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主領大祭司
只要我們以總會會長團為典範,跟隨他們的領導模式,我們就能獲得智慧和力量。
我們何其蒙福,又何其有幸能夠舉手支持多馬·孟蓀會長、亨利·艾寧會長,以及迪特·鄔希鐸會長成為主的教會的新任總會會長團。
我第一次學到總會會長團很重要,是在我小的時候,那時我住在加拿大西部。每次我去祖父母家,一進門就會看見總會會長團的照片。我記得很清楚。他們就像守衛似地站在那兒,歡迎所有進門的人。
那張美麗的彩色照片裡有喬治·斯密會長,還有他的副會長小路賓·克拉克和大衛奧·麥基。照片裡,他們一起站在一座巨大的地球儀旁邊。我很喜愛那張照片。他們是如此英挺出色,氣宇軒昂;我知道他們是神的先知及先知的副會長。
掛在我祖父母家玄關裡的那張照片,對我有著莫大的影響。我住在一個叫雷曼的草原小鎮,我祖父母也住在那兒,走路就可以到他們家,所以我經常去探望他們。我記得我常常靜靜地一個人站在玄關那兒,虔敬地看著總會會長團的照片。我記得當時還在想,為什麼祖父母會覺得敬重總會會長團是如此重要,甚至把他們的照片擺在家中最顯眼的地方。每個進門的人都會看見那張照片。也許最要緊的是,可以經常提醒他們的子女和孫子女,在祖父母的心中和生活裡最重要的是什麼。
多年後,我得到了一個結論,那就是展示總會會長團的照片相當於呼應了約書亞的那句優美名言:「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約書亞記24:15)。
每一個踏入我祖父母雅各·渥克和芬妮·渥克家門的人都知道,他們的心中鐫刻了這句話:「至於〔我們〕和〔我們的〕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身為他們的孫子,我一直都銘記在心,從來不曾忘卻。
小時候,我並不十分明白總會會長團裡有三個人,而不是只有一個會長,這一點具有什麼特別的意義。我當然知道耶穌揀選了彼得、雅各,和約翰,而不只是彼得一個人。我知道我父親是主教團三位成員中的一員,擔任J.O.·希更主教的副主教。我知道我祖父是支聯會會長,在他身邊有兩位副會長(約翰·亞仁會長和李斯利·帕麥爾會長)。
在任何情況下,會長團並不是只由一個人擔任領袖,而是由三個人共同領導。在兒童會的時候,我學過信條,並且逐漸愛上這些教義。信條給了我們的男女青年慰藉,使他們有信心學習教會的基本教義。我那時候學習到,「人必須蒙神召喚,藉著預言和有權柄者的按手禮,才可以傳講福音和執行其教儀」(信條第五條)。
1835年,主向先知約瑟·斯密啟示了教會各會長團的正確組成方式。
「必須......〔產生或指定〕各會長或主領職員......
