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团
提供教堂和其他崇拜场所


「提供教堂和其他崇拜场所」,提供教堂和其他崇拜场所(2021)

「提供教堂和其他崇拜场所」,提供教堂和其他崇拜场所

提供教堂和其他崇拜场所

指导原则

在考虑增加新的教堂空间时,教会领袖和员工要应用这些指导原则:

  1. 自立——我们努力支持教会可持续的长期成长。每个教会区域都应当要有在属世上自立的目标。

  2. 可及性——我们要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重要的福音教导、资源和服务。成熟的区域应当协助在自立方面较弱的区域。

  3. 明智的管家职务——我们要成为明智的管家来管理神圣资源。我们要考量所作的决定会如何影响成员的日常生活,以及在参与教会方面是否负担得起。

区域和当地的圣职领袖在建议增加额外空间之前,要尽力应用教堂规划之原则与指导方针中所说明的原则。

一致性和因地制宜

所有的教堂都应具备能支持崇拜活动和教会计划的功能,其中包括一般集会、教导和活动的空间。在提供教堂时,可能需要因应当地的情况——包括单位的大小和领导人员——来作调整。

聚会设施可能是成员的家、当地学校或社区中心、租用的空间、教会兴建或购买的空间,或其他选择。不论单位大小,在区域会长团的核准下,上述任一选项都可作为长期的解决办法。使用视听器材等科技,也有助于达到因地制宜的效果。

根据需要提供空间

区域和当地领袖在申请额外空间之前,要先明智地扩展教堂的使用情形。在考量最多的出席人数或教堂中的单位数目,以及有哪些支会或支联会疆界外的资源,是属于区域会长团所定义的旅行时间内的资源后,就该提供足够的空间。区域内的教会员工会与当地领袖合作,提出建议,使教会资源能发挥最大的效用,不受限于支联会疆界。

考量成本

区域和当地领袖要寻求符合经济效益、长期,及负担得起的方式,来解决教堂的需求。新的空间应该呈现虔敬与庄严的形像、朴实并在设计及外观上和周围的环境相容,也应该尽量使用当地的建材、设备及家具。提供教堂空间的程序和其后的运作,应该要能协助巩固教会在该区域的自立。

避免利益冲突

当地领袖和成员不应影响教会财产的商业往来。举例来说,当地教会领袖并未获得授权去洽谈购买或租用财产之事,也未获得授权可作出任何必须动用总会基金的承诺。例外情况必须由区域办公室或教堂设施部门以书面方式核准。

教堂总计划

为了巩固教会成员,区域要准备长期的教堂总计划。这些计划包括增加或重新配置(例如移除)教堂空间的决定。长期的教堂总计划要以简单且负担得起的方式提供教堂,来支持巩固家庭、成员和单位的区域计划。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明智地运用资源,考量关于教堂的决定对巩固教会成员有何影响,并因应当地情况来提供空间。

区域七十员、属世事务总监及区域工作人员要在区域会长团的指导下,向圣职领袖提出对教堂的建议,与他们齐心合作解决问题,并拟出最后的教堂提案,纳入总计划中。此事可在协调议会会议中,与受指派的支联会会长们一起进行。支联会会长团可能需要向区域会长团提供资料,协助属世事务总监准备和更新总计划。

若需更多资讯,圣职领袖应检阅教堂总计划指导方针小册子。

教堂设施的经费

教堂场地的经费是由教堂设施年度计划提拨;区域会长团透过总主教团,向预算及拨款委员会提交年度计划。

评估对于新的崇拜空间的需求

影响规划新教堂和其他崇拜空间的一些因素包括:该区域内典型的教会单位特征;过去的成长率及型态;预期的成长;已规画的单位分割,以及现有建筑物的大小、所在的位置及使用程度。

获得额外空间的选择方案

需要更多崇拜空间时,区域办公室会考虑数种选择方案,以决定出满足该需求的最适合方式。这些选择方案包括:修改当地单位的计划,与教会其他单位共用现有教堂,重新规划现有的教堂空间,在现有的教堂上增建,租用空间,购买一处现有的建筑物,或是建造一座新的教堂。

