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神所制定,男女之間的婚姻是祂永恆計畫中不可或缺的。神在某些時候為了特別的目的,會透過祂的先知指示實施多重婚姻(有時稱多妻制),多重婚姻是指一位丈夫同時與一位以上在世的妻子擁有婚姻關係。後期聖徒為了服從神的指示,在十九世紀期間實行了約50年的多重婚姻制度,不過,伍會長於1890年發表正式宣言後,便正式停止實行這樣的婚姻了。從那時起,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不再批准多重婚姻,實行多重婚姻的教會成員將失去其成員身分。
額外資料
聖經指出,亞伯拉罕、雅各和主的其他僕人都曾擁有多位妻子(見創世記16:1–3;29:23–30;30:4,9;士師記8:30;撒母耳記上1:1–2)。約瑟‧斯密詢問神為何祂允許這樣的婚姻,神告訴他這樣的命令是為了特別的目的。主在摩爾門經提到實行多重婚姻的一個原因:「萬軍之主說,因為我若要為自己興起後裔,我會命令我的人民;否則他們就〔只能有一個妻子〕」(摩爾門經雅各書2:30;亦見第27節)。
神在1831年向約瑟‧斯密啟示多重婚姻的教義,並命令他要遵守這項教義,先知在經過好幾年後才謹慎地將此教義教導給幾位熟識的同工。後來,他和教會一小群領袖在教會初期開始實行多重婚姻。那時實行多重婚姻的人,男女雙方在信心方面都需經歷重大的考驗。這制度對他們而言相當陌生,因此他們需要獲得來自主的個人靈感,來幫助他們遵守這條誡命。
聖徒在百翰‧楊的帶領下大舉西遷時,才有更多的後期聖徒實行多重婚姻。
美國國會由於受到謠言和誇張報導的影響,自1862年開始制定了一系列越來越嚴格的法律,來反對多妻制。到了1880年代左右,許多後期聖徒因此被捕入獄,或過著隱居的生活。
1889年,當時的總會會長惠福‧伍鑑於教會面臨不斷的迫害,再加上政府威脅沒收教會財產,便祈禱尋求神的指引。他得到靈感要發表一份文件,正式宣布教會終止多重婚姻。教會成員在1890年10月的總會大會上接受了這份稱作宣告的文件,這份文件更以正式宣言一為題,出版在教義和聖約中(亦見正式宣言一之後的「惠福‧伍會長所講的三篇有關宣言的演講辭之摘錄」)。
正如後期聖徒實施多重婚姻是漸進開始的,這項制度也是在宣告公布之後才逐漸結束。宣告公布後,仍有部分人士實行多重婚姻,特別是在墨西哥和加拿大。1904年,約瑟F.‧斯密會長召集全體教會成員表決支持,禁止全球教會成員在宣告之後實行多重婚姻。
最近,戈登‧興格萊會長再度重申多重婚姻「違反了神的律法。即使是在民法及宗教律法允許一夫多妻制的國家,本教會仍教導,婚姻必須由一夫一妻組成,並不允許一夫多妻制的實行者加入教會」(「人們對我們有何疑問?」,1998年10月總會大會)
今日教導多妻制的團體皆與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無關。
參考經文
- 創世記 29:23–30; 30:4, 9
- 士師記 8:30
- 撒母耳記上 1:1–2
- 雅各書 2:27–30
- 教義和聖約 132
額外的學習教材
-
澄清多妻制的疑問(Clarifying Polygamy Confusion)
取自Newsroom.ChurchofJesusChris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