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的所有成員即使沒有正式的教師召喚,都有藉由言行、憑聖靈教導的責任。不論是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姊妹、教會領袖、課堂教師、家庭教導教師、探訪教師、同事、鄰居或朋友,每個人都有教導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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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說:「我也給你們一條誡命,你們要彼此教導國度的教義。你們要勤奮地教導,我的恩典必伴隨你們,使你們在理論、原則、教義、福音律法及一切你們必須了解的、屬於神國的事務上,都能獲得更完全的教導」(教約88:77-78)
主在賜予這項誡命時,同時賜給我們神聖的責任。這項責任也提供無數的機會去從事有意義的服務。很少有別的經驗能與幫助別人學習並遵行福音的喜悅相比。
在為教導福音而努力時,要以耶穌基督為榜樣。祂向人們表現出真誠的愛與關懷。祂用能夠幫助人們解決他們特殊需求的方式來教導福音原則,藉此個別地鞏固他們。祂喚起一些人內心想要了解和遵行福音的渴望。有時候,祂會問一些問題,藉以幫助他們應用所學到的事物。祂教導福音的救恩真理,幫助祂的聽眾了解他們需要知道什麼事、做什麼事、成為什麼樣的人,才能獲得永生的恩賜。
有效的福音教導會滋養、提升願意傾聽的人,建立他們的信心,並且給他們自信迎接生活中的挑戰。這會鼓勵他們離棄罪和遵守誡命,也會幫助他們歸向基督,在祂的愛中持守下去。
透過靈或聖靈的力量教導是最有效的教導。聖靈是神組中的一員,祂顯明「一切事情的真實性」(摩羅乃書10:4-5)。主說:「靈必藉著信心的祈禱而給你們;你們如果沒有接受到靈,就不要教導」(教約42:14)。唯有透過靈的影響力,福音教導才能啟迪和振奮人心。
如果教會成員作好靈性的準備,就會有特權感受到聖靈透過他們來教導、見證和啟發他人。正如先知尼腓所教導的:「人藉著聖靈的力量講話時,聖靈的力量就將他的話帶到人類兒女心上」(尼腓二書33:1)。
靈性的準備包括經常祈禱、研讀經文、遵行福音和保持謙卑。
──見忠於信仰(2004),第110-113頁
額外的學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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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福音」
聖職的職責與祝福A,第16課 -
「藉聖靈的力量教導」
聖職的職責與祝福A,第18課 -
「藉著聖靈的力量和影響教導」
後期聖徒婦女A,第35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