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14章:婚姻與家庭──神所制定


第14章

婚姻與家庭──神所制定

「家是神的一大堡壘,能抗拒今日的邪惡。因此你們要保持自己的家堅強、團結,配稱贏得天父的祝福。」

泰福‧彭蓀的生平

泰福和芙蘿拉‧彭蓀夫婦從結婚一開始就以家庭和家人為第一優先。子女還小的時候,他們就開始強調在永生的時候,他們的家庭不能有「空的椅子」。1彭蓀會長在擔任教會領袖時,仍然強調同樣的信息。他說:

「神期望家庭成為永恆。我全心地見證這項宣言的真實性。願祂祝福我們,使我們的家庭和每位家人的生活得以鞏固,如此有朝一日我們可以在天父高榮的家中向祂報告說,我們都到齊了──爸爸、媽媽、兄弟姊妹,大家相親相愛;每張椅子都有人坐。我們都回家了。」2

對彭蓀會長夫婦而言,鞏固家庭的努力從滋養婚姻開始。他們忠誠互愛、忠實真心。他們雖然不吵架,但是經常有坦誠的討論。3他們對彼此完全信任,並覺得這樣的信任是他們婚姻最大的力量。彭蓀會長說:「我從未,從未懷疑過芙蘿拉對我的忠貞。」4

彭蓀會長夫婦彼此支持、鞏固。彭蓀會長說:「芙蘿拉在我生命中比其他任何人更能看到我的前景和潛力。她的信心和支持是我的一大祝福。」5往往在彭蓀會長對肩負的重責大任覺得力有未逮時,彭蓀姊妹會擦乾他的眼淚並安慰他。6她懇求主幫忙支持他,也鼓勵子女同樣做。女兒芭芭拉說:「我們為爸爸作了許多祈禱和禁食。」7

President Ezra Taft Benson with Sister Flora Smith Amussen Benson

彭蓀會長夫婦總是對彼此忠誠又真心。

彭蓀會長夫婦以穩固的婚姻為基礎,教導他們的子女永恆家庭關係的重要。兒子馬可說:「父母將忠貞和愛的深刻感覺灌注在我們這些孩子身上。我不認為那樣的氣氛會在一個家庭裡自然產生,而是必須由關懷、慈愛的母親和父親來鼓勵和推動才行。」8

彭蓀夫婦期望的行為標準是以福音為中心,就像他們將家人列為優先一樣。他們努力建立一個充滿愛的家,讓子女在其中學習成長,並有歡樂。彭蓀夫婦希望他們的家是個遠離世俗的聖所,兒子列德說:「那不代表我們沒有遇到困難,我們不是一直都相處得很好,我們也不是一直都分擔家務;有時候我們把母親的耐心逼到極限,不過,到了最後,就是一種家庭團結的精神,把大家緊緊地繫在一起。」9彭蓀姊妹認同說:「沒有人是完美的,在家庭裡,我們的目的不是互揭瘡疤,而是鼓勵彼此改善。」10

彭蓀會長蒙召喚到十二使徒定額組服務時,子女都還很小,他擔心出差的行程會影響和他們相處的時間。他在日記上寫道:「做教會事工常常讓我要出門在外,無法陪家人。……我由衷相信,我可以對家人忠誠,幫助他們與教會接近,同時又履行我總會持有權柄人員的義務。我知道這不是件容易的事。」11

事實上,這的確不容易,這使得彭蓀會長更努力和家人接近。他說:「〔我〕一生中最甜美、最充實滿足的印象和經驗,有一些是和家人、家庭的情誼有關。」12

1957年彭蓀會長擔任美國農業部長時,進行了四個星期的環球旅行,出訪各國,推展貿易。彭蓀姊妹和兩個女兒比佛利及邦妮與他同行。他們到了12個國家,會見政府領袖,並且參觀名勝古蹟、難民收容所和農業設施。彭蓀會長覺得此行相當成功,不僅增加貿易機會,也提升教會的名聲。返家時,女兒貝絲在機場等他們。一看到父母,她熱淚盈眶地跑向他們,她的父親迎向她,緊緊把她抱在懷中。他回憶道:「儘管〔我們看過〕世界上的各種奇觀,那一刻突然間成為整個行程最美好的時刻。」13

泰福‧彭蓀的教訓

1

家庭是今世和永恆中最重要的組織。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視家庭為今世和全永恆中最重要的組織,教會教導我們所有的事情都應該以家庭為中心,並圍繞著家庭。教會也強調,在今生及永恆中,保全家庭生活比其他所有的事情都重要。14

沒用任何東西可以取代家庭而使人滿足,家庭的基礎與世界的歷史一樣久遠,家庭的使命是神所制定的。15

國家的興衰繫於家庭的成敗,教會的發展也繫於其中各個家庭的成敗。我們是怎麼樣的人民,取決於我們的家園、我們的家庭。……良好的家庭是堅固的基石,是文明的房角石。我們需要保全良好的家庭,我們需要鞏固良好的家庭。16

