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改是福音的首要原則之一,也是我們塵世及永恆快樂所不可或缺的。悔改不單只是承認做錯事而已, 更要改變思想和內心,使我們對神、對自己和對這世界擁有全新的觀點。悔改包括離棄罪並轉向神去尋求寬恕。促成悔改的動力是對神的愛和遵守祂誡命的真心渴望。
額外資料
悔改的必要性
主曾說:「絕無不潔之物能承受天國」(阿爾瑪書11:37)。罪使我們不潔淨──不配稱回到天父面前與祂同住。罪也會使我們的靈魂在今生感到痛苦。
只有一個方法可以讓我們的罪得到寬處,天父藉著耶穌基督的贖罪提供了這個方法(見寬恕)。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受懲罰,所以只要我們真心悔改,就能獲得寬恕。當我們悔改並仰賴祂拯救的恩典時,罪會獲得潔淨。
悔改的要素
悔改是痛苦的過程,卻能帶來寬恕和持久的平安。主透過先知以賽亞說:「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以賽亞書1:18)。在本福音期中,主已應許:「凡悔改自己的罪的,就被寬恕,我,主,不再記住那些罪」(教約58:42)。悔改包括以下的要素:
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信心。罪的力量很大,我們若要離棄罪,就必須轉向天父並用信心祈禱,然後去做祂要我們做的事。撒但可能會試圖使我們相信自己不配稱作禱告──使我們相信天父對我們非常不悅,因此絕不會垂聽我們的禱告。這是個謊言。只要我們心懷悔意轉向天父,祂隨時都準備好了要幫助我們。祂有能力醫治我們,並且幫助我們戰勝罪。
悔改是對耶穌基督有信心的表現──即承認祂的贖罪力量。請記住,唯有按照祂的條件,我們才能獲得寬恕。當我們心懷感激地承認祂的贖罪和祂有能力使我們的罪獲得潔淨時,我們就能夠「運用〔我們的〕……信心來悔改」(阿爾瑪書34:17)。
因罪而感到憂傷。我們必須先在內心承認自己犯了罪,才能獲得寬恕。如果我們正努力遵行福音,這樣的承認會使我們「依著神的意思憂愁」,而「生出……懊悔來,以致得救」(哥林多後書7:10)。依著神的意思憂愁,並不是罪的自然結果,也不是因為害怕懲罰而憂愁,而是因為知道自己冒犯了天父和救主而憂愁。我們若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會真心想要改變,並且願意遵從寬恕的每一項條件。
認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言28:13)。蒙得寬恕很重要的一環,是願意向天父全盤說出我們曾做過的一切事情。在祂面前跪下,獻上謙卑的祈禱,承認我們的罪。坦承我們的羞愧和罪行,然後懇求援助。
嚴重的違誡,如違反貞潔律法,可能會危及一個人的教會成員身分。因此,我們需要向主和祂在教會中的代表坦承這些罪。這件事會在主教或分會會長的協助下進行,也可能還需要支聯會或傳道部會長的協助,這些人都是教會的守護者及法官。儘管唯有主能夠寬恕我們的罪,但這些聖職領袖在悔改的過程中扮演關鍵性的角色。他們會保密所有的供詞,並在整個悔改的過程中提供協助。
棄罪。雖然認罪是悔改的一項重要的要素,但那還不夠。主已說過:「你們由此可知一個人是否悔改他的罪──看啊,他將認罪並棄絕罪」(教約58:43)。
要保持不屈不撓的恆久決心,決定不再重蹈覆轍。只要我們遵守這項承諾,我們將不會再經歷那項罪的痛苦。我們必須立刻離開危險的場合。如果某個場合會使我們犯罪或可能使我們犯罪,就要離開現場。我們無法既徘徊於誘惑邊緣,又期待能避免犯罪。
補償。對於我們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傷害,無論是某人的財物或聲譽,我們都必須儘可能地加以彌補。心甘情願的補償就是向主表明,我們願意盡全力悔改。
過正義的生活。僅僅努力抵抗邪惡或除盡生活中的罪並不夠,我們必須使生活充滿正義,並且投入能帶來靈性力量的活動。讓自己沉浸在經文中,每天向主祈禱,祈求祂賜給我們自身所沒有的力量。有時候,我們應該要為特別的祝福而禁食。
完全的服從會將福音的全部力量帶入我們的生活中,包括獲得更多的力量來克服弱點。這樣的服從包括我們可能剛開始不認為是屬於悔改的一些行動,如參加聚會、繳付什一奉獻、提供服務,以及寬恕他人。主已應許:「悔改且遵行主誡命的,必蒙寬恕」(教約1:32)。
亦見耶穌基督的贖罪;洗禮;教會紀律議會;信心;寬恕;救恩計畫;罪;誘惑
──見忠於信仰(2004),第80-84頁
參考經文
- 路加福音 15:11-32
- 尼腓二書 9:19-24
- 摩賽亞書 4:1-3, 10-13; 26:30-31
- 教義和聖約 18:10-16
額外的學習教材
-
「福音的首要原則和教儀」
總會會長的教訓:大衛奧‧麥基,第21章
-
「悔改和洗禮的榮耀事工」
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F.‧斯密,第7章
-
「悔改」
經文指南
-
「悔改與洗禮」
總會會長的教訓:百翰‧楊,第9章
-
「福音的首要原則與教儀」
總會會長的教訓:海樂‧李,第4章
-
「福音首要的原則和教儀」
教義和聖約及教會歷史福音教義教師用本,第7課
-
「悔改而轉向主」
摩爾門經福音教義教師用本,第35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