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歷史
教義和聖約歷史資源:但以理·史坦頓


教義和聖約歷史資源:但以理·史坦頓,教義和聖約歷史資源(2025)

但以理·史坦頓,教義和聖約歷史資源(2025)

但以理·史坦頓

(1795-1872)

但以理·史坦頓在紐約州曼柳斯出生,1816年與克拉琳達·格雷夫斯結婚。1830年底,他在俄亥俄州嘉德蘭由帕雷·普瑞特施洗加入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隔年由列曼·魏特按立為祭司,由約瑟·斯密按立為長老,繼而由奧利佛·考德里按立為大祭司。1832年,他經由啟示受指派與希莫·布朗遜一起去傳教(教義和聖約75:33);同年,史坦頓搬到密蘇里州傑克森郡。1833年,他受指派去看顧教會在密蘇里州獨立城的一個分會。1838年之前,他已搬到密蘇里州戴維斯郡,在那裡獲任命為亞當安帶阿曼高級諮議會的成員。1839年,他與其他聖徒一起被逐出密蘇里,並搬到伊利諾。1843年,史坦頓獲任命為伊利諾州利馬高級諮議會的成員;隔年,百翰·楊指派他和其他人離開納府,去主領教會在其他地方的分會。1852年之前,他已搬到猶他領地,並於1861年協助建置猶他領地的聖喬治社區。

教義和聖約出處

教義和聖約第7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