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以賽亞論彌賽亞——宣示彌賽亞所受的屈辱和痛苦——祂獻上自己的靈魂為贖罪祭,並為罪犯代求——比照《以賽亞書》第53章。約主前148年。
1是的,以賽亞不是說過: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主的臂膀向誰顯露呢?
2祂在父面前生長如柔嫩的植物,像根出於乾地;祂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祂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祂。
3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我們躲避祂;祂被藐視,我們也不尊重祂。
4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痛苦,被神擊打苦待了。
5但祂是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受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6我們都如羊走入歧途;各人偏行己路;主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
7祂被欺壓,祂受痛苦,卻不開口;祂像羔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
8祂被帶離囚禁和公正;誰來宣布祂的後代呢?祂從活人之地被剪除;祂因我人民的過犯受痛苦。
9祂使祂與惡人同埋,與富人同葬;因為祂未曾作惡,口中也沒有詭詐。
10主卻喜悅將祂壓傷;祂使祂受痛苦。您使祂獻上自己的靈魂為贖罪祭時,祂必看見祂的後裔,並且延長祂的年日,主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
11祂必看見自己靈魂的勞苦,祂必心滿意足;藉著祂的知識,我的義僕要使許多人稱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12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祂將靈魂傾出,以致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中;祂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