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文中,靈魂被當做靈體的同義詞使用,以說明一個人在永恆生命當中四個不同的階段。靈魂用於說明一個人的前生──出生前(見亞伯拉罕書3:23)。在今生,靈魂與肉體結合(見亞伯拉罕書5:7)。死亡時,靈魂離開身體,前往靈的世界等待復活(見阿爾瑪書40:11-14)。復活時,身體與靈魂結合,不再分開,就是所謂的「靈魂的救贖」(見阿爾瑪書40:23;教約88:15-16)。

額外資料

亦見救恩計畫;復活;靈

──見忠於信仰(2004),第1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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