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摩賽亞提議推選法官以取代國王——不義的國王會領人民犯罪——小阿爾瑪由民意推選為首席法官——他也是教會的大祭司——老阿爾瑪和摩賽亞去世。約主前92年至91年。
1摩賽亞完成這些事後,就通告各地的人民,想知道他們希望誰作他們的國王。
2事情是這樣的,民意來到了說:我們希望您的兒子亞倫作我們的國王和統治者。
3這時,亞倫已上尼腓地去了,因此,王無法將王位傳給他;亞倫也不願繼承王位,摩賽亞的兒子沒有一個願意繼承王位。
4所以,摩賽亞王再通告人民;是的,他用書面通告人民,通告上說:
5看啊,我的人民,我的弟兄啊,我視你們如手足,有鑒於你們想要一個國王,我希望你們考慮我要你們思考的事。
6我要告訴大家,有權繼承王位的人已經拒絕了,他不願繼承王位。
7現在,假如指派另一人來取代他,看啊,我怕你們之間會起紛爭。說不定我那有權繼承王位的兒子會發怒,轉而帶走一部分人民跟隨他,而在你們之間引起戰亂與紛爭,造成許多流血事件,歪曲主的道,是的,毀滅許多人的靈魂。
8我告訴你們,我們要明智並思考這些事,因為我們無權毀掉我兒子,也無權毀掉任何被指派來取代我兒子的人。
9假如我的兒子又轉向他的驕傲以及虛妄的事情上,他就會食言,並要求他作王的權利,這會導致他和這人民犯許多罪。
10現在,我們要明智且預先考慮這些事,並做能促進人民和平的事。
11所以我有生之年仍會作你們的國王;然而,讓我們選派法官,按照我們的法律審判這人民;我們要重新安排人民的事務,因為我們要選派有智慧的人作法官,他們會按照神的誡命來審判這人民。
12人由神審判要比由人審判好,因為神的審判始終公正,而人的審判未必公正。
13所以,如果你們能有義人作國王,制定神的法律,按祂的誡命審判人民,是的,如果作你們國王的人能像我父親便雅憫那樣對待人民——我告訴你們,假如情況都能如此,那麼一直有國王統治你們則是好事。
14我自己也盡我所有的一切力量和心力來工作,教導你們神的誡命,並在全地建立和平,好使此地沒有戰亂也沒有紛爭,沒有偷竊也沒有掠奪,沒有謀殺也沒有任何形式的罪惡;
15凡犯罪的,我都依照祖先傳給我們的法律,並按照那人所犯的罪來懲罰他。
16我告訴你們,並非所有的人都正義,所以不宜有國王來統治你們。
17因為看啊,一個邪惡的國王會導致多少罪行!是的,造成多大的毀滅!
18是的,要記得挪亞王,他的邪惡和憎行,以及他人民的邪惡和憎行。看啊,他們遭遇多大的毀滅!他們也因為犯罪,而遭受奴役。
19要不是他們真誠悔改,全智的創造主因而出面干預,他們到現在必定還受奴役,避免不了。
20但是看啊,祂解救他們,因他們在祂面前謙抑自己;又因他們熱烈地向祂呼求,祂救他們脫離束縛;主就這樣在人類兒女中運用祂的大能行所有的事,向所有信賴祂的人伸出慈悲之臂。
21看啊,現在我告訴你們,除非經由許多紛爭與許多的流血事件,否則你們無法推翻邪惡的國王。
22因為看啊,他有邪惡的同黨,又有隨身的侍衛;他毀棄在他之前的正義統治者所立的法律,把神的誡命放在腳下踐踏;
23他制定法律並在人民中頒佈,是的,就是照著他那種惡行所立的法律;凡不服從他的法律的,他就下令處死;凡反叛他的,他就派軍隊征伐,能消滅的話就消滅他們;不義的國王就這樣歪曲一切正道。
24現在看啊,我告訴你們,這樣的憎行不該發生在你們身上。
25因此,讓民意來選出法官,使你們能按照祖先給你們的法律接受審判;那法律是正確的,是主的手賜予他們的。
26民意想要任何違反正義的事並不平常,但少部分的人要求不義的事,就很平常;因此,要按民意行事——這事你們要遵行,並立為法律。
27倘若到了民意選擇邪惡的時候,那就是神的懲罰要臨到你們的時候了;是的,那就是祂要用大毀滅降罰你們的時候,如同祂過去降罰這地一樣。
28如果你們有了法官,而法官又不按照已賜予的法律來審判,你們可以訴請高級法官來審判他們。
29如果你們的高級法官審判不公,你們可召集幾位初級法官,照民意來審判高級法官。
30我命令你們要懷著敬畏主的心來做這些事;我命令你們做這些事,而不要立國王;假如這人民行了罪惡和不義,其後果必報應在他們自己頭上。
31看啊,我告訴你們,許多人因其國王的惡行而犯罪;所以,他們的邪惡會報應在他們國王的頭上。
32現在我希望這地不再有這種不平等,尤其不要在我的人民中;我希望這是一塊自由之地,只要主認為我們可以活著並繼承此地,只要我們的子孫還留在這地面上,人人都能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特權。
33摩賽亞王還寫了許多事給他們,說明一個正義國王的一切考驗和苦難,是的,為了人民,在心靈上飽受煎熬,還有人民對王的所有抱怨;這一切他都一一向他們說明了。
34他告訴他們,不該有這種事,那擔子應由全體人民承擔,每個人承擔自己的部分。
35他也說明在不義的國王統治下,會遭受的種種不利情形;
36是的,他種種的罪惡和憎行,以及所有戰爭、紛爭、流血、偷竊、掠奪、淫亂以及不勝枚舉的各種罪行——他告訴他們,不該有這種事,這種事顯然與神的誡命背道而馳。
37事情是這樣的,摩賽亞王向人民發布這些事後,他們都相信他說的話是真實的。
38因此他們打消了要有國王的念頭,並且非常渴望全國上下有平等的機會;是的,人人表示願意為自己的罪負責。
39因此,事情是這樣的,他們在各地聚集起來,就應由誰作他們的法官,依據已頒佈的法律審判他們,作出決定;大家得到這種自由,都非常高興。
40他們更加愛戴摩賽亞;是的,他們尊敬他甚於尊敬其他人;他們並不認為他是謀求利益,是的,謀求會敗壞靈魂的財富的暴君;他不榨取他們的財富,也不喜愛流人血,他在境內建立和平,解除人民的各種束縛;因此,他們尊敬他,是的,非常尊敬,無法衡量。
41事情是這樣的,他們選派法官來管理他們,或者依法審判他們;他們在境內各地都這樣做。
42事情是這樣的,阿爾瑪被選派為第一任首席法官,他也是大祭司,他父親已把這職位授予他,讓他管理教會的一切事務。
43事情是這樣的,阿爾瑪遵行主的道,遵守祂的誡命,秉公審判;境內有持續的和平。
44在整個柴雷罕拉地,也就是被稱為尼腓人的民族中,法官統治就這樣開始了;阿爾瑪是第一任首席法官。
45事情是這樣的,他父親去世了,享年八十二歲,一生奉行神的誡命。
46事情是這樣的,摩賽亞在他統治的第三十三年也去世了,享年六十三歲;全部加起來,李海離開耶路撒冷至今有五百零九年了。
47列王統治尼腓人的時期就此結束,也結束了建立他們教會的人——阿爾瑪——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