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課
父親與母親的神聖責任
第2部分:母親的責任
目標
幫助學員了解母親如何履行她們神聖的責任,以及父母如何能像平等的夥伴彼此協助。
準備
-
復習「你身為教師的職責」中所提到的原則(本手冊第ⅸ-ⅹⅰ頁)。在準備教導時,找出方法應用這些原則。
-
閱讀課程中的粗體字標題,這些標題列出本課程所提到的教義和原則。準備課程時,要包括在一週中沉思這些教義和原則。尋求聖靈的指引來決定你應強調哪些部分以符合學員的需要。
-
提醒學員帶著他們的婚姻與家庭關係學員研讀指南到課堂上來。
課程發展建議
母親參與神的事工。
讀出下面節錄自十二使徒定額組傑佛瑞賀倫長老的這段演說,做為課程的開場白(婚姻與家庭關係學員研讀指南第44頁):
「最近有位年輕母親寫信給我,提到她的焦慮來自三方面。第一,每當她聽到有關後期聖徒母親職責的演講時,就擔心自己能力不足,無法完成任務。第二,她覺得世人期望她在嬰兒還牙牙學語時,就教導孩子閱讀、寫作、室內設計、拉丁文、微積分及網際網路等。第三,她常感到有時人們會擺出施恩的態度,而且幾乎不具意義,因為她得到的忠告甚或是讚美,完全無法反映出她一心想成為神期望的母親時所付出的:那種精神的耗費、靈性及情感的投入,以及偶爾的夜以繼日、智盡力竭。
「但是,她說有一件事使她繼續堅持下去。她說:『在經歷了這一切酸甜苦辣,並偶爾潸然淚下時,我內心深處仍知道我是在做神的事工。我知道我的母職使我成為祂永恆的合夥人。想到神已將親職當作祂最終的目的和意義,即使祂的一些孩子讓祂落淚也一樣時,我就非常感動。』
「她說:『就是這樣的領悟,幫助我度過了那些不可避免,令人心力交瘁的艱難日子。也許正是我們的能力不足和焦慮,才促使我們向神求助,因而使祂更能向我們伸出援手。或許祂暗自希望我們會焦急不安,因而懇求祂的協助。然後,我相信,祂才可以透過我們直接教導這些孩子而不會遇到阻力。我喜歡這想法。」她下結論說:「這帶給我希望。如果我能在我天父的面前行為正義,或許祂就能毫無阻礙的指引我們的孩子。也許,這才是『祂的事工和祂的榮耀』的真義。』」(見1997年7月,聖徒之聲,第41頁)。
邀請你所教導的人,分享他們對於母親如何參與神事工的感受。
母親的主要責任是養育兒女。
讓學員翻到婚姻與家庭關係學員研讀指南的第ⅳ頁。要他們看家庭文告第七段中的這句話:「母親的主要責任是養育兒女。」
-
母親如何養育兒女?(邀請學員分享母親好的影響的實例。然後分享下面這段話。)
十二使徒定額組李察司考德長老說:「受到主指引的母親藉著細心的訓誨和配稱的榜樣,用真理塑造出子女的性格,在信賴母親的孩子的心智中灌輸誠實、對神的信心、負責、敬重他人、仁慈、自信,渴望服務、學習和付出的特質。沒有一個托兒所辦得到這點;這是妳們的神聖權利和榮幸。」(見1997年1月,聖徒之聲,第80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代理會長培道潘會長洞察到,「任何一種教育都不能和母親給予子女的教導相提並論,而後者更具靈性酬賞或是更能提升人心」(「教導兒童」,2000年5月,利阿賀拿,第21頁)
為了分享更多有關母親們如何滋養她們的子女,讓學員翻到婚姻與家庭關係學員研讀指南的第45-47頁。要他們找出泰福彭蓀會長對於母親如何能善用時間和子女相處,所給的10項建議。將學員找出的建議,一項項列在黑板上。討論每項建議的好處。
指出近代先知強調,母親們應留在家裡陪孩子,不要到外面工作;這事十分重要。分享第十五任總會會長戈登興格萊會長以下的話:
「有一些婦女(實際上,人數已相當多)必須工作養家。對這些人我要說,盡力而為。如果妳們從事全職工作,我希望妳們是為了應付基本需求,而不是只為了奢望華屋、名車及奢侈品。身為母親最偉大的工作就是在正義與真理中教養、提升、鼓勵子女,撫育他們成人;沒有其他人能完全取代母親的地位」(見1997年1月,聖徒之聲,第74頁)。
-
為了遵循這項忠告,家庭可能需要作何種犧牲?
