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
聖職領袖的責任


聖職領袖的責任

支聯會會長團(或區會會長團)

  1. 學習和教導自立的教義和原則(見封底)。教導主教和支聯會自立委員會成員有關他們在自立上的職責。

  2. 擬訂支聯會的自立目標。

  3. 組織一個支聯會自立委員會,以發展、執行和監督支聯會的自立行動計畫。

  4. 必要時,優先邀請返鄉傳教士和新歸信者參與促進自立的活動。

  5. 將自立列在支聯會議會的議程上。

  6. 召喚支聯會自立專員。

  7. 必要時召喚教會服務傳教士。

  8. 審核支聯會自立進步報告和永久教育基金貸款報告,並採取行動。

  9. 在需要時提供指引,說明如何使用家譜中心進行自立的相關活動。

支聯會自立委員會

支聯會自立委員會包括下列人員:支聯會會長團的一位諮理(主席)、負責自立支援的高級諮議、慈助會會長團的一員,主教福利議會的主席和支聯會自立專員。另外可視情況加入支聯會男青年和女青年會長團成員、支聯會其他專員、全部時間年長傳教士和教會服務傳教士。

  1. 觀看影片「Laboring unto Self-Reliance(幫助他人邁向自立)」(請至srs.lds.org/videos觀看)。

  2. 發展、執行和監督支聯會自立行動計畫。

  3. 經常召開邁向自立之路爐邊聚會(見第4頁)。

  4. 組織支聯會自立資源中心,並召喚人員。指定一對教會服務夫婦傳教士或一位自立專員指導自立資源中心的運作,以及組織自立小組(見第2頁)。

  5. 教導支會議會有關他們在自立方面的職責。

  6. 善用自立服務職員所發展的資源和服務。

  7. 必要時,邀請返鄉傳教士和新歸信者參加自立之路爐邊聚會,並參加自立小組。

支聯會自立專員

專員負責協調自立服務的各項職能(支聯會自立委員會、支聯會自立資源中心和自立服務經理)。

  1. 準備支聯會自立委員會議程。

  2. 訓練教會服務傳教士和義工負責自立資源中心的運作。

  3. 訓練和督導支聯會中其他的自立專員。

  4. 按需要訂購自立方面的教材。

  5. 根據要求訓練及協助主教和支會議會。

  6. 幫助成員在srs.lds.org/register註冊。

  7. 組織、監督、支持,並帶領自立小組。(必要時可以請其他成員帶領小組。)

  8. 研讀並遵循srs.lds.org/facilitator所提供的原則。

主教團(或分會會長團)

  1. 教導支會成員自立的教義和原則(見封底)。

  2. 透過支會議會指導自立工作:

    • 找出、點算所有的貧困成員,邀請他們變得自立。leader.lds.org/self-reliance裡的成年成員自立工具,可能有助於進行這個過程。

    • 透過定額組和輔助組織領袖,提供有需要的人支持、指導和協助。

  3. 邀請有需要的人完成邁向自立之路的小冊子,並加入自立小組。

  4. 必要時召喚支會自立專員帶領小組。

  5. 進行永久教育基金貸款認可面談(見srs.lds.org/loans)。

  6. 審核支會自立進步報告和永久教育基金貸款報告,並採取行動。主教不應參與收集永久教育基金貸款。

  7. 必要時向支聯會自立資源委員會請求進一步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