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是指為了達成更偉大的目的或目標,而放棄有價值、寶貴的事物。犧牲向來都是耶穌基督福音的一部分。它提醒我們耶穌基督為了所有曾經或將要活在世上的所有的人所作的偉大贖罪犧牲。基督傳道之前,是用動物獻祭來達到這個目的。基督贖罪之後,耶穌基督的跟隨者──在祂的指示下──開始改獻上「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尼腓三書9:20),願意悔改罪,有渴望跟隨耶穌基督,並在生活中遵守祂的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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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的贖罪這項偉大的永恆犧牲是福音的核心(見阿爾瑪書34:8-16)。在救主完成贖罪之前,祂的約民獻祭動物,作為祂犧牲的象徵。這項儀式幫助他們預見未來的贖罪(見摩賽亞書5:4-8)。獻祭動物這項吩咐在耶穌基督死亡時也隨之終止。在今日教會中,我們領受聖餐來紀念救主的贖罪犧牲。

除了紀念耶穌基督的贖罪犧牲,我們也應該獻上我們自己的祭品:即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救主說:「你們不要再向我獻流血的祭品;是的,你們要廢止供物和燔祭……。你們應獻上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作為給我的祭品。凡帶著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歸向我的,我必用火和聖靈為他施洗」(尼腓三書9:19-20)。

懷著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就是變得謙卑,並易於接受神的旨意和由祂召喚來領導教會之人的忠告。那也意味著因罪而感到深切的憂傷,並且真心想要悔改。先知李海強調獻上這項祭品的重要性:「看啊,〔基督〕獻上自己作贖罪祭,為所有懷著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的人滿足律法的要求;祂並不為其他人滿足律法的要求」(尼腓二書2:7)。

凡願意依照主的吩咐獻出犧牲的人,就會蒙祂接納。祂教導:「……凡知道他們的心是誠實的、破碎的,他們的靈是痛悔的,並且願意藉犧牲──是的,我,主,將命令的任何犧牲──來遵守聖約的,他們就是我所接納的」(教約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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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經文

馬太福音 19:16-22
 
教義和聖約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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