捐赠房地产

教会在接受房地产的捐赠方面是有选择性的。如果有人想要捐赠房地产给教会,当地的圣职领袖应与区域办公室联系。若是在美国和加拿大地区,请致电1-801-240-5685或1-800-453-3860,联系「教堂设施部门」的「不动产服务部」。

当地的领袖不可自行接受这类捐赠,也不可为捐赠的房地产签发收据。捐赠或遗赠房地产时,不应对房地产的使用或处置定下条件。

标准教堂建筑设计图

教会区域员工已准备好数种标准教堂建筑平面图,以因应当地的情况和需求。将兴建新的教堂时,会选定适当的标准设计图。这些崇拜场所内的房间、功能及设备等政策,该设计图上皆有略述。

建造教堂的建案开发

当建造一座新教堂所需达到的标准都已符合,并且所提出的工程建案已被批准、放入年度计划中、获得拨款、及排定时程,此项教堂工程就进入建案开发。

在建案开发的适当时间,工程经理在与设施经理协商后,要与支联会会长团会面,以审阅及挑选标准设计图中所提供的风格选项;也可以讨论是否要举行动土仪式。设施经理则要在整个开发过程中,定期将更新资料提供给支联会会长团。

建案施工

当建案开发的阶段完成时,区域办公室即给予工程合约。建案经理要在设施经理的协助下,主持一项施工前会议,与支联会领袖及承包商一同开会。与会人员要检阅他们各自的责任,对风格选项及陈设用品之选择作最后定案,并检阅建案时程表。

教堂移交

当建案完工时,建案经理正式将建筑物或扩建部分「交给」设施经理。设施经理要策划及管理彻底清洁及保养程序,并执行其他必要工作,使该建筑物准备好供人使用。

设施经理要为当地领袖举行一场介绍会议,带领当地领袖走遍整个设施。他提供有关建筑物各种不同系统的初步指导,给支联会和支会建筑物代表。他要将钥匙交给当地领袖,并审阅清洁时间表和成员参与事宜。

租用教堂场地

要租用新的教堂时,当地领袖应咨询区域教堂设施计划经理,以决定是否符合资格。租金由设施管理小组的作业预算支付。

在教堂租约的续约方面,当地领袖应与设施经理咨询;设施经理则会协助这项申请。现有教堂在整修过程中不能容纳各个支会时,可租用临时设施。

区域办公室要针对一切租赁契约的条款进行交涉。

租用临时场地

当现有的教堂空间不足以容纳支联会活动,诸如支联会及地区大会、炉边聚会、室内运动,或多元文化活动等等,可以用教会经费租用临时设施。在租用临时设施之前,应先考虑一些替代方案,包括举行多个场次,或使用科技(例如转播)。

如果必须使用临时设施,当地领袖要与设施经理咨询,安排必要的契约或合同。然后,设施经理要将合同及「临时租用设施申请表」提交到区域办公室。申请书应在有此需求之前及早提出。完成这些程序之后,就由教会的总会基金支付此一租金。

为举行户外运动而租用的设施,要由当地经费支付。

动土典礼

新的建筑计划获得核准后,区域会长团可允许举行动土典礼,准备兴建。该典礼不得在周日举行。相关的支联会会长要请教区域七十员,以取得指示。

奉献建筑物

区域会长团在与属世事务总监协调后,可就奉献事宜给予最后核准。区域会长团要与支联会或传道部会长协商,指示由谁负责奉献建筑物。

奉献仪式的程序安排应切合该活动的目的,不应过于冗长或有大规模的音乐演出。受指派的领袖应有足够的时间演讲,并奉献建筑物。

奉献祈祷之后,应有适当的圣诗或音乐曲目,并以简短的祈祷结束该仪式。

在主领持有权柄人员的同意下,建筑物的奉献祈祷文可以录音。

如果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则可以奉献租用教堂:

  1. 必要的公共区域(如入口、走廊和洗手间)以外的所有租用空间,都是教会专用。

  2. 租约超过一年。

  3. 区域会长团核准奉献该租用的教堂。

如果这些情况都符合,也准备奉献教堂,则奉献祈祷必须包含这样的词句:这座教堂是「为了这段租约期间」而奉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