有人因為我的教會領袖身分而問我:在面對周遭那麼多重大的問題時,為什麼我們還這麼強調家庭和家人?答案是,這是理所當然的,這些重大的問題其實都是在反映個人和家庭的問題而己。17

婚姻與家庭生活是神制定的。從永恆的角度來看,救恩是家庭的事,神要父母負起管家職務,好好教養他們的家人。這是最神聖的責任。18

2

在幸福的婚姻中,丈夫和妻子愛神,也彼此相愛;為神服務,也彼此服務。

婚姻、家庭和家人不僅只是社會制度,而是神聖的,不是人為的。神從太初就制定婚姻,創世記的第一樁婚姻記載中,主提出四項重大的聲明:第一,人獨居不好;第二,女人是男人的幫手;第三,兩人要成為一體;第四,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見創世記2:18,24

後來,為加強早先的聲明,主說:「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19:6)祂也說:「要全心愛你的妻子,與她連合,沒有別人。」(教約42:2219

經文告訴我們:「亞當就開始耕地,……照我,主,命令的……。他妻子夏娃也與他一起勞動。……他們開始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亞當和他的妻子夏娃呼求主的名。……亞當和夏娃讚頌了神的名,就將一切事情告知他們的兒女。……亞當和他妻子夏娃不停止呼求神。」(摩西書5:1-2,4,12,16

從這個充滿啓示的紀錄中,我們看到亞當和夏娃為我們在訂立聖約的婚姻關係上,樹立了理想的典範。他們一同工作、他們一同養兒育女、他們一同祈禱、他們也一同教導子女福音。這就是神要所有正義的男女效法的模式。20

我們應把婚姻視為在神前訂立的神聖聖約,已婚的夫婦不但要對彼此負責,也要對神負責。祂應許要賜福給履行那項聖約的人。

忠於婚姻的誓約,是愛、信任和平安所不可或缺的。主必定會譴責通姦。 ……

自制與自律是婚姻關係中必須遵守的最高原則,夫妻必須學習控制舌頭,也要學習控制情感。

家庭祈禱和夫妻之間一起祈禱會鞏固〔夫妻的〕合一。慢慢地,想法、願望和理想會合而為一,直到你們追求同樣的目的和目標。

依賴主、先知的教訓及經文的指引與幫助,特別是在不和及問題發生的時候。

一同解決問題──而不是逃避問題──可帶來靈性的成長。今日,過度強調個人主義,帶來的是自負及分離。二人成為「一體」仍然是主的標準(見創世記2:24)。

幸福婚姻的祕訣是為神服務並彼此服務。婚姻的目標是團結合一,以及個人的發展。說來奇怪,越是彼此服務,越能促進靈性和情感的成長。21

Polynesian couple on a couch with a photo album.

「幸福婚姻的祕訣是為神服務並彼此服務。」

使徒保羅的忠告最為美好而且切題,他簡單地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以弗所書5:25)。

在後期時代的啟示中,主再次提到此一義務。祂說:「要全心愛你的妻子,與她連合,沒有別人。」(教約42:22)就我所知,在全部的經文裡,唯獨有另一位是我們也被命令要全心去愛的,那就是神。想一想這有什麼含意!

對自己的妻子表達這種愛的方法有很多種,最重要的,除了神以外,生活中的任何事物──工作、娛樂、嗜好──都不應比你的妻子更為重要。你的妻子是你珍貴永恆的賢內助──你的伴侶。

全心地愛人指的是什麼呢?那就是,以你一切的情感,以你一切的忠誠來愛她。因此,當你全心全意地愛妻子,就不能貶低她、批評她、挑她的毛病,或以話語、不悅的態度或行為來對待她。

「與她連合」指的是什麼呢?那是指接近她,對她忠誠、忠信,和她溝通,表達你對她的愛。22

彼此相愛的丈夫和妻子會發現,愛和忠貞是互相滋長的,這樣的愛給子女在情感上的成長提供美好的滋養環境,家庭生活應該充滿幸福與歡樂,讓孩子們在回顧時能有愉快的記憶和聯想。23

3

堅強的家庭培育家人間的愛心、敬重和支持。

讓我們來鞏固家庭,早晚作家庭及個人祈禱可以邀來主的祝福降臨在我們家中,用餐的時間是回顧當天活動的好機會,而且不僅可以餵養身體、也可以餵養心靈,家人可以輪流讀經文,特別是摩爾門經。忙碌的父親最好利用晚上就寢前的時間,到每個孩子床邊和他們談話,回答他們的問題,並告訴他們你有多愛他們。24

