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展現正直 沉思:你覺得主為何愛那些「心地正直的」人?(見教義和聖約124:15)。 2:3 「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沒有影片嗎?請讀下一頁。) 討論:正直是什麼意思?在這一生中,人們常會在哪些小地方為了一些東西而出賣自己的靈魂? 閱讀: 信條第13條;摩賽亞書4:28;約伯記27:5(右欄) 練習:私下依據自己的情況在下列領域作評分: 承諾:承諾在這一週中去執行以下的行動。完成後在下列的方格中打勾: 每日練習展現正直。 教導家人此項原則。 持續練習先前的課程中所教導的基礎原則。 輔導員建議 幫助每個人著重在行動,而非空談。 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若無法觀賞本影片,請讀出此腳本。 羅伯特·蓋伊長老:救主曾經向祂的門徒提出這個問題:「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這是我父親多年前教我仔細思考的一個問題。小時候,我的父母就會指派我做一些家事,然後按照我的工作付給我零用錢。我每個星期會有比五毛多一點點的錢,我常把這些錢拿來看電影。那個時候,11歲的孩子看電影只要兩毛半。這樣,剩下的兩毛半可以讓我買每塊五分錢的糖。有電影看還有五塊糖可以吃!沒有比這更好的事了。 一切都沒有問題,直到我12歲的時候。一天下午,我正排著隊,發現12歲的票價是三毛半,也就是說我要少吃兩塊糖了。我還沒有準備好作這樣的犧牲,所以就在心裡對自己說:「你看起來跟上個禮拜沒什麼差別。」接著我便走上前買了一張兩毛半的票。於是我買了平常會買的五塊糖,而不是三塊糖。 我為自己的成就感到沾沾自喜,之後便很快衝回家,想告訴爸爸我如何大賺一筆。我急切地告訴他所有的細節,他則一語不發。我講完之後,他只是看著我,然後說:「兒子,你會為了一毛錢出賣你的靈魂嗎?」他的話讓12歲的我深感內疚。這是我永遠不會忘記的教訓。 (羅伯特·蓋伊,「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2012年11月,利阿賀拿,第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