「從麥基洗德聖職中,要有三位主領大祭司,由團體揀選、任命和按立到該職位,在教友的信任、信心和祈禱支持下,組成總會會長團定額組」(教約107:21-22)。
「三位會長定額組」(教約107:29)──不是一位會長和兩位副會長──而是三位主領大祭司。三位會長的定額組──他們就是主的教會的總會會長團。
這個世界並不是用這樣的方式來組織事物,但這是主組織並建構祂教會的方法。
這讓我想起了下面的經文: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
「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55:8-9)。
大概在我七歲生日的時候,喬治·斯密會長過世,我那時學到了一些有關會長團的承繼制度。在那之後不久,祖父母家中玄關的照片就換成了大衛奧·麥基會長和他的兩位副會長司提反·理查以及小路賓·克拉克。
我那時只是個小孩,當然不懂會長團承繼的重大意義或其過程為何──但我知道先知去世了,我們有一位新任的神的先知來領導我們,在他身邊有兩位副會長。
13歲的時候,我被通知去默瑞·何特主教的辦公室,他召喚我擔任執事定額組會長。他告訴我需要回家去祈禱求問我的副會長人選。他教導我說主會幫助我作決定。而主真的幫助了我。那時候我學習到有關副會長的制度,也開始了解為什麼主要讓會長團來主領祂的教會,而不單只有會長而已。我愛我執事定額組的副會長們,我們祈禱、勤奮合作,一起幫助我們定額組裡的男青年。何特主教教導我會長團的模式,也教導我在主的教會裡,會長團應該如何運作。
後來在擔任其他定額組的會長時,我已知道副會長的重要,也知道主會幫助我挑出人選──就像我的主教教導我的一樣。
在我擔任執事定額組會長,以及後來擔任主教和支聯會會長的時候,我知道無論我有多少智慧、理解力或能力,在需要作決定的時候,若邀請我的副會長們一同參與,那麼智慧、理解力或能力都會被大大地提升。我學習到在會長團中同心協力地服務不僅好處多多,而且效率倍增。
我開始了解為什麼主制定祂的教會必須由三位主領大祭司來領導,以及教會中為什麼幾乎每個組織都採用這樣的領導模式。
主說:「我要給你們一個在所有的事情中都適用的模式,免得你們受騙」(教約52:14)。祂已經賜給我們領導的模式。戈登·興格萊會長教導:「教會中的每個組織,除了七十員和〔十二使徒〕以外,都是由三個人組成的會長團所主領」(Teachings of Gordon B. Hinckley, 94) 。
此外,所有階層的輔助組織都是由一位會長和兩位副會長所領導。整個會長團一同服務所帶來的一切祝福和好處,都適用於每個輔助組織和聖職定額組。
無論我們身處何地,每一位在教會的會長團裡服務的成員,在履行管家職務時,都應該盡力追隨總會會長團為我們立下的模式和榜樣。我們應該努力變得像他們一樣,在愛與和諧中一同合作。
戈登·興格萊會長經常談到副會長的重要性:他說:「主把〔副會長們〕放在那兒是有特別的目的」(Teachings, p of Gordon B. Hinckley [1997], 94)。
戈登·興格萊會長進一步教導我們:「每天早晨,除了星期一以外,只要我們在鹽湖城,總會會長團都會開會。我會請傅士德會長報告他主領的事務,我們討論之後做決定。然後我請孟蓀會長報告他主領的事務,我們討論之後做決定。然後我報告我想報告的事項,我們討論之後作決定。我們一同合作。......在會長團裡你不能一個人包辦所有的事。副會長們──有他們真好!他們不僅阻止你做錯事,還會協助你做正確的事」 (Teachings of Gordon B. Hinckley, 95; see also “In … Counselors There Is Safety,” Ensign, Nov. 1990, 48--51)。
約瑟F.·斯密會長的一位副會長曾經描述總會會長團的商議過程如下:「當〔總會會長〕需要決斷某個議題時,他會先和他的副會長討論,仔細思量,直到他們達到共同的結論為止」 (Anthon H. Lund, in Conference Report, June 1919, 19)。
我們的會長團也應該效法這樣的模式。
啟示教導我們在定額組或會長團作決定時,要「完全正義、聖潔,心中謙卑、溫順、恆久忍耐、信心、美德、知識、節制、忍耐、神性、手足親情和仁愛」(教約107:30)。
主已經賜予我們此一模式。
今天我們舉手支持教會新任的總會會長團。他們會教導我們,並向我們顯明當遵從的模式。只要我們以總會會長團為典範,跟隨他們的領導模式,我們就能獲得智慧和力量。
只要我們教導子女和孫子女敬愛並支持教會領袖,我們的家庭必會獲得莫大的祝福。當年,我站在祖父母房子裡的時候,年少的我就知道我們是由屬神的人所領導,他們是主安排來引導我們的。
而此時此刻我依然知道此項真理。我見證這是主耶穌基督的事工;我們由祂的使徒和先知所領導。我見證這位最資深的使徒多馬·孟蓀會長,是神所召喚的,他和他身邊兩位傑出的副會長會按照主的心意和旨意來領導我們,這是主的教會。奉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