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蘭特·尼爾遜長老
七十員會長團
布蘭特·尼爾遜長老的一位家人離開教會數年之後,他學到一項重要的教訓,就是神的每個兒女都需要救主的愛和祂贖罪的醫治大能。
這段期間和家人一起研讀路加福音第15章時,尼爾遜長老用嶄新的方式來聆聽浪子回頭的比喻。
「不知道什麼原因,我從前一直覺得自己是那個留在家裡的兒子。……那天早上……,我才明白在某些方面我自己就是個浪子。」他說,「我們所有的人都虧缺了父的榮耀(見羅馬書3:23)。我們所有的人都需要救主的贖罪來醫治我們。我們所有的人都迷失了,需要被找到。」1
在惠尼·克雷頓長老卸任被授予榮譽退休職位之後,布蘭特·尼爾遜長老於2020年10月3日蒙支持為七十員會長團的一員。
尼爾遜長老在1954年12月8日出生於美國愛達荷州的柏利。他年輕時在芬蘭擔任全部時間傳教士,在1978年與瑪西·布萊福在鹽湖聖殿結婚,兩人育有六名子女。
尼爾遜長老於1978年取得楊百翰大學英語學士學位,1981年取得猶他大學法學博士學位。隨後,他在美國愛達荷州雙瀑市的一家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和合夥人近30年。
尼爾遜長老曾擔任太平洋區域和菲律賓區域的諮理,以及菲律賓區域會長。2015年至2020年,他擔任教會傳道部門的執行主管。
他在2009年4月蒙召喚為總會持有權柄七十員之前,曾擔任支會男青年會長、主教、高級諮議、支聯會會長團諮理、支聯會會長,以及愛達荷區域的區域七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