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領袖要鼓勵成員奉行禁食律法。這通常包括(1)每個禁食主日連續禁食兩餐,及(2)將至少相等於兩餐沒吃的金額作為禁食捐獻繳交。教會鼓勵成員在能力範圍內盡可能慷慨繳付比兩餐的金額還多的錢。「支會成員在地理位置上若分布集中且安全無虞時,主教可指示亞倫聖職持有人,特別是執事,每月與成員家庭聯繫,讓成員有機會繳付禁食捐獻。即使成員沒有繳付,聖職持有人應繼續讓他們有機會這麼做。如果距離遙遠或有其他情況,必要時主教可限制或取消到府收集禁食捐獻的做法。」在這樣的情況下,主教可以鼓勵成員使用經核准的電子支付方式,如「線上捐獻」來繳交。「聖職持有人收集禁食捐獻時應兩人一組進行。必要時,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可以陪同亞倫聖職持有人前往。「教會成員不應該將其他捐獻,例如什一奉獻,交給收集禁食捐獻的人。「收集禁食捐獻的人要迅速將捐款交到主教團成員手中。「有些成員可能選擇用什一奉獻及其他捐獻的奉獻袋來繳納禁食捐獻,並直接交給主教團。「成員繳付禁食捐獻時,不應指定該款項的用途。主教不得安排或承諾把成員的禁食捐獻給某個人或家庭,也不得將禁食捐獻用在捐獻者所指定的特別用途上。「傳道部及聖殿會長向其教籍所在地的支會繳付禁食捐獻」(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0〕,34.4.2,ChurchofJesusChrist.org)。
支會成員在地理位置上若分布集中且安全無虞時,主教可指示亞倫聖職持有人,特別是執事,每月與成員家庭聯繫,讓成員有機會繳付禁食捐獻。
禁食捐獻有時會由亞倫聖職的成員來收集,他們要遵照這些方式來收集禁食捐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