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這個詞在經文中用來定義我們的永恆之父所過的那種生活。主說:「這就是我的事工和我的榮耀──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不死是以復活之身永遠活著,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每個人都會獲得這項恩賜。永生,即超升,就是住在神的身邊,並以家庭的型態繼續生活(見教約131:1–4)。和「不死」一樣,這項恩賜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而來。 不過,要獲得這項恩賜,需要我們「對福音的律法和教儀的服從」(信條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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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受洗並接受聖靈的恩賜時,就走進了通往永生的道路。先知尼腓教導:
「你們當進的門就是悔改和水的洗禮,然後藉著火和聖靈,罪的赦免便隨之而來。
「然後,你們才走上這條通往永生的窄而小的路;是的,你們已由那扇門進去了;你們已照父與子的誡命做了;你們已接受了為父與子作見證的聖靈,而實現祂所作的應許:只要你們從那條路進去,你們就必得到」(尼腓二書31:17-18)。
尼腓強調,在我們走進了這條「窄而小的路」後,我們必須以信心持守到底:
「你們踏上這條窄而小的路後,我要問是否一切都做好了呢?看啊,我告訴你們,沒有,因為你們還沒有到這程度,除非你們已根據基督的話,以對祂不可動搖的信心,完全依賴那位有拯救大能者的功勞。
「因此,你們必須對基督堅定不移,懷著完全光明的希望,以及對神和對所有的人的愛心,努力前進。因此,如果你們努力前進,飽享基督的話,並持守到底,看啊,父這樣說:你們必得永生」(尼腓二書31:19-20)。
在我們接受洗禮和聖靈的恩賜後,朝著永生邁進時,我們的進步情況大多有賴於是否接受其他的救恩教儀:男性應接受麥基洗德聖職按立,男性和女性都應接受聖殿恩道門和婚姻印證。我們若接受這些教儀並遵守伴隨而來的聖約,就是在準備自己繼承永生。
亦見耶穌基督的贖罪;恩典;不同榮耀的國度
──見忠於信仰(2004),第18-20頁
參考經文
- 約翰福音 3:16; 17:3
- 尼腓二書 9:39
- 摩羅乃書 7:41
- 教義和聖約 14:7; 50:5
額外的學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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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帶來的救恩」
總會會長的教訓:百翰‧楊,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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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通往永生的道路上」
總會會長的教訓:禧伯‧郭,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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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永恆進步作準備」
總會會長的教訓:百翰‧楊,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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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
經文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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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永生的道路」
總會會長的教訓:海樂‧李,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