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尼腓三書11


群眾聚集在滿地富時,耶穌基督親自向尼腓人顯現,教導他們;祂是這樣向他們顯現的。

編成第11至26章。

第11章

父為祂的愛子作見證——基督顯現,並宣告祂的贖罪——眾人觸摸祂手、足及肋旁的傷痕——他們高呼和散那——祂規定洗禮的方法和方式——紛爭之靈屬於魔鬼——基督的教義是世人要相信、受洗並接受聖靈。約主後34年。

1事情是這樣的,一大群尼腓人聚集在滿地富聖殿四周;他們彼此感到奇妙和不可思議,互相告知已發生的偉大而奇妙的改變。

2他們談論其死亡徵兆已經顯示的這位耶穌基督。

3事情是這樣的,他們正這樣彼此談論時,聽到一個像從天上發出的聲音;他們舉目向四周張望,因為他們聽不懂那聲音;那不是種刺耳的聲音,也不是種響亮的聲音;然而,雖然那是個微小的聲音,卻穿透聽到的人內心,以致他們的身體沒有一個部分不震顫,是的,那聲音穿透他們靈魂深處,使他們的心燃燒。

4事情是這樣的,他們又聽到那聲音,卻仍聽不懂。

5他們第三次又聽到那聲音,就啟耳傾聽,眼睛朝向發出聲音的地方,定睛望向發出聲音的天空。

6看啊,這第三次,他們聽懂了那聲音;那聲音對他們說:

7看我的愛子,我祂而非常喜悅,我因祂而榮耀了我的名——聽祂說。

8事情是這樣的,他們聽懂了,又舉目向天;看啊,他們一人從天而降;祂身穿白袍,降下來站在他們中間;群眾的眼睛都轉向祂;他們不敢開口,甚至不敢彼此交談;他們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以為向他們顯現的是位天使。

9事情是這樣的,祂伸出手來,對眾人說:

10看啊,我就是眾先知見證要來到世上的耶穌基督。

11看啊,我是世界的和生命;我喝乾了父給我的苦,也承擔了世人的罪而榮耀了父,在這件事上我已順從了父從開始時對萬事的旨意

12事情是這樣的,耶穌說了這些話,群眾都倒在地上,因為他們記起曾有預言說,基督升天後,要親自向他們顯現。

13事情是這樣的,主對他們說:

14起來,到我這裡來,用手探入我肋旁,也可以感覺我手上和腳上的釘痕,好使你們知道我就是以色列的神,全的神,為了世人的罪而被殺害。

15事情是這樣的,群眾上前去,用手探入祂肋旁,並且感覺祂手上和腳上的釘痕;他們一一走上前去,直到每一個人都上前去,用眼睛看到,用手感覺到,確實知道,並作證就是眾先知記載過要來的那位。

16他們都上前去親自證實後,同聲喊道:

17和散那!至高之神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他們伏俯在耶穌跟前並敬拜祂。

18事情是這樣的,祂向尼腓說話(尼腓在群眾裡),命令他上前來。

19尼腓站起來上前去,在主面前跪下,親祂的腳。

20主命令他站起來,他就起來站在主面前。

21主對他說:我賜給你權力,當我再升天後,你要為這人民施洗

22主又召喚其他人,對他們說同樣的話,並賜給他們施洗的權力。祂對他們說:你們當照這樣施洗,彼此不可再有爭論

23我實在告訴你們,凡因你們的而悔改他的罪,並渴望奉我的名受洗的,你們要照這樣為他們施洗——看啊,你們要走下去在水中,奉我的名為他們施洗。

24現在看啊,這些是你們要說的話,你們叫他們的名字說:

25我持有耶穌基督賜給我的權柄,奉的,和子的,和聖靈的名,為你施洗。阿們。

26然後你們要將他們浸沒水中,再從水中出來。

27你們要照這樣奉我的名施洗;因為看啊,我實在對你們說,父、子、聖靈原為;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父與我原為一。

28你們要照我命令的施洗。你們不可和過去一樣彼此爭論,也不可和過去一樣爭論我教義中的要點。

29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凡具有紛爭的,不是屬於我的,是屬於魔鬼的;魔鬼是紛爭之父,他煽動人心彼此挾怒紛爭。

30看啊,煽動人心彼此激怒敵對,這不是我的教義;而這是我的教義,就是要消除這種事。

31看啊,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我要向你們宣布我的教義

32這是我的教義,也是父賜給我的教義;我為父作證,父為我作證,而聖靈為父與我作證;我作證父命令各地所有的人悔改並相信我。

33凡相信我並受洗的必得救;他們就是承受神國的人。

34凡不相信我的人,不受洗的,必被定罪。

35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這就是我的教義,我從父那裡來為此作證;凡相信我的也必相信父,父必為我向他作證,因為祂必火與聖靈眷顧他。

36父必這樣為我作證,聖靈也必為父與我向他作證,因為父、我、聖靈原為一。

37我再告訴你們,你們必須悔改,變得像小孩那樣,並奉我的名受洗,否則你們無法獲得這些。

38我再告訴你們,你們必須悔改,奉我的名受洗,變得像小孩那樣,否則你們無法承受神的國。

39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這就是我的教義;凡建立在這上面的,就是建立在我的磐石上,地獄之門不能勝過他們。

40凡宣講這教義時有所增減,並宣稱為我的教義的,必來自魔鬼,不是建立在我的磐石上,而是建立在沙土的基礎上,大水湧到、狂風吹打時,地獄之門就敞開,吞沒他們。

41因此,你們往這人民那裡去,將我說的話,傳揚到大地各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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