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恕是神性的一項特質。寬恕是原諒一個人,不責備他的過犯和罪行。經文用兩種方式來看寬恕。主命令我們要悔改我們的罪,並且尋求祂的寬恕。祂也命令我們要寬恕那些冒犯或傷害我們的人。
額外資料
尋求主的寬恕
罪是沉重的負擔。罪帶來強烈的罪惡感和痛苦,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作為違反了天父的旨意。罪帶來揮之不去的懊悔,因為我們了解到由於我們的行為,我們可能已傷害了別人,使自己因此無法獲得天父準備好要賜給我們的祝福。
由於耶穌基督的贖罪,我們可以透過真誠且徹底的悔改,得到罪的寬恕。犯罪帶來痛苦和折磨,但主的寬恕帶來紓解、安慰和歡樂。主已應許:
「看啊,凡悔改自己的罪的,就被寬恕,我,主,不再記住那些罪」(教約58:42)。
「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以賽亞書1:18)。
不論我們需要悔改的是大過或日常的小錯,都可以體驗這樣的奇蹟。就像救主在古代呼籲當時的人民那樣,祂在今日也呼籲我們: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11:28-30)。
「你們……現在還不轉向我,悔改你們的罪而歸信,讓我治癒你們嗎?
「是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歸向我,就必得永生。看啊,我慈悲的臂膀已伸向你們,凡願意來的,我必接納他;那些歸向我的人有福了」(尼腓三書 9:13-14)。
寬恕他人
除了為我們自己的罪尋求寬恕之外,我們還必須願意寬恕他人。主說:「因此,我告訴你們,你們應當彼此寬恕;因為凡不寬恕弟兄的過犯的,在主前必被定罪;因為有更大的罪留在他身上。我,主,寬恕我要寬恕的人,但是你們必須寬恕所有的人」(教約64:9-10)。
在每天的生活環境中,我們難免會受到他人錯待──有時是無心的,有時是故意的。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很容易會埋怨、生氣或懷恨在心,但這些都不是主的方式。救主勸告我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祝福詛咒你們的人,善待恨你們的人,為輕蔑地利用你們並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5:44;尼腓三書12:44)。祂在十字架上時,樹立了寬恕的完美榜樣。祂為把祂釘在十字架上的羅馬士兵祈禱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事,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23:34;亦見後期聖徒英文版聖經,註腳c)。
我們需要祈求能有力量來寬恕那些錯待我們的人,而且應該去除憤怒、刻薄或報復的感覺。我們也應該看他人的優點,不要挑剔他們的過錯、擴大他們的弱點。神會來審判他人這些不對的行為。
亦見耶穌基督的贖罪;評斷他人;悔改
──見忠於信仰(2004),第171-173頁
參考經文
- 馬太福音 6:14-15; 18:21-22
- 尼腓一書 7: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