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9年
管家職務──一項神聖的託付
10月 2009


15:47

管家職務──一項神聖的託付

我們之所以為同胞服務,是因為我們深信,這正是神希望我們做的。

在我們所處的這個危險時代,許多人相信我們不必對神負責,認為我們無論對自己或對別人,都沒有任何個人責任或管家職務。世上有許多人專注於自我滿足、把自己擺在第一位,並且愛享樂甚於愛正義。他們不相信自己是看守弟兄的人。然而在我們教會,我們卻相信這些管家職務都是神聖的託付。

最近有一群極受敬重的猶太領袖及拉比到鹽湖谷參觀本教會的各項設施,包括福利廣場、人道救濟中心,家譜圖書室,以及猶他奧刻爾山聖殿的開放日。在他們的參訪即將結束之際,一位住在美國極負盛名的拉比說出了他對所見所聞的感受。1

他引用了猶太思想家取擷自猶太法典2中的一些概念,指出人們之所以慷慨大方地從事善舉,是出於兩個極為不同的理由。有些人探視病患、協助貧困、為同胞服務,是因為他們相信這樣做是對的,並且有一天對方也會回報,在他們自己遭到困難時同樣給予援助。他解釋說,這樣雖然很好,能建立互相關懷的社會,並且應該視為一種高尚的動機,然而還有另一種動機更為可貴——我們之所以為同胞服務,是因為我們深信,這正是神希望我們做的。

他說,這次的訪問使他相信,後期聖徒之所以從事福利及人道救濟和在我們聖殿中的救恩事工,都是因為我們相信,這正是神希望我們做的。

這種負責的感覺,包含在「愛神」這條首要且最大的誡命中。有些人將此形容為:「奉行那些無法勉強人們去做的事。」3我們努力去做對的事,是因為我們愛天父而且希望能取悅祂,而不是因為有人強迫我們服從。

天上的戰爭開打之前,撒但曾說,他要強迫每一個人服從他的提議。他的提議遭到否決。因此,我們有了自己的道德選擇權,可以自由選擇今生所要走的方向。但我們也必須為這項選擇權負起責任。主說,我們都將「在審判日,……為〔我們〕自己的罪負責。」4負起責任和管家職務這兩項原則在我們的教義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5

在這個教會裡,管家職務並不限於屬世上的託付或責任。賓塞‧甘會長教導:「我們都是自己身體、心智、家人與產業的管家。……忠信的管家會運用正義的統治,照料自己和家人,並看顧貧困者。」6

雖然有很多不同種類的管家職務,但我要選擇兩項來討論。第一項是與我們自身和自己家庭有關的管家職務。第二項是照顧貧困者的管家職務。

主經常使用與土地有關的比喻來教導負起責任與管家職務。我小時候會在夏天去造訪住在牧場上的祖父母。他們家裡沒有電,也沒有自來水。然而,在他們的牧場小屋旁邊卻有一處泉水。泉水匯積成的小池塘,水質清澈純淨。我每天都會去幫祖母提水好幾次,供家裡飲用、煮飯、洗澡和洗衣服。我的祖父母十分喜愛這賦予他們生命的泉水,並且採取了特別的預防措施來加以保護。

許多年後,我的祖父九十多歲,早已不住在那裡,也無法繼續維護或照管那處地方。有一次,我開車載著他去看他心愛的那處牧場。他原本滿心期待能看到他心愛的牧場,但卻大失所望地發現,用來保護泉水的籬笆因年久失修而倒塌,泉水遭到牛群破壞,純淨珍貴的泉水遭受嚴重的污染。這樣的損壞及污染令他十分煩惱。對他而言,那不啻辜負了在他長年勞動的日子裡一直信守的託付。他有點覺得自己沒有盡到責任,沒有去保護那處能延續生命、對他極為重要的泉水。

正如純淨的泉水未加以防護就會遭到污染一樣,在我們所處的這個時代,美德與貞潔也是處在沒有防護的狀態。7個人道德的永恆重要性並未受到重視。慈愛的天父提供了方法,讓我們可以將祂的靈體兒女帶進這世界,以達到創造生命的目的。祂已指示我們,我們必須保持生命泉源的純淨,正如牧場上美好的泉水必須受到防護一樣,使生命得以延續。這正是美德與貞潔在天父的計畫中為何如此重要的一個原因。

由於祖父對於被污染的泉水有這樣的反應,於是我們採取了改善和防護措施,那處泉水終於回復到原有的美好純淨。

身為主耶穌基督的僕人,我們有神聖的責任去教導每個人明白祂的道德標準;而主給祂所有兒女的標準都是一樣的。當我們的思想或舉止不潔淨時,就是違反了祂的標準。主說:「我……不能以最小程度的寬容看待罪惡。」8有些人總想試著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在約翰‧何梅茲所作的一首名為「談話」的詩裡,有位年邁耳聾的新英格蘭造船師傅教導一個年輕人關於自我辯解。那個年輕人在談到自己學到的教訓時,說:「我原先根本不知道,不管你用什麼方式造船,……船都必須在海上航行;大海是不聽任何理由的。」9