「家是神的一大堡壘,能抗拒今日的邪惡。因此你們要保持自己的家堅強、團結,配稱贏得天父的祝福。只要你這麼做,就可獲得信心和力量,使你的生活永遠蒙福。25

神要求我們每一個人在家中培養快樂、積極的氣氛,以產生良好的影響。將來的房子有昂貴的傢俱或多少間浴室都不是很重要,但是極為重要的是我們的孩子是否在家中感受到愛和接納,家中有快樂與歡笑,亦或有吵架與紛爭,才是關鍵所在。26

在美滿的家庭中,家人是互敬互愛的。他們知道其他家人會愛他們、感謝他們。子女感受到父母的愛,因此他們有安全感、有自信。

穩固的家庭能養成有效溝通的習慣,他們討論問題、一起計畫、合作完成共同的目標。他們舉行用家人家庭晚會和家庭議會,當作達成這個目標的有效工具。

在堅強的家庭裡,父母和子女之間保持親密的關係,他們交談。有些父親會和每個子女作正式的面談,有些則採較輕鬆的形式,有些則利用時機,定期花時間單獨與子女相處。

每個家庭都有困難和挑戰,但是成功的家庭會設法一起解決問題,而不是互相指責或爭論。他們為彼此祈禱、一起討論、互相鼓勵。有時候,這些家庭會為支持某位家人而一起禁食。

在穩固的家庭中,家人會互相支持。27

4

家庭是子女學習和實踐福音原則的最好場所。

家庭是灌輸家人恆久價值最有效的地方,若家庭生活穩固,並以耶穌基督的福音原則為生活基礎時,……問題便不會那麼容易發生。28

成功的父母也發現,在一個罪惡充斥的環境中教養子女並不容易,因此他們用心採取一些特別的作法來提供子女最有益的影響。他們教導子女道德的原則,給他們看好書,管制他們看電視,鼓勵他們聆聽優美高尚的音樂。最重要的是,他們教導子女閱讀和討論經文,以此作為培養靈性思想的方法。

在幸福的後期聖徒家裡,父母教導子女了解對神的信心、悔改、洗禮及聖靈的恩賜(見教約68:25)。

這些家庭經常作家庭祈禱。祈禱是為所得到的祝福表達感謝的方法,也是謙卑地承認我們需要依靠全能之神的力量、扶助與支持的方法。

有人說:一同跪下祈禱的家庭,會一同站立在主面前,這真是至理名言!29

兒女需要知道就永恆意義而言,他們的身分是什麼。他們也需要知道有一位可以依靠、可以向祂祈禱,也可以指引他們的天父。他們需要知道他們從何處來,以使他們的生命更有意義,更有目的。

應教導兒女祈禱、依賴主的指引,並為他們所得到的祝福表示感激。我還記得跪在年幼兒女的床前,協助他們祈禱。

應教導兒女分辨是非。他們有能力學習神的誡命,也應該學習神的誡命。應教導他們:偷盜、說謊、欺騙,或貪婪是不對的。

應教導兒女在家中工作,他們應該在那裡學習到:誠實的工作可建立尊嚴及自重,他們應該學習敬業樂業。

在兒女休閒的時間,應好好指導他們做些有益身心的活動。30

教會家人家庭晚會的目的是要鞏固和保衛家庭。這個計畫是要每週安排一個晚上,讓父母和兒女在家裡團聚。31

藉著有效的家人家庭晚會灌輸青年人福音原則,使他們堅強,不需懼怕未來。這樣的教導必須在信心、見證和樂觀之下進行。32

整頓你自己的家就是遵守神的誡命,這會帶來和諧與愛。……整頓家庭就是每天有家庭祈禱;就是教導家人明白耶穌基督的福音;就是家中每個成員都遵守神的誡命;就是……配稱接受聖殿推薦書、全家人接受超升的教儀、家庭永恆印證在一起;就是沒有債務纏身,家人繳付誠實的什一奉獻和其他捐獻。33

5

神已啓示家庭可以超越死亡而持續下去。

我們這裡所了解的愛並不是過眼雲煙,而是實實在在把家庭維繫到永恆的本質。34

天上的神藉著約瑟‧斯密啓示這項真理,那就是家庭可以超越死亡而持續下去──我們的同情心、情感,和對彼此的愛會永遠存在。35

為了獲得永恆婚姻的祝福,任何犧牲都不算大,對於我們大多數人而言,聖殿就近在身邊,也許因為這麼方便,反而不太在意這項祝福。忠信地過福音生活有許多層面,按照主的方式締結婚姻就是其中之一,那是自願摒棄不虔敬的事物──世俗的事物──並決心遵行父的旨意。這種忠信的行為表現出我們對神的愛,也表現出我們關心還未出生的後代。家庭是今生喜樂的最大泉源,也會是永恆喜樂的最大泉源。36

家庭與家人。只要一提到這幾個寶貴的字眼,何等甜美的回憶就湧上心田!容我虔誠地、以滿腔熱誠祝福你,能體會到光榮的親職所帶來的無法言喻的喜樂與滿足。如果你刻意逃避親職及成家的責任,就會錯過今生和永恆中最深刻的喜樂。神透過先知約瑟‧斯密,啓示了家庭以及家人的永恆關係,這個榮耀的概念是今生及來生快樂的基礎。37

研讀與教導的建議

問題

  • 彭蓀會長教導:「從永恆的角度來看,救恩是家庭的事」(第1部分)。這對你來說有什麼意義?家人如何幫助彼此得到救恩?