在結束課程的這個部分時,分享下面其中一段或兩段話:
戈登興格萊會長在擔任總會會長團第一副會長時說:「我要提醒世界各地的母親們,妳們的召喚很神聖,沒有人能勝任或取代妳的地位。用愛心、和平、正直來教養那些由妳帶到這世上的孩子,是妳最重大的責任和最擺脫不掉的義務。」(見1994年1月,聖徒之聲,第67頁)。
傑佛瑞賀倫長老對母親們說:「妳們擁有的正是全人類的母親夏娃傳下的偉大傳統,她了解她和亞當必須墜落『才能有世人』〔尼腓二書2:25〕,成了世人才能有快樂。妳們擁有的是撒拉和利百加、拉結的偉大傳統,沒有她們就沒有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偉大教長祝福,使我們也同蒙此福。妳們擁有的也是羅以和友妮基〔見提摩太後書1:5〕和兩千子弟兵的母親的偉大傳統。妳們擁有的是馬利亞的偉大傳統,她從太初起就蒙揀選和預派去懷胎生養神子。我們感謝妳們大家,也感謝我們自己的母親;我們要告訴妳們,世上沒有任何其他事比這樣直接參與主的事工和榮耀更重要的──將祂的子女帶到今生經歷塵世生活,好使他們將來能到天上的高榮國度享有不朽和永生。」(見1997年7月,聖徒之聲,第41-42頁;亦見婚姻與家庭關係學員研讀指南,第44-45頁)。
父母有義務在這些神聖責任中互相協助,是平等的夥伴。
注意:如果你只教導本課而未曾教導過第10課,考慮分享本手冊第49頁培道潘會長所說的話,來開始本段的討論。
跟學員提起家庭文告中這句話:「父母有義務在〔他們的〕神聖責任中互相協助,是平等的夥伴。」
-
夫妻在他們的責任中是平等的夥伴,是什麼意思?
指出夫妻若能成為平等的夥伴,他們就能同舟共濟。他們彼此支持,並倚賴另一半的優點和才能。每對夫妻在決定如何在他們的責任中彼此扶持時,都能得到主的引領。他們可以根據神所賜予的原則,以及彼此特有的長處和能力來作決定。
-
丈夫能如何在妻子養育子女的責任上支持她?
-
妻子能如何在丈夫主領家庭、負責提供生活所需的責任上支持他?
-
你曾從哪些夫妻的例子,看到他們在照顧和教導子女一事上彼此扶持?
結論
和學員一起讀出教義和聖約64:33-34。
-
這段經文和父職或母職有何關聯?
強調父母的確是在「建立偉大工作的基礎。」養育子女的日常工作有時候可能看起來既微小又不起眼,但是「從微小的事可以產生偉大的事。」當父母共同努力,履行他們神聖的責任時,他們的家庭就會從主那裡獲得極大的祝福。
按照靈的提示,分享你對課堂中所討論的真理的確信。
提出婚姻與家庭關係學員研讀指南第43-47頁。鼓勵學員藉著下列方法復習本課程的教義和原則:(1)採納「運用建議」中至少一項建議並(2)閱讀傑佛瑞賀倫長老的文章:「因為她是一位母親」,和泰福彭蓀會長的文章:「致錫安的母親」。指出夫妻可以藉著一起閱讀和討論研讀指南中的文章而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