有些人以為,在某個城市發生的事,不會張揚到那個城市以外的地方。我很喜歡猶他州塞佛耶郡一個廣告告示牌上的這句話:「發生在塞佛耶郡的事,……都可以說給朋友聽!」當我們了解到自己必須對神負責時,就會了解自我辯解是多麼愚笨的做法。想把事情合理化的人就像有些小孩子一樣,以為把自己眼睛矇起來,看不到別人時,別人也就看不到他們了。在我看來,要是我們能想到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都要向救主提出報告,我們就會看出自我辯解背後的真象了。

我們知道有些人已經做了與此一神聖道德標準不符的行為。請了解,透過救主的贖罪,每個人都可以悔改,然後像那泉水一樣,回復到乾淨純潔的狀態。悔改是很難的,需要有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10但當悔改的每個步驟都確切遵行了,就會像先知阿爾瑪在他兒子柯林安頓涉及道德違誡時,對他說的那樣:「我兒,我希望你別再為這些事苦惱,只為你的罪苦惱,那苦惱必能使你悔改。」11救主說:「看啊,凡悔改自己的罪的,就被寬恕,我,主,不再記住那些罪。」12

關於我們對自己家庭的管家職務,有人曾教導,在我們去到救主面前,而祂要求我們針對在世上的責任提出報告時,祂所提出的兩個重要問題都與我們的家庭有關。第一個問題是我們與配偶之間的關係,第二個問題是關於我們的每一個孩子。13

我們很容易就混淆了優先順序。我們有責任確保子女在物質方面的安全與福祉。但有些父母過度看重屬世和物質方面的財產。有些人並未勤奮努力地讓自己的孩子沉浸在耶穌基督的福音中。14要記住,在家中奉行宗教,就像提供食物、衣服及住所一樣重要。父母也能夠協助孩子發掘及培養才能。我們都要為自己所獲得的才幹負責。孩子若沒有受到教導要為自己的時間及才幹負責,就會日漸受到盛行於世的愚行和不義左右。15家庭文告警告說,凡是「未克盡家庭職責的人,有一天要在神前為此負責。」16

第二項管家職務是看顧貧困受苦的人。事實上,所有的人遲早都必須負起這項責任。當主告誡我們,說我們是困苦者的管家時,祂用了經文中最重的語氣:「任何人若取得我創造的豐富物資,而不……將所得的部分,分給貧窮和困苦的人,他必和惡人一同受苦,在地獄中舉目向上。」17我們獲得主所提供的屬世祝福,我們是這些事情的管家,必須為此負起責任。

我先前提到的那些猶太領袖,對於禁食的原則以及之後慷慨地繳付禁食捐獻一事,都留下特別深刻的印象。他們都覺得,這個教會不凡之處,就是全世界的教友每個月會禁食,然後自由奉獻,來造福有需要的人。

那些拉比在參觀福利廣場時都很感動,因為他們知道我們的教友就算在經濟蕭條之際,仍會關心許多人所遭遭的挑戰,而繼續慷慨地奉獻,協助貧困者。

記得在我蒙召擔任主教時,我的前一任主教羅素‧詹森曾告誡我,在請求教友做事時,必須謹慎。他說:「有些人即使必須犧牲很多,也會回應每一項請求。」他提到有位八十歲的寡婦長年照料患病的丈夫和兒子,直到他們過世為止。詹森主教說,這位寡婦雖然沒有什麼資產,卻總是盡力幫忙。我發現的確如此。每當我提及需要有人奉獻或服務來造福他人時,撒拉常常是第一個回應的。

某個星期六,另一位姊妹打電話給我說:「主教,趕快來,救救撒拉!」這位姊妹說,80歲的撒拉爬到梯子頂端去幫忙清理這位鄰居的雨溝,把這位姊妹嚇壞了,她擔心撒拉會跌下來,所以向主教求救。

我並非在暗示說,每個人都能夠,或應該去模仿撒拉。有些人會因為無法立刻回應每一項需求而覺得有罪惡感。我很喜歡尼爾‧麥士維長老經常引用,出自安妮‧林白的這句話:「今生的歲月太短,對那些我想幫助的人,我實在無法一一滿足他們的需求。」18便雅憫王教導:「注意,所有這些事都要做得明智而得體,因為人不須跑得比體力所能負荷的更快。」19然而,他也說我們應當勤奮努力。

當我看到本教會各地的聖徒在人們有需要的地方,盡其所能地提供基督般的服務時,我的內心感到無比歡喜。由於教友的奉獻付出,教會才能夠默默、毫不張揚地,回應世界各地的需求。20教會已經針對菲律賓、太平洋諸島和印度所發生的天然災害進行賑災工作。