  • 研讀彭蓀會長在第2部分的忠告時,沉思這些忠告如何都和他所說的「幸福婚姻的祕訣」息息相關。你想為什麼這個「祕訣」會帶來幸福?

  • 在第3部分,想想彭蓀會長所說成功的家庭都怎麼做。這些做法如何能夠鞏固家庭?沉思你能做些什麼來跟隨這個忠告。

  • 你想為什麼「家庭是灌輸家人恆久價值最有效的地方」?(見第4部分,注意彭蓀會長對於教導家人的特別忠告。)你在什麼情況下看到家庭成員幫助彼此學習福音原則?

  • 彭蓀會長見證家庭可以「超越死亡而持續下去」(第5部分)。沉思這項真理時,你有什麼想法或感受?提到家庭與家人時,你想起了哪些「甜美的回憶」?

相關經文

詩篇127:3-5哥林多前書11:11尼腓三書18:21教約49:15132:18-19;亦見「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129頁

研讀輔助說明

「當你藉著聖靈學習時,你的福音研讀是最有效的。每次開始研讀福音之前,都要先祈求聖靈幫助你學習。」(宣講我的福音〔2004〕,第18頁)

註:

  1. In Sheri L. Dew, Ezra Taft Benson: A Biography (1987), 363.

  2. The Teachings of Ezra Taft Benson (1988), 493.

  3. See Ezra Taft Benson: A Biography, 126.

  4. 參閱德黛琳‧羅利克慈賀,「芙蘿拉‧艾默生‧彭蓀:先知的伴侶,主的侍女」,1987年6月,聖徒之聲,第19頁。

  5. In “Flora Amussen Benson: Handmaiden of the Lord, Helpmeet of a Prophet, Mother in Zion,” 14.

  6. See Ezra Taft Benson: A Biography, 179.

  7. Barbara Benson Walker, in Ezra Taft Benson: A Biography, 179.

  8. Mark Amussen Benson, in “Flora Amussen Benson: Handmaiden of the Lord, Helpmeet of a Prophet, Mother in Zion,” 20.

  9. Reed Amussen Benson, in Ezra Taft Benson: A Biography, 140.

  10. Flora Amussen Benson, in Ezra Taft Benson: A Biography, 133.

  11. In Ezra Taft Benson: A Biography, 178.

  12. In Ezra Taft Benson: A Biography, 126.

  13. In Ezra Taft Benson: A Biography, 327.

  14. The Teachings of Ezra Taft Benson, 489.

  15.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49, 198.

  16.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53, 122.

  17. The Teachings of Ezra Taft Benson, 521.

  18. 參閱「持守家庭關係的基礎」,1983年1月,聖徒之聲,第79頁。

  19. The Teachings of Ezra Taft Benson, 534.

  20. The Teachings of Ezra Taft Benson, 534.

  21. 參閱「持守家庭關係的基礎」,第80頁。

  22. Sermons and Writings of President Ezra Taft Benson (2003), 209–10.

  23. 參閱「持守家庭關係的基礎」,第80頁。

  24. The Teachings of Ezra Taft Benson, 491.

  25. 參閱「致出身高貴的青年」,1986年7月,聖徒之聲,第35頁。

  26. 「父親要承擔偉大的事」,1981年10月,聖徒之聲,第49頁。

  27. 參閱「給聖徒們的忠告」,1984年7月,聖徒之聲,第5頁。

  28. 參閱「持守家庭關係的基礎」,第80頁。

  29. 參閱「給聖徒的忠告」,第4頁。

  30. 參閱「持守家庭關係的基礎」,第81頁。

  31. The Teachings of Ezra Taft Benson, 528.

  32. 參閱「願神的國度傳播出去」,1978年10月,聖徒之聲,第47頁。

  33. 「父親要承擔偉大的事」,第51頁。

  34. The Teachings of Ezra Taft Benson, 492.

  35. The Teachings of Ezra Taft Benson, 490.

  36. 參閱「這是犧牲的日子」,1979年10月,聖徒之聲,第42頁。

  37. The Teachings of Ezra Taft Benson, 4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