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律法
主設立禁食律法來祝福祂的人民,並提供一個方式來照顧貧困者。祂指示聖徒「要把財產分給窮人,……把財產放在主教面前,……幫助……貧窮、困苦的人」(教約42:31,34)。禁食捐獻是主倉庫中的主要資源。教會鼓勵成員將至少等同於禁食不吃東西時那兩餐的錢捐獻出來。賓塞‧甘會長(1895-1985)曾懇請成員捐出「更多、更多──十倍、甚至更多,如果我們能力許可的話。」1
一旦我們了解並奉行禁食律法,就會更愛、更同情那些生活較為不幸的人。伴隨著祈禱的禁食是一種真正的崇拜形式。當我們服從禁食律法,就會得到靈性的力量和屬世的祝福,並且會更渴望為人服務。
多馬‧孟蓀會長教導:「禁食捐獻的觀念最早可以追溯到以賽亞時代,以賽亞談到真正的禁食時鼓勵人們要禁食,並且『要把你的餅分給饑餓的人,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以賽亞書58:7)。先知約瑟先是為俄亥俄州嘉德蘭的窮人制定收取禁食捐獻的制度;後來在伊利諾州納府,十二使徒定額組更以一封致全體教會成員函說明『禁食原則』:『讓這成為全體聖徒的榜樣,永遠不會缺乏麵包:當貧苦的人挨餓時,讓那些有得吃的人禁食一日,把原本要吃掉的交給主教去幫助窮人,那麼,每個人都將長久享有富足的生活。……只要聖徒以快樂的心情和愉悅的面容遵行這項原則,必能時常豐衣足食。』」2
糧食生產
生產糧食、加工處理後餵養饑餓的人,是福利計畫自成立以來的工作重點。一開始只有散布猶他各處的菜圃和工作計畫,後來發展成超過1,000座農場和糧食生產計畫的龐大網絡體系,分別由教會的支聯會和支會管理經營;北美、歐洲、澳洲、波里尼西亞皆有福利農場。到了1980年代,這些農場和生產設備都已整合、擴大和改善,一些較小的則變賣出售。
正如同過去一樣,現在這些農場和設備也由教會成員維持其運作,提供大部分所需的勞力——而且全數是志願服務。教會成員每年合力奉獻無數個日子,從事糧食生產、加工和分發,供貧困者之用;每年生產的穀物、豆類、肉類、水果、蔬菜和其他民生用品,超過一億磅(四千五百萬公斤),以確保主教能有充裕的食物餵養貧困者。在尚未成立主教倉庫或未能就近輸運物資的區域,主教和分會會長則以禁食捐獻提供必需的物資和服務。
主的倉庫
福利計畫自1936年推行以來,教會成員始終互助合作,致力於紓解貧困者的困境。無論是經濟不景氣、天災、失業、生病、失能、或是遭逢喪親之痛,無不需要聖徒在聖職的指導下攜手努力,確保各項需求得到滿足,個人和家庭都蒙得祝福。多年來,無數的教會成員甘心樂意地奉獻時間、才幹來造福他人,而且誠如孟蓀會長所說,「〔透過〕眾人團結服務的力量,取代一人孤軍奮鬥的軟弱。」3
禧伯‧郭會長於1936年談到福利系統的時候,他的構想是「無需新的教會組織」,只要「支聯會和支會、聖職定額組、慈助會和其他各輔助組織,〔就能〕為教會全體成員的福祉帶來最大的服務效益。」4 那些造福貧困者生活所不可或缺的組織,主早已設立好了──聖職定額組已恰如其份地運作,慈助會已經成立,神的聖職也已經在這世上了。
教會成員透過奉獻勞力、才幹和能力,成為主的倉庫中不可或缺的主力。除了繳付給教會禁食捐獻基金的那些禁食捐獻外,聖職領袖還可以運用所有成員的時間、才幹、能力和體力造福貧困者。
當他人有困難的時候,如果我們接受這些施助的機會,就能證明我們愛神、也愛祂的兒女;這就是福利偉業綻放出的最純潔的光輝,而落實福利原則將使施予者和接受者雙方都獲得提升,誠如當今眾先知的願景一樣。
相關演講
- 陶德‧克里斯多,「獻納生活的省思」,2010年10月總會大會。
- 多馬‧貝利,「禁食律法」,1986年4月總會大會。
- 約瑟‧胡適令,「禁食律法」,2001年4月總會大會。
- 戈登‧興格萊,「如果你們已準備好,你們就不懼怕」,2005年10月總會大會。
註:
- Spencer W. Kimball, 在大會做的報告, 1974年4月, 184.
- 多馬.孟蓀,「作榜樣」,1996年10月總會大會。
- 多馬.孟蓀, 在 “來自孟蓀會長的啓示信息,” 教會新聞, 2010年2月6日, 2.
- Heber J. Grant, in James R. Clark, comp.,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第一會長團的信息, 第六卷. (1965–75), 6:19; capitalization standardiz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