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的組織和目的」,家庭指導手冊(2006年),第1–3頁
「家庭的組織和目的」,家庭指導手冊,第1–3頁
家庭的組織和目的
組織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視家庭為神聖,家庭更是今世和永恆中最重要的社會單位。神設立家庭來為祂的兒女帶來幸福,使他們能在充滿愛的環境裡學習正確的原則,幫助他們為永生作準備。
家是教導、學習和應用福音原則的最佳場所,每一個人都會在家庭中學習到如何供應他們需要的食物、衣服、屋舍以及其他必需品;父親與母親是平等的夥伴,應該在下列各方面幫助每個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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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真理並培養對神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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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改自己的罪,接受赦罪的洗禮,成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並接受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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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神的誡命,勤勉地研讀經文,每天作個人祈禱並為他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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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他人分享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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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個人恩道門,與配稱的伴侶在聖殿內締結永恆的婚姻;為家人營造一個快樂的家,並用愛和犧牲來支持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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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已逝祖先的資料,為他們執行聖殿教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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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保持靈性、社交、身體以及情感各方面健康所需的滋養。
父親主領家庭,並有責任教導孩子、提供家人生活所需。教會中配稱及適任的父親可持有聖職,那是奉神的名行事的能力與權柄。藉著此一能力與權柄,父親成為家中的聖職領袖。他要領導家人作準備回到天父的面前。妻子是他最重要的伴侶、夥伴和顧問;夫妻雙方應當共同商議所有會影響家庭的事務。
父親應該提供家人靈性方面的需求,確使家中的每一份子都接受耶穌基督福音的教導,並盡其所能地鼓勵和幫助他們遵守主的誡命。
持有聖職的父親可以祝福家人,並提供他們靈性方面的需求。父親藉著適當的聖職權柄及其聖職領袖的授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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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孩子命名及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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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孩子(及其他人)施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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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實孩子(及其他人)為教會的成員,並授予聖靈的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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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兒子(及其他人)聖職,並按立他們聖職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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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和傳遞聖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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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墓地。
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父親可以聖化膏油,並在家人或其他人生病時祝福他們,也可以在其他有需要的時候,給予他們特別的祝福,這些都不須事先得到其聖職領袖的授權。(有關執行聖職教儀和祝福的指示,請見本手冊第18-25頁。)
父親必須確使家人積極參與三項基本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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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及家庭方面都作好屬靈與屬世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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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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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寫家譜,執行活人及死者的聖殿教儀。
母親是其丈夫平等的夥伴和顧問,她協助丈夫教導孩子神的律法。家中如果沒有父親,就由母親主領家庭。
父親和母親必須要有一致的目標,他們的目標應該是準備所有的家人回到天父面前,他們必須團結一致,朝此目標邁進;主設立教會就是要幫助父母教導和照顧他們的家人。
孩子出生以後,父母就應該愛他們,教導他們福音的真理,並樹立過正義生活的榜樣。兒女必須學習和遵守神的誡命,也應該敬重並服從父母。
實踐耶穌基督福音生活的家庭與個人乃是教會力量的來源。家庭能夠享有多少福音的祝福,大多取決於父母對其身為父母的基本職責了解多少,以及盡到多少責任;教會從未故意給予父母無法達成的計畫或責任,讓他們因此感到負擔過重或沮喪,或因此忽略了這些最基本的職責。
目的
天父愛我們,要我們像祂一樣獲得超升;為了幫助我們,祂賜給我們一個計畫去遵行,而這計畫以真理的神聖律法為基礎。那些學習這個計畫並忠信地遵行的人,有一天將變得像天父一樣,並享有祂所過的那種生活。
此計畫的一部分就是要我們離開天上到地球上來;在這裡,我們獲得骨肉的身體,從經驗中學習,以證明我們能配稱地回到神的面前,再次與祂同住。我們藉著自由地選擇遵守祂的律法來證明我們配稱。(見亞伯拉罕書3:23-25;尼腓二書2:27。)
為了幫助我們準備好與祂同住,天父將我們組織成家庭;透過神聖的教儀和聖約,我們的家庭可以永遠結合在一起。