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光


基督的光是一種源自於神且透過基督而來的天上能量、力量或影響力,能賦予萬事萬物生命和光。基督的光對人有正面的影響,並讓他們準備好接受聖靈。基督的光的其中一種表現就是我們所謂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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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光「從神面前發出,充滿無際的太空」。這光「在萬物之中,給萬物生命,是管理萬物的律法」(教約88:12-13;亦見第6-11節)。這是一種在每個人生活中引導向善的力量(見約翰福音1:9;教約93:2)。在經文中,基督的光有時稱為主的靈、神的靈、基督的靈或生命之光。

我們不應將基督的光與聖靈混為一談。聖靈是一位人物,而基督的光不是。基督的光的影響力會引導人找到真實的福音、接受洗禮和聖靈的恩賜(見約翰福音12:46;阿爾瑪書26:14-5)。

良知是基督的光的一種表現,讓人能夠辨別善惡。先知摩爾門教導:「因為看啊,基督的靈已賜給每一個人,使他們能分辨善惡,所以,我告訴你們判斷的方法;每一樣邀人為善並勸人信基督的事物,都是藉基督的大能和恩賜差來的,所以你們可以完全知道那是屬於神的。……弟兄們,既然你們知道你們藉以判斷的光,那光就是基督之光,你們就當小心,切莫判斷錯誤,因為你們怎樣判斷,也要怎樣被判斷」(摩羅乃書7:16,18)。

亦見良心;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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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經文

約翰福音 8:12
 
阿爾瑪書 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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