见第33章。有关财务的资料,包括什一奉献,见第34章。有关教堂的资料,见第35章

7.2

分会会长团和主教团之间的差异

在分会中,一位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蒙召唤担任分会会长。他持有主领所需的圣职权钥(见3.4.1.1)。他和他的咨理所作的服务,与主教团有许多相像之处,但有以下差异:

  • 分会会长可能是长老或大祭司,主教则必须是大祭司。

  • 分会会长未被按手选派为主领大祭司。然而,他主领分会,并有7.1.1所述的所有责任。

  • 分会会长不需要是已经结婚的人。

  • 分会会长团的咨理不可签发圣殿推荐书(见26.3.1)。

主教团会议

7.3

支会执行秘书和支会助理执行秘书

主教团要推荐一位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担任支会的执行秘书。他们要向支联会会长团提出这项推荐。执行秘书应当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他要由支联会会长团的一员,或受指派的高级咨议来召唤和按手选派。

执行秘书要与主教和他的咨理密切合作,但他不是主教团的一员。他负有下列责任:

  • 与主教团开会,并依照指派来准备议程。

  • 他是支会议会的成员,要参加支会议会会议。依照主教团的指示,追踪这些会议里的指派工作。

  • 为主教团安排行程。

  • 为需要更新圣殿推荐书的青少年和成人安排面谈。

  • 在受到主教团的指派时,协调支会中协助成员取得教会杂志的事宜(见38.8.7)。

  • 协助主教团处理福音进修班及研究所的事务,例如协助支会成员报名上课(见第15章)。

  • 针对目前在军中服役的支会成员,保存一份包含姓名和地址的最新名单。确保支会领袖注意到这些成员(见38.9.2)。在成员计划入伍服役时,通知支联会执行秘书。

  • 根据主教的指示,将教会员工和义工发出的信息,转寄给适当的支会领袖(见38.8.9)。

需要时,可召唤一位或两位支会助理执行秘书。他们要由主教团推荐,由支联会会长团的一员或受指派的高级咨议来召唤和按手选派。这些弟兄应当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

7.4

支会文书和支会助理文书

主教要推荐一位麦基洗德圣职持有人,担任支会文书。他要向支联会会长团提出这项推荐。文书应当持有有效的圣殿推荐书。他要由支联会会长团的一员,或受指派的高级咨议来召唤和按手选派。他是支会议会的成员。

也可召唤支会助理文书(见33.4.3)。他们要由支联会会长团的一员,或受指派的高级咨议来召唤和按手选派。

文书们要与主教和他的咨理密切合作,但他们不是主教团的成员。支会文书和支会助理文书的责任,见33.4.23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