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是聖靈所賜的屬靈證據。
什麼是見證?
見證是聖靈所賜的屬靈證據。見證的基礎是:知道天父活著,而且愛祂的兒女;知道耶穌基督活著,祂是神的兒子,完成了無限的贖罪;知道約瑟‧斯密是神的先知,被召喚來復興福音;知道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是救主在世上真實的教會;知道教會今日由一位活著的先知帶領。有了這個基礎,見證就會成長到涵蓋所有的福音原則。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有神聖的機會與責任去獲得自己的見證。每位已經獲得見證的成員都有責任在一生中不斷滋養見證。今生和永恆的幸福主要取決於一個人是否「對有關耶穌的見證……勇敢」(教約76:79;亦見教約76:51,74,101)。應用下列原則,見證就會成長。
尋求見證始於正義、真誠的渴望。阿爾瑪向一群尚未對福音有見證的人講話時,教導說:「如果你們願意喚醒和激發你們的心力,直到你們願意拿我的話作個實驗,並運用些微的信心,是的,即使你們只有相信的願望,就讓這願望在你們心中發生作用,直到你們相信到能讓出地方給我部分的話」(阿爾瑪書32:27)。
見證會透過聖靈輕悄的影響而來。見證可能會帶來奇妙的轉變,改變人的一生,但是見證這項恩賜通常是以一種平靜的確信來到,而不是以驚天動地的方式顯示神的能力。阿爾瑪即使曾蒙天使造訪,看見過坐在寶座上的神,也需要禁食、祈禱,才能透過聖靈的力量獲得見證(見阿爾瑪書5:45-46;36:8,22)。
見證會隨著經驗的累積逐漸成長。沒有人一次就獲得全部的見證。只要願意在教會中服務,願意研讀、祈禱和學習,見證就會成長。只要遵守神的誡命,見證便會增強。
見證的一部分是要在分享之後才能培養出來。在教會裡,通常是在禁食見證聚會,教會的課程中,以及與親友談話時分享見證。
──見忠於信仰(2004),第31-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