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的解答
小組成員
「自立就是有能力供應自己及家人屬靈和屬世生活所需,並下定決心努力去做。教會成員若能自立,就更有能力去服務及照顧別人」(指導手冊第二冊:管理教會〔2010〕,6.1.1)。
自立計畫是總會會長團的計畫。這項計畫自2014年即開始實施,始於北美洲以外的地區,現已在世界各地施行。有無數的人透過參與提升了他們的自立能力。
自立小組結合實用技能與屬靈原則,幫助人們自助。自立小組通常規模小,不超過12人,帶領的人是輔導員而不是專家或教師。每個自立小組分別專注於四個主題中的一個:就業、教育、小型事業或個人理財(查閱教材)。
小組成員可應邀參與,也可以自行加入小組。小組通常是透過爐邊聚會成立,但也可以在沒有爐邊聚會的情況下成立。小組應始終在當地領袖的指導下成立,小組成員聚在一起決定聚會的時間和地點,每個小組至少會搭配一位輔導員。請諮詢你當地的領袖,了解下一個小組成立的時間。
小組通常每週聚會一次,為期12週。小組聚會的時間是90分鐘至2小時,「找到更好的工作」小組可使用加速選項。
作出改變並養成與這些課程相關的習慣,需要時間和練習。小組成員也會彼此支持,在研習的這段期間裡,他們往往會培養出深厚的關係。
在第一次的聚會上,你就會拿到課程用本。你也可以在這裡取得電子版,或在福音圖書館行動應用程式中取得。
有的。小組成員在每一次的聚會中作出承諾,並在聚會的空檔努力履行承諾。小組成員應該每週至少規劃幾個小時,努力完成他們的承諾。每個星期,小組成員必須回報他們的進度,並彼此支持。
每個星期,小組成員兩兩一組,承諾要彼此支持和追蹤。與你同組的人就是你的行動夥伴。行動夥伴可以在小組聚會的空檔互通電話或留信息。行動夥伴通常是同性,並且不能是家人。行動夥伴可以每週輪換,但這並非是必要的。
首先,讓你的輔導員知道你預計缺席某次的聚會。接下來,複習該週的資料,努力做好作業。即使你錯過了聚會,請與你的行動夥伴或輔導員聯絡。
可以。我們建議你先完成一個自立小組,然後再開始另一個。
請聯絡貴支聯會的自立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