去年我們的教友響應庫司塔颶風的賑災工作。當時教會與由馬丁‧路德‧金三世所領導的人道救援機構密切合作。金先生後來訪問了鹽湖城,並說:「我原本是要來感謝貴教會在人道救濟方面所給予的支持,但我很快就察覺到,你們行事為人的內涵更具深刻意義。在造訪過人道救濟中心、福利廣場及聖殿開放日後,我現在更加敬佩你們為什麼做這些事了。」

我們在努力從事管家職務時,都是在跟隨耶穌基督。我們努力效法祂的教導和祂的榜樣,去做祂要我們做的事。我們由衷地感謝本教會教友的慷慨奉獻與基督般的服務。

以賽亞在談到禁食,以及給饑餓的人吃、給無衣蔽體的人衣穿時,用感人的口吻應許道:「那時你求告,耶和華必應允。」21以賽亞繼續說道:「你心若向飢餓的人發憐憫,使困苦的人得滿足,……耶和華……必時常引導你,……你必像……水流不絕的泉源。……〔並且〕你要建立……累代的根基。」22

我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會個別並且和家人一起檢視我們必須負起責任的管家職務。我祈求我們都會這樣做,知道我們最終都要對神負責,也願我們在今生中都會固守著那些無法勉強人們去做的事。

我很感謝我們有一位慈愛、忠信的先知給予我們忠告,他告訴我們要為有需要的人服務並拯救他們。我們若聽從他的勸告,我知道,我們必有資格獲得主的這項應許:「凡被斷定是忠信、正直和聰明的管家,將分享他主人的快樂,並繼承永生。」23

我為這項神聖真理作見證,是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哈斯克‧盧斯坦拉比,前紐約拉比協會會長,美國會堂公會(Synagogue Council of America)會長,以及聯合猶太組織全國拉比協會(National Rabbinic Cabinet of UJA)主席。

  2. 猶太法典是猶太人數千年來智慧的集結,口述律法……亦刊述於其中。(Adin Steinsaltz, The Essential Talmud, p. 4)。

  3. John Fletcher Moulton, quoted in Clayton M. Christensen, “The Importance of Asking the Right Questions“ (speech given at Southern New Hampshire University commencement, May 16, 2009), 3; see also Deuteronomy 6:4--7.

  4. 教約101:78。

  5. 見教約20:71。所有達到負責年齡的人都必須悔改和受洗(見教約18:42)。所有未達負責年齡就死去的人都會在高榮國度中得救(見教約137:10;亦見教約29:46-47,50)。

  6. 參閱賓塞‧甘,「福利服務:福音的實踐」,1978年2月,聖徒之聲,第111頁。

  7. See Gregory Katz, “U.K. Health Booklet’s Message: Teen Sex Can Be Fun,“ Deseret News, July 15, 2009, A9.

  8. 教約1:31

  9. 「談話」,約翰‧何梅茲詩輯,http://hdl.handle.net/10427/14894.

  10. 見教約20:37;尼腓二書2:7;阿爾瑪書第39章;尼腓三書9:20。泰福‧彭蓀會長就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說出以下的定義:「依著神的意思憂愁……是一種徹悟,明白自己的行為冒犯了我們的父神。那是一種深切的領悟,知道……我們的罪行使得祂〔我們的救主〕每一個毛孔流血。這種精神和靈性上的實際煎熬也就是經文上所稱的,懷著一顆『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參閱「心中極大的改變」,1990年3月,聖徒之聲,第5頁。

  11. 阿爾瑪書42:29。

  12. 教約58:42。

  13. See Robert D. Hales, “Understandings of the Heart,“ in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1987--88 Devotional and Fireside Speeches (1988), 129; see also 2 Nephi 9:41.

  14. See Joseph Fielding Smith, Take Heed to Yourselves! comp. Joseph Fielding Smith Jr. (1971), 221.

  15. 見馬可福音7:20-23

  16.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04年10月,利阿賀拿,第49頁;亦見羅素‧納爾遜,「整頓你的家宅」,2002年1月,利阿賀拿,第81頁。

  17. 教約104:18。

  18. 安妮‧林白,引述於尼爾‧麥士維,「明智而得體」,2001年12月,利阿賀拿,第20頁。

  19. 摩賽亞書4:27。

  20. 過去這十年來,本教會在人道救濟上提供了超過九億美金的捐款和物資援助,並有許多男女投入大量時間提供服務。舉例來說,針對卡翠納颶風,共投入330,000多小時的人力提供勞動服務(督導救災工作的區域七十員約翰‧安德森長老的報告)。

  21. 以賽亞書58:9。

  22. 以賽亞書58:10-12。

  23. 教約51:19,亦見馬太福